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污染环境罪的定义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二、环境污染罪最高判多久
我国没有环境污染罪,有的事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污染环境罪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环境污染罪如何判刑
(一)无实害结果也可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增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标准。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1997年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作了重要完善。其中一方面修改是降低了入罪门槛,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修改后,罪名由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相应调整为“污染环境罪”。据此,《解释》规定,“严重污染环境”不再以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实害结果为必要。
(二)定罪量刑标准降低
《解释》降低了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根据《解释》规定,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的,即构成污染环境罪;致使一人以上死亡的,即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三)致使三人以上轻伤即涉环境监管失职罪
《解释》下调了其他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除污染环境罪外,环境污染犯罪还涉及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和环境监管失职罪等犯罪。对这些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解释》也作了适当下调,加大了打击力度。例如,2006年解释规定“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才认定为环境监管失职罪所要求的“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入罪要件,而新解释则调整为“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或者“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入罪门槛明显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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