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非法财产是行政处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6:40:14 141 人看过

一、没收非法财产是行政处罚吗

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人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财产强制性的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其具备以下特点:

(一)没收财产的范围:犯罪人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一部分或全部财产;

(二)适用对象:只适用于刑法分则规定的可以判处没收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

(三)如果是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给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四)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执行,而且不能减免。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同时也是属于财产刑。行政处罚中没有没收财产的处罚方式,因此,“没收财产”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但在行政处罚中,与没收财产相近似的是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二、违法没收财产的国家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没收财产属于什么责任?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5: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能执行法人财产吗,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
    一、行政处罚能执行法人财产吗如果行政处罚是对法人作出的,法人以其财产承担债务,所以法人逾期不执行处罚时,可以执行法人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一)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的,
    2023-04-18
    485人看过
  • 没收财产可以作为非法财产吗
    没收财产不只是没收非法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只要是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就应当在没收财产的范围之类。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一、被判刑后没收财产对犯罪人有何处罚犯了刑事罪后被判没收财产,没收范围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二、没收财产怎么理解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一种财产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没收财产时应注意:(1)没收的财产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以没收。在没收财产时应考虑到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
    2023-03-15
    313人看过
  • 没收财产处罚:是在刑事判决后执行吗?
    没收财产需要在判刑以后进行。没收财产是刑罚,是一种附加刑。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处罚:是在刑事判决后执行吗?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法律问题。快速解决你的困扰!打官司有没有必要请律师,请律师的好处?如果你和对方在案件事实上各执一词,且证据混乱,或者法律问题比较疑难,又或者案件结果对你的影响特别大的,那还是有必要请律师全程参与。律师能替你干两件事:(1)跑腿处理杂务。比如立案、缴费退费、收发法院材料、与书记员和承办法官沟通、调解、出庭等
    2023-12-18
    336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怎样处罚固定财产
    行政处罚没收的财物处理方式,要根据财物的不同性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二)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四)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对应当退还原主的财物,通知原主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期限最长
    2023-03-24
    72人看过
  • 在刑罚中的没收财产是不是是没收合法财产
    刑罚中没收财产包括合法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财产刑的一种。现代各国刑法对没收财产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收犯罪者个人的财产。另一种除了没收犯罪者个人的财产以外,还包括没收犯罪所得财物、违禁品及犯罪工具。《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2024-05-11
    344人看过
  • 行政处罚能强制执行法人财产吗
    1、如果行政处罚是对法人作出的,如果存在未按照规定执行处罚的情形,是可以对法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2)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3)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1、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
    2023-02-18
    139人看过
  • 没收财产执行机关是谁,哪个机关可以执行没收财产的处罚
    一、没收财产执行机关是谁没收财产,是指把犯罪人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依法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没收财产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为防止执行前罪犯或其他人将财产转移等影响判决执行的情况发生,人民法院可以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财产的措施。二、没收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
    2023-04-10
    429人看过
  • 没收违法所得是没收非法财物吗
    没收违法所得不是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和其他财物无偿收缴的处罚形式。1.当事人非法所得的财物。就性质来讲,这些财物不属于当事人所有,而是被其非法占有;2.财物虽系当事人所有,但因其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例如用作赌资的金钱等;3.违禁品。违禁品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生产、加工、保管、运输、销售的物品及在某些场所禁止携带的物品,如在车、船、飞机上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黄色书刊、黄色录音录像带等*秽物品、**、内容**的宣传品等。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
    2023-06-13
    388人看过
  • 罚金就是没收财产吗
    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但是二者存在以下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没收财产主要是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贪污贿赂罪中情节较重的犯罪,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2、内容不同。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既可以是没收金钱,也可以是没收其他财物;而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是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3、执行方式不同。没收财产只能是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者减免的问题;但是罚金却是可以分期缴纳,假如缴纳确实有困难,还可以减免。此外,关于罚金与没收财产能否适用的问题,根据最高院的相关解释,罚金与没收财产可以同时适用。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既判决没收部分财产,一并判处罚金。
    2023-03-29
    417人看过
  • 罚金没收财产有哪些法律处罚
    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罚金是由判决的人民法院执行的,如果犯罪分子不主动交纳罚金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犯罪分子交纳有困难的,是可以申请减免或者分期支付罚金的。一、开设赌场罚金如何计算开设赌场构成罪,一般会并处罚金,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原则上会根据非法所得金额成正正比例处罚。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例如,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无能力缴纳,比如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
    2023-03-11
    241人看过
  •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财物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财物的不同处理。而且针对不同的性质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写明登记财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并由占有人签名或者捺指樱必要时,可以进行拍照。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对涉案财物应当一并作出处理。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下列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收缴:(一)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二)赌具和赌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四)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五)倒卖的有价票证;(六)直接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2023-08-05
    241人看过
  •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处罚:犯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只要行为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收购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之外的在野生动物,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即可构成本罪的既遂,应处以本罪相应的刑罚。一、刑法341条的内容是什么? 有何用刑法341条的内容主要包括:1、行为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2、触犯本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美食主播购买濒危动物违法吗1、美食主播购买濒危动物违法。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要被判处刑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
    2023-03-06
    139人看过
  • 没收的财产是合法的还是非法
    一、没收的财产是合法的还是非法在刑罚中,没收财产既可能涉及合法财产,也可能涉及非法财产。1.没收财产主要是指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进行剥夺,这种剥夺并非仅局限于非法所得或犯罪工具。2.在没收的过程中,确实会涉及没收犯罪所得财物、违禁品以及用于实施犯罪的工具等非法财产。然而,没收财产的范围并不仅限于此,它还可能包括犯罪分子的合法财产。3.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没收全部财产时,法律明确规定应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不受过度影响。4.《刑法》第五十九条中明确指出,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且在判处没收财产时,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二、法律依据与实践在探讨没收财产的法律依据时,我们首先需要回顾《刑法》中关于没收财产的相关规定。1.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作为附加刑的一种形式,其适用对
    2024-08-01
    302人看过
  • 罚款与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的没收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将违法当事人的违法收入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如海关没收当事人走私所得的钱财就是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是对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的一种经济上的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处罚方式。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的区别是:罚款是对当事人合法财产的剥夺;而没收违法所得则是对当事人非法占有的财产的剥夺。罚款与刑罚中罚金的区别是:罚金是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主要适用于牟取非法利益的罪犯。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其适用远远超出非法牟取利益的范围,对许多并无谋利目的的违法者也同样适用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是指行政机关将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委托给拍卖企业进行拍卖后所得的款项。行政处罚罚款有案底吗行政处罚不属案底。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
    2023-07-13
    32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中没收财产是刑事处罚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0
      行政处罚中没有“没收财产”的处罚方式,“没收财产”属于刑事处罚的方式。在行政处罚中,与没收财产相近似的是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处罚没收非法财产标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9
      没收非法财产(物)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员非法占有违禁品和其他财物(产)无偿收缴的处罚方式。没收非法财产主要体现在当事人非法所得的财物、财物虽系当事人所有其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违禁品。法规明文禁止的物品及在某些场所禁止携带的物品。
    • 行政处罚中没收非法财物可以折抵罚金?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11
      行政处罚中没收的财产不可以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是可以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的。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的是违法行为所获的财产,罚金的对象是合法财产,二者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没收的财产是不可以折抵刑罚中的罚金的。
    • 什么是行政处罚中的没收财产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3
      1、行政处罚没有没收财产。没收财产在我国是属于财产刑和附加刑的处罚。 2、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
    • 非法损害他人财产罪中的行政处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08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怎么处罚首先,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应该叫侵占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的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行为。想像成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