违法犯罪存在时效性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9 02:09:12 177 人看过

违法犯罪存在时效性。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发现的,不再处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过失危险犯之存在性与可存在性思考
    一、问题的提出随着高科技的产业化和现代化器械广泛运用,社会生产和日常生活的进一步技术化,人们在享受高科技带来的社会文明成果的同时,面临的各种危险源也日益增多。工业革命以来,过失犯罪尤其是业务过失犯罪,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危害程度上都日趋严重。在20世纪中期以前,刑事立法规定的过失犯罪多为结果犯,即只有发生了实际危害结果才构成犯罪,人们对于导致严重损害生命财产后果的过失行为的犯罪化已经不存在什么争议,但是,随着高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和日益为人类所用,侵害或威胁重大法益安全的的过失行为屡屡发生,防不胜防,为了预防和遏止危险过失行为,不少国家将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这一现象引起了我国学界的广泛关注。在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里,对过失行为犯罪化问题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第一种是前苏联一些刑法学家所主张的过失行为犯罪化的观点。在设置过失危险犯的问题上,该观点认为在科技革命条件下过失的危险性增大了,根据
    2023-03-23
    419人看过
  • 选择性过失金融犯罪存在性批判
    在中国刑法的金融类犯罪中,存在着下述罪过形式之争:金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全是故意还是既含故意、又含过失,即中国金融刑法中是否存在选择性过失金融犯罪?针对此一议题,刑法学界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大截然相反的观点。肯定论-者认为,金融犯罪的罪过形式既包括故意、又含过失。认为“金融犯罪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1]还有肯定论-者认为,“金融犯罪作为间接犯罪的特殊组成部分,必须虑及金融犯罪本身的特殊性,应当把过失作为金融犯罪的一种罪过形式”。[2]否定论-者持论相反,认为金融犯罪只能由故意不能由过失构成。理由是:其一、“从危害金融犯罪的行为人的意识因素看,行为人都”明知“自己的行为或发生危害金融秩序的后果”。而认定这种“明知”的根据在于,“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法利益,或者为了规避金
    2023-06-14
    300人看过
  • PUA骗局存在哪些违法犯罪行为
    PUA骗局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有可能存在涉嫌强奸罪、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涉嫌非法经营罪等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罪】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
    2023-06-02
    478人看过
  • 犯罪分子存在诽谤罪怎样定性?
    一、犯罪分子存在诽谤罪怎样定性?犯罪分子存在诽谤罪的定性方法是:(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4
    2024-02-08
    389人看过
  • 论监视居住在立法上存在的违法性
    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公检法三家对监视居住这一刑事强制措施的使用,感到很困难,内部争议和法学界争论颇多。现笔者对这一刑事强制措施在立法上存在违法性进行剖析,与司法界、法学界的同行们一起探讨。监视居住的涵义及相关法律规定“监视”一词的含义是指从旁注视以便发觉不利于自己方面的活动:“居妆一词的含义是指较长时间地住在一个地方。有长期居住和短期居住两种现象。“监视居妆是《刑诉法》中设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责令其在指定的区域或住处,设专人或不设专人监视其活动,以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国家赋予公检法三家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特殊权力。监视居住的范围:《刑诉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69条、第74条作了明确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刑诉法》第58条规定“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被监视居住人员应遵守的纪律:《刑诉法》第57条作了规定。公检法
    2023-06-11
    60人看过
  • 工伤索赔是否存在时效性问题
    一、工伤索赔是否存在时效性问题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
    2023-07-15
    436人看过
  • 追讨双倍工资是否存在时效性?
