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背书可以转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08:21:08 355 人看过

质押背书可以转让,质押背书是指在设定质权时,行为人以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在票据上进行的背书。背书人作为出质人,被背书人作为质权人。当债务人履行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了,其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该质押财产。

一、商业活动中股权质押可否优先受偿

股权质押是指将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股权质权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未能偿还债务时,有权转让其股份、股份,通过股份、股权转让变现,优先从转让价款中偿还债权,从而清偿债权。

因此,股权质押可以优先受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质权人优先清偿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

2、质权人优先受偿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

3、质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出质股权所产生的孳息。

二、公司股权已质押可否转让

公司股权已质押一般不可以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转让。股权转让后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股权作为财产权利可以进行质押,股东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办理出质登记。

三、质押权人如何实现质权

质权人实现质权,就质物的变价优先受清偿,其前提条件是债务履行期届满而质权人未受清偿。

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为债权人设定质权。

但质权不一定都能实现,如果债务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前或届满时清偿债务的,就不存在质权实现问题,只有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所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的,质权人才可以以质物来实现自己的质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质权人能否再转让背书
    一、质权人能否再转让背书质权人在持有质押的承兑汇票期间,不可以转让背书,但出质人取回质押的承兑汇票后,可以转让。为了保证质权的安全,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只能作委托收款背书,不得作转让背书或转质背书。二、质押背书的效力1、质权设定效力。被背书人B经质押背书即可取得质权。取得质权的意义在于,B有收取该票据金额的权利,无论该质权担保的主债权是否到期,设质的票据一届到期日,B就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受领票据金额。2、切断抗辩的效力。既然B是为自己的利益行使票据权利,票据债务人C也不得以与B之间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B。相反,如果A与C之间有抗辩事由,则可行使抗辩权。3、权利证明效力。质押背书仅证明被背书人享有质权,并非享有票据所有权。4、权利担保效力。B取得的是一种实体权利,即质权。B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付款人C如拒绝付款,B的实际利益就会遭受损失。因此,在质押背书中,A若没作特别约定,应对B负担保付款责任。
    2023-05-06
    205人看过
  • 所有的汇票都可以背书转让吗
    1、并不是所有的汇票都可以背书转让。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其他的汇票是可以转让的。2、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持票人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律师补充: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法律依据】《票据法》第二十七条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
    2023-05-06
    96人看过
  • 责任保险合同可以背书转让吗
    责任保险合同可以背书转让。责任保险合同随着保险标的的转让,保险利益也随之转让。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一、责任保险合同的特征责任保险合同的特征表现为:1.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人赔偿保险金。2.责任保险的标的为一定范围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非损害赔偿责任不能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如刑事责任就不能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3.责任保险不能及于被保险人的人身或其财产。责任保险的目的在于转移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当承担的
    2023-06-24
    189人看过
  • 质押权可以转让吗?质押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质押主要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主债权转让后质押权转让协议才会有效。二、质押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质权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当事人可以为将来的债权设定质权,也可以在设定债权时设定质权,但实现质权时必须要有主债权的存在。质权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质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二)质押物情况质权所对应质押物的具体情况,例如名称
    2023-06-26
    380人看过
  • 委托书用蓝色笔写可以吗,委托书可以背书转让吗
    一、委托书用蓝色笔写可以吗委托书用蓝色笔写可以,只要是本人签字就有效。用什么签字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用黑色签字笔,字迹保留时间很长不容易掉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二、委托书可以背书转让吗委托书不可以背书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五条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2023-04-19
    364人看过
  • 已经委托收款还可以背书转让吗
    一、已经委托收款还可以背书转让吗委托收款的票据,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已经委托收款的票据是不能再背书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五条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二、委托收款的基本规定(一)委托收款结算不受金额起点限制。(二)委托。这是指收款人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并办理委托收款手续的行为。委托收款凭证即是如前所述的按规定填写凭证;有关债务证明即是指能够证明付款到期并应向收款人支付一定款项的证明。(三)付款。这是指银行在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并经审查无误后向收款人办理付款的行为。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可根据付款人的不同而在不同的时间付款从而改变了原《银行
    2023-06-06
    224人看过
  • 票据被拒绝承兑可以背书转让吗
    一、票据被拒绝承兑可以背书转让吗票据被拒绝承兑不可以背书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六条不得背书转让的情形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所以在汇票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时,不得再进行背书转让。背书的作用是用来进行票据权利的转让,被背书人通常是为了取得票据权利。所以在票据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时,被背书人就无法取得票据权利。二、票据的特征有哪些(一)票据是无因证券这是指证券上权利的存在只因证券本身记载的文义为准,权利人享有证券权利只以持有证券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证券的原因,证券上权利发生的原因以及这些原因的存在、有效对证券权利原则上没有影响。换言之,票据持票人只要对票据债务人提示票据就可行使票据权利,而对取得票据的原因,不负证明责任,即使票据的基础关系无效或有瑕疵,票据债务人仍应对持票
    2023-05-31
    116人看过
  • 商业汇票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区别
    一、商业汇票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区别举例子:比如你公司持有银行承兑汇票1张第一种情况,票据到期后直接持票去银行办理委托收款的,那只需在票据背面记载"****银行委托收款"字样,并在背书栏内盖你公司预留印鉴就可以了。这类属于非转移背书,不涉及到票据权利的转移。第二中情况,票据未到期,你公司与B公司发生交易,以此承兑汇票支付B公司货款。此时,你公司需在背面背书栏内盖预留印鉴,同时在此背书栏上方的被背书人栏内写明B公司的名称,将票据交付B公司.这种形式就是将票据权利转移给了B公司。最简单的理解(不是很规范),票据的所有背书人(背书栏内签章的单位)都是票据现在或过去的持有人,被背书人(被背书人栏记载的单位)都是由背书人所指定的"后手"票据持有人。二、商业汇票贴现的条件1、申请人在贴现银行开立存款账户;2、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3、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
    2023-06-15
    269人看过
  • 已经到期的承兑还可以背书转让吗
