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
哪些房产税需要纳税人缴纳
479人看过
-
遗产税相关纳税人有哪些?
81人看过
-
有哪些人有缴纳房产税的义务
413人看过
-
纳税人缴纳税款有哪些方式
90人看过
-
税法新规定纳税人纳税标准规定有哪些
404人看过
-
个人房产税有何税收优惠,纳税时间应注意哪些问题
314人看过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
重庆房产税有哪些房产税缴纳标准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291、从价计征:计税根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即以房产原值为计税根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起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断定。 2、从租计征(即房产租借):以房产房钱收入为计税根据,即以房产房钱收入为计税根据的应纳税额=房产房钱收入×税率(12%),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房钱收入计征
-
-
房产免纳房产税有哪些情况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条例》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
-
房产税征收纳税人有哪些? 各法律有何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6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不含农村)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注意以下几点:①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②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房产税。③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
-
2022年房产税的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06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未确定或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4、纳税人无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