    在劳动合同争议案件中,常常会发生双倍工资赔偿争议。员工在离职时,通常会利用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员工签订或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管理疏忽为由,向用人单位索取双倍工资赔偿,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需要大家注意的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要受到劳动争议时效的限制。劳动争议的时效分为两类,一类是为期一年的一般时效;一类是追索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限无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双倍工资赔偿引发的劳动争议时效的适用,首先应当界定双倍工资罚则的性质,是劳动报酬抑或法律责任。关于双倍工资的罚则是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责任当中,实际上是法律在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签订或者续签书面劳动力合同时而苛以的一种法律责任,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一种惩罚性赔偿,因此其仲裁时效适用一般时效。事件回放:离职后申请仲裁看好时间王某与李某同为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王
    2023-06-09
    86人看过
  • 行政拘留是否存在时效性问题
    一、行政拘留是否存在时效性问题行政拘留是存在时效性的。如果违法后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如果已经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而逃跑的,没有时效限制,终生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不予行政拘留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如下: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
    2023-07-04
    479人看过
  • 工伤伤残评定是否存在时效性
    一、工伤伤残评定是否存在时效性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有时效。职工本人申请工伤鉴定的,应该在受伤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而委托单位开展鉴定的,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法律上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二、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中的主要指标是什么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中的主要指标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工伤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伤残情况和劳动能力来评判的。根据相关规定,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023-09-07
    241人看过
  • 经济犯罪存在哪些本质属性
    经济犯罪,顾名思义,是指与经济有关的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企业内发生的与经济相关的犯罪行为等。经济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名个层面,因此,经济犯罪也就无处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由此可见犯罪必须具备两个本质属性:一是具有社会危害性;二是依法应受刑罚处罚性。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类,他也同样应该具备这两个基本特性。如果某种行为只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不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同时又是经济领域内的行为,那么它很有可能是属于一般经济违法行为或经济纠纷,而不构成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是由刑法规定的,依据罪行法定原则,刑法上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的,不认为是犯罪(当然,这里的刑法应该指的是广义上的刑法,即包括刑法典、刑法特别法和非刑事法律中的附属刑法规范。)综上所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
    2023-04-25
    8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是否存在时效性限制
    一、行政处罚是否存在时效性限制行政处罚时效期限为2年。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违法行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个人行政处罚记录多久消除个人行政处罚会一直保留的,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
    2023-07-11
    207人看过
  • 合同存在排他性条款有效吗?
    合同排他性条款在一般情形下是有效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合同排他性条款是否有法律效应合同排他性条款有法律效应。无效合同条款如下:1、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
    2023-08-06
    385人看过
  • 违法犯罪的危害性
    犯罪由于侵害了公民重要的权益,因此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犯罪。根据《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生,既会对被害人造成经济的、健康的或生命的损害,还会对被害人的家庭造成间接伤害。同时违法犯罪的行为会对社会的秩序造成不良的影响。这有利于打击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是保护公民正当合法的人身财产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一、军警人员持枪抢劫不属于从重军警人员作为国家的重要安全维护力量,明确自身的重要职责,明知自身身份的特殊性和这份职业的光荣性,仍然做出违法犯罪行为,表明其根本不珍视这份职业给自己带来的荣誉,其主观恶性肯定大于一般主体实施的抢劫。在有责性方面,军警抢劫具有特有的义务违反性。由于军警人员本来具有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却反过来侵犯公民财产安全,故军警人员的抢劫行为严重违反了由其特定身份所赋予的法律义务,也具有比普通人抢劫更重的可谴责性。军警的行业特点决定了其是最
    2023-03-09
    389人看过
  • 刑法中过失犯罪存在不作为犯罪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犯罪中是不存在不作为犯的,不作为犯是指能够履行特定的义务而不履行构成的犯罪,是主观意志上故意的行为。我国刑法关于过失犯罪的主要有以下内容:第一百一十五条【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一十九条【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一百三十一条【重大飞行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二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
    2023-03-24
    11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中止犯罪和违法犯罪能一起存在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7
      不能。在犯罪过程中,不可能既出现犯罪未遂,又出现犯罪中止,两者是不能共存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中止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
    • 违法犯罪中有没有时效性的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4
      违法犯罪具有时效性。对于需要给予治安处罚或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 存在违法阻却的是犯罪构成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10
      并不是,犯罪构成里面是不包括违法阻却事由,犯罪构成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以及客观要件,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在主观方面可以是故意犯罪行为,也可以是过失犯罪行为。
    • 股权转让合同存在时效性质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8
      对于股权转让协议的时效,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该协议就是一直有效的,但因该协议而产生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 质押股权是否存在时效性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14
      1、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债权人成为质权人,对出质的财产享有质权。 2、《民法典》规定,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只要主债权存在,质权也同时存在。 3、因此,质押合同不需要约定质押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