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的审判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06:20:27 302 人看过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判人员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应当查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然后依次宣布案由、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害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并告知各项诉讼权利。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

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当庭宣判,并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一、哪些条件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一、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自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并自行辩护。自诉人应当出示主要证据。被告人有证据出示的,审判员应当准许。经审判员准许,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将普通程序中的许多程序予以简化,唯独被告人最后陈述这一程序未予简化。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所适用的法律以及对法庭的请求等进行陈述。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当庭宣判。

适合简易审判程序的案件一般是属于证据确凿,已经没有调查的必要的案件。这类案件在检察院进行起诉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要求法院对该进行简易审判程序的处理。简易审判程序能够让案件快速进行相关审核和判决,不进行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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