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通过遗赠避免法定继承人的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2 00:22:13 281 人看过

一、能否通过遗赠避免法定继承人的限制

可以。自然人可以采取遗赠的方式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即相当于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产继承是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遗产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继承。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既可以是生理死亡也可以是被宣告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在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继承公证和遗嘱公证的区别体现在哪

1.定义不同

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2.申请主体不同

遗嘱公证:申请主体是需要订立遗嘱的公民,此时公民尚在人世;

继承公证:申请主体是继承人,此时订立遗嘱的人已经去世。

3.申办流程不同

遗嘱公证: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由所有继承人持身份证件以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n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n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n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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