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20:50:16 364 人看过

1、合同主体不适格,应当认定无效。

建筑施工事关重大,甚至关乎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施工人有无相应资质尤为重要。因此,对主体资格的认定应列为合同效力认定的首位工作。没有资质、低于相应级别资质要求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为无效合同。《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的,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可见,只有具备相应法律资质的法人单位才有资格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个人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法人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或者借用资质等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皆应依法严格认定为无效合同。

2、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存在其他中标无效情形的,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在招投标方面,这一点在此类案件处理中较易被忽略,由于目前并非所有的建设工程都需要招投标,所以当事人间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若忽略了招投标环节,则易发生合同效力的错误认定问题。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中要重视并熟练运用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以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另外,《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等,又规定了中标无效的六种情形。实践中主要表现为招投标过程中互相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若中标无效,则当事人由此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必然无效。但是,违法招标、投标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又存在多种情形,具体表现为:应当招标的工程未招标的;招标人泄露标底的;投标人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的;招标人与个别投标人恶意串通,内定投标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及大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其投标单位少于三家议标,其投标单位少于两家的等等。

3、违法分包、转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建筑法》第24条规定,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另外,《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违法转包、肢解分包。但是,一些承包人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将其承包的工程分解成若干小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人或者承包人将其所承建的所有工程都转包给他人。这实际上构成了违法转包、肢解发包。对承包人的转包、分包行为如何正确界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此作了专门的规定。该条例第78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可见,建设工程虽然可以分包,但不可肢解发包。

一、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1、施工范围界定与投标报价或合同价款是否一致及有无动态约定;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是否明确,用户应该提供的设计文件、原始资料等接点规定是否清楚,能否影响工期;

3、对用户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质量、安全等目标要求,能否满足及注意事项;

4、价款、支付条件及方式、结算方式、公司能否满足及接受;

5、索赔程序是否明确可行;

6、合同是否采用格式合同及专用条款、补充条款,表述是否准确,不存歧义,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简单明了,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条款之间不能出现矛盾。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是指用词用语要到达当事人无需再进一步协商的程度;

7、纠纷解决方式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风险;

8、识别出新的、不熟悉的、公司缺乏经验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验收标准及超出常规的特殊要求,并进行交底和指导履行;

9、违约责任约定是否对等。

二、建筑施工合同审查审核要点

1、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5、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9、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

10、注意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11、注意审查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

12、注意审查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的约定;

13、在对于施工合同违约责任约定的审查过程中的注意点;

14、合同生效时间、地点效力的约定审查;

