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有哪些
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
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无法藉此享有优势,法律亦无需给予保护;一项已经公开的秘密,会使其拥有人失去在竞争中的优势,同样也就不再需要法律保护。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3款规定:“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该解释揭示了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指的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
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出经济上的价值,具有确定的实用性,是实现商业秘密价值性的必然要求。一项商业秘密必须能够用于制造或者使用才能为其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正由于商业秘密的实用性,谁只要掌握了商业秘密,谁就必然可以将之用于实践。
4、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
商业秘密的保密性是指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从而使一般人不易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该要件强调的权利人的保密行为,而不是保密的结果。之所以有此规定,因法律鼓励为权利而斗争者,不应保护权利上之睡眠者。保密性的客观存在,使得竞争对手在正常情况下通过公开渠道难以直接获悉该信息。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商业秘密权是否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广义的知识产权其实是包括商业秘密的。如果要说他和传统知识产权的区别的话,那么
1、商业秘密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独占性”
2、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其效力完全取决于商业秘密的保密程度。而传统的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的特点。
根据规定,当事人指称他人侵犯其商业秘密的,应当对其拥有的商业秘密符合法定条件、对方当事人的信息与其商业秘密相同或者实质相同以及对方当事人采取不正当手段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其中,商业秘密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包括商业秘密的载体、具体内容、商业价值和对该项商业秘密所采取的具体保密措施等。
-
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有哪些,有保护期吗?
408人看过
-
商业秘密应当包含哪些构成要件
128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定义及构成要件,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466人看过
-
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三要素,商业秘密存续期间有多久?
432人看过
-
哪些要素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要求
190人看过
-
有哪些构成要素可以形成商业秘密
426人看过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
如何认定商业秘密?有哪些构成要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5商业秘密的认定及其构成要件如下: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 三、实用性。 四、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
-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以及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5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的回答如下:一、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有哪些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20侵犯商业秘密有以下构成要件: (1)客体方面: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专有权和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具有包括: 1.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前者取得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明知或者应知是通过前述情形,获取、披露、使用该商业秘
-
侵犯商业秘密是由哪些基本要件构成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17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要素是: 1、行为人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 2、涉及的秘密需要是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 3、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4、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披露、擅自使用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
员工商业秘密构成的条件是哪些呢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5广义来讲,任何能够为企业提供竞争优势的机密运营信息都是商业秘密。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要认定为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下列特性: 1、秘密性 2、经济型 3、实用性 4、保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