    一、已经到期的承兑还可以背书转让吗已经到期的承兑,如果没有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可以背书转让,如果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六条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二、背书转让的效力(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
    2023-06-17
    262人看过
  • 质押背书内容
    一、质押背书这是指持票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而在票据上作成的背书。背书人是原持票人,也是出质人,被背书人则是质权人。二、质押背书确立的是一种担保关系1、即在背书人(原持票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产生一种质押关系,而不是一种票据权利的转让与被转让关系。因此质押背书成立后,即背书人作成背书并交付,背书人仍然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并不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2、被背书人取得质权人地位后,在背书人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并从票据金额中按担保债权的数额优先得到偿还。换言之,如果背书人履行了所担保的债务,被背书人则必须将票据返还背书人。三、质押背书与其他背书一样,也必须依照法定的形式作成背书并交付1、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但如果在票据上记载质押文句表明了质押意思的,如“为担保”、“为设质”等,也应视为其有效。如果记载“质押”文句的,其后手再背
    2023-06-13
    102人看过
  • 被拒绝付款的票据可以背书转让吗
    被拒绝付款的票据不可以背书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六条不得背书转让的情形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所以在汇票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时,不得再进行背书转让。背书的作用是用来进行票据权利的转让,被背书人通常是为了取得票据权利。所以在票据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时,被背书人就无法取得票据权利。一、票据的特征有哪些(一)票据是无因证券这是指证券上权利的存在只因证券本身记载的文义为准,权利人享有证券权利只以持有证券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证券的原因,证券上权利发生的原因以及这些原因的存在、有效对证券权利原则上没有影响。换言之,票据持票人只要对票据债务人提示票据就可行使票据权利,而对取得票据的原因,不负证明责任,即使票据的基础关系无效或有瑕疵,票据债务人仍应对持票人按票据所记载文义负责。(二)
    2023-04-06
    265人看过
  • 收取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出质质押的效力如何
    以记载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出质质押的效力如下:1、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质押保证的责任;2、对于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一般不能再进行转让,转让行为对原背书人不产生效力。一、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规定具体是什么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规定:1、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3、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二、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义务包括哪些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的义务:1、票据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是承担付款义务。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价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是的付款清偿义务。三、承兑商合法吗?不合法。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2023-06-22
    226人看过
  • 不记名提单不背书可不可以转让
    不记名提单不背书可以转让吗《海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根据该条规定我们可以得知,不记名提单不背书是可以转让的。不记名提单的使用规定不记名提单上不列明收货人名称,又称来人抬头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这种提单丢失或被窃,风险极大,若转入恶意的第三着手中时,极易引起纠纷,故国际上较少使用这种提单。另外,根据有些班轮公会的规定,凡使用不记名提单。在给大副的提单副本中必须注明卸货港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不记名提单正面内容根据1993年7月1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73条的规定,正面应记载以下各项:1.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不记名提单时对
    2023-06-12
    441人看过
  • 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如何签发
    一、现金支票不能背书票据法规定: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挂失止付。但现金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如果出票人不允许转让,应在票据正面注明:“不得转让”等字样。如果出票人注明“不得背书转让”,不承担票据付款的责任,但要负担民事债务付款责任,即如果支票失效,要承担原取得支票的债权人相对应的债务付款责任,但不承担接受转让的债权人的票据支付责任。二、现金支票签发流程1、出票: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现金支票,加盖预留银行印鉴。2、提示付款:收款人持现金支票到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收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现金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现金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3、领取现金。4、挂失止付:现金支票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由银行提供,同时按标准交费。步骤详解:1、购买支票:客户现金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在现金
    2023-02-27
    49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转让质押也需要背书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1
      可以转让。汇票质押的概念汇票质押是指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它是由背书人通过背书的方式,将票据转移给质权人,以票据金额的给付作为对被背书人债务清偿保证的一种方式。汇票质押的方式背书人在设定质押背书时,必须在背书中载明“质押”字样,并签名盖章。
    • 面押汇票质押不得背书转让是正确的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7
      关于以记载“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汇票能否设定质押问题,该汇票明确载朋不允许背书转让,此系双方当事人对该汇票的约定,而石油与银行明知该承兑汇票约定不允许背书转让,仍以此承兑汇票设立质押,显系不妥。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原背书人对后来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银行与石油公司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将发生转让行为,而权利质押的标的只能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权,不可转
    • 汇票背书转让不得质押的承兑书有效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4
      已记载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出质质押的效力是无效的。 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而出质质押行为,其法律后果将发生转让行为,而权利质押的标的只能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权,不可转让的权利不得设立质权。因此,该质押行为应认定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
    • 质押车辆可以转让吗质押车辆转让手续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7
      (一)质押权的概念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权又分为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两种类型。 (二)质押权的特征 1、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产生的担保物权; 2、质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 3、质权是动产与某些权利; 4、质权是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 可以背书转让个人本票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个人本票可以背书转让。 《票据法》第八十条规定:”本票的背书、保证、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本票的出票行为,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十四条关于汇票的规定。“本票属于票据的一种,持票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将本票背书给他人。 【相关延伸】 问:本票应当记载哪些事项? 答: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本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