15、关于争议解决途径、地点的约定审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内容包括:(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4)工程造价。(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8)工程变更。(9)违约、索赔和争议。(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一、建设工程发包合同样本是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样本为: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计划批准单位和文号等;2、工期:总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3、工程合同总价;4、材料、设备供应:所需建筑材料、构件、设备等材料的供应方式、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5、工程质量及检验验收:工程保修期为1年;6、施工设计变更;7、双方负责事项:发包人负责事项,承包人负责事项等;8、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支付
    2023-03-11
    87人看过
  • 哪些法律条文会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
    2023-07-07
    150人看过
  • 建筑工程挂靠协议哪些情形会无效?
    工程挂靠,在建筑工程行业中很普遍,如个人挂靠企业、小企业挂靠大企业等,目的都会了承接更多、更好的建筑工程。或许很多人认为双方自愿自主签订的建筑工程挂靠合同,就应该有效的,但这种看法并不正确,法律是不允许任何施工企业与他人、公司签订挂靠协议的。工程挂靠协议无效根据建筑法规定,凡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的,均属挂靠承接工程。这是所有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最核心的内容,也是当事人签订挂靠协议的最主要目的。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挂靠行为有: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
    2023-04-30
    318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法律怎么规定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根据工程验收是否合格,将导致不同的处理结果: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人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施工人承担;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发包人可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给施工人的工程款。建设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及施工人按照过错程度承担施工人返工、修理、停工、窝工损失以及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发包人的损失。法律依据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
    2023-06-15
    306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违约金是否可以主张?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如果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是可以参照无效合同主张违约金的。但是在实践判例中,建设工程合同确认无效的,由于当事人无约定违约金条款,因此不再适用。该项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合法民事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仍可参照无效合同主张违约责任。但在实践判例中,建设工程合同确认无效的,违约金条款不再适用,但可以按照其他法律关于合同无效和解除后的处理原则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一、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怎么处理?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则承包人仍然可以请求发包人支付价款。如果经验收不合格的,能够修复的,发包人应当支付价款,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修复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价款。《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2023-06-28
    437人看过
  • 施工方违约建筑合同是否有效?
    施工方违约不影响建筑合同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如何认定购销合同效力当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购销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购销合同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怎么签合同有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符合以下条件的有效:1、签订合同的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反映了签订人真实的意思表示;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中
    2023-03-11
    460人看过
  • 建筑劳务合同是否属于建筑施工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劳动者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上就是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由劳动合同法调整。但是劳务分包合同的性质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因此,总承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分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之间既不是劳务关系也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劳务作业的性质本质上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我国《建筑法》第26条和第2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既然劳务分包企业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作业的性质本质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那么,劳务分包企业承包劳务作业当然也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一、什么是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建设单位
    2023-02-13
    96人看过
  • 违章建筑的建设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一、违章建筑的建设施工合同是否有效施工方承包农村村民自建房不超过两层(含两层)的承包合同具有效力,可以按照双方所签的承包合同约定及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而超过两层(不含)的承包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按照法律关于合同无效后的规定处理,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进行处理。二、学校施工合同谁签字呢学校的施工合同一般由法人签字。但施工合同不一定需要法人签字,要看协议中生效的约定是怎么写的。有的表述“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那么盖章就有效了有的表述“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那么签字的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公司的授权代表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其次要看盖的是什么章,如果是合同专用章或者公司公章,并且合同没有“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的约定,那么,一般来说是有效的。此种情形下不需要去考虑签字人的身份,因为仅有盖章就可以。如果合同约定,必须签字加盖章才有效。那
    2023-05-03
    402人看过
  • 最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应认定无效?
    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2、不具备相应资质违法分包;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有哪些?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4、工程造价;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8、工程变更;9、违约、索赔和争议;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有什么?1、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而失去其效力。2、法律仅规定为承包人请求的应予支持,如果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是否支持,法律并未规定
    2023-05-07
    76人看过
  • 施工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必须了解!
    合同无效的的情形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合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四)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五)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第七百三十七条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
    2023-07-02
    189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担怎么样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过错责任的承担是:一般情况下,由过错方,就其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付款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果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可主张工程借款。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满足一定条件可主张工程借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
    2023-07-28
    291人看过
  • 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无效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根据建设部2001年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建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
    2023-08-12
    384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一、建筑施工合同诉讼时效如何规定建筑施工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
    2023-04-26
    179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建筑施工人员有哪些责任
    发包人在建筑工程合同中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提供设计依据资料;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进行外部协调工作;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保护设计人的知识产权;支付价款,接收工程。一、发包人最主要的义务是什么发包人最主要的义务有:1.不得违法发包的义务。发包人可以与一个总承包人订立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几个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但却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2.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为承包人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3.及时验收的义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二、施工合同没有价款能否成立施工合同没有价款不成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期、中间交接工程开
    2023-04-11
    151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导致建筑工程中有哪些情形导致施工合同无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7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二)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三)承包人非法转包、违反分包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无效的情形2022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 最高院建筑施工合同哪些情况是无效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 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有哪些情形?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1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这些: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 施工合同无效但建筑工程已经竣工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6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合同无效,双方都有过错。但你已使用房屋,工程已视为验收合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所以,工程质量问题已不能作为辩理由,你应当支付所欠的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