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程序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34:48 111 人看过

扣押邮件、电报必须是出于侦查案件的需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我国刑法对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的犯罪和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犯罪也都都作了明确规定。因此,我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不得任意侵犯。对犯罪嫌疑人,同样要保护他的通信自由权利,不得对其邮件、电报随意进行扣押。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不是说侦查人员在认定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时,可以凭主观想象,想扣押就扣押,而是应当有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客观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扣押的邮件、电报要与案件的侦查有关,是出于案件侦查中的实际需要,与案件无关的邮件、电报不能扣押。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包括扣押他人发给犯罪嫌疑人的和犯罪嫌疑人发给他人的邮件、电报,其中邮件是指通过邮政部门寄递的信件、印刷品、邮包、汇款通知以及报刊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邮电机关协助执行。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要报请所在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扣押。执行扣押时,一般要当面通知邮电机关,侦查人员除了出示必要的工作身份证件外,还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扣押邮件、电报的文件证明。对扣押的邮件、电报应当开列清单,由侦查人员和有关邮电工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在特殊情况下,侦查人员也可以用电话通知邮电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先予扣押,但应当详细说明自己工作身份的情况、需要扣押的邮件、电报的情况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扣押的情况等。如果扣押掌握在犯罪嫌疑人手里、不在邮电机关寄递中的书信、电报的,适用扣押物品、文件的规定,侦查人员在勘验、搜查中对上述物品、文件进行扣押时,不必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即案件已经发生变化或者邮件、电报所涉及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该邮件、电报不作为证据使用,继续扣押邮件、电报已经失去意义的时候,侦查机关应当立即通知邮电机关解除扣押,以维护邮电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刑事诉讼法还对扣押的邮件、电报如何返还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扣押的邮件、电报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凡是与案件无关、不能作为案件证据的,应当在查明情况后3日以内解除扣押,将扣押的邮件、电报返还邮电机关。

刑法频道为您整理刑法相关知识,刑法频道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对逃匿的犯罪嫌疑人通缉的程序
    1、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有权作出通缉决定后,但仍需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2、各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时,有范围的限制,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3、被通缉的对象仅限于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和已被逮捕但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4、通缉令中应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近期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以外,应当写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5、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必须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6、有关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以后,应当及时部署,积极查缉
    2023-02-14
    360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扣押物品如何处置
    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扣押。关于扣押物证、书证的具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清单上应当写明扣押物品、文件的名称、规格、特征、数量、质量、时间、地点以及文件的名称、编号等,并有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在特殊情况下,持有人无法到场的,可以由其亲属签名或者盖章。清单不得涂改,凡是必须更正的,应当有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或者重新开列清单。对扣押物证、书证规定严格的手续,一方面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另一方面更有利于保证物证、书证的证明力,真正起到经核实后能够作为定案根据的作用。比如,侦查人员在搜查中发现毒品并予以扣押,当场开列的清单记明了有关事项并有侦查人员、被搜查人和在场群众见证人在上面签名或者盖
    2023-03-21
    120人看过
  • 关于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案件
    当公安机关逾期拘留犯罪嫌疑人时,近亲属和辩护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上级申请强制变更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不当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什么是超期羁押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
    2023-08-18
    334人看过
  • 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
    检解扣邮[号本院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号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通知你单位扣押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的邮件、电报,现已不需要继续扣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请协助解除扣押措施。年月日(院印)第三联送达邮电部门或网络服务机构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制作说明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八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解除扣押的邮件、电报时使用。二、本文书上原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的制作年月日和文号、被扣押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要准确无误地填写,与原扣押通知书一致。需要退还邮件、电报时,应填写退还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三、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
    2023-05-08
    278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肖像权的规定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在执行必要任务时,国家机关可以在适当的范围内制作、使用和公开犯罪嫌疑人的肖像,无需得到肖像权人的许可。同时,如果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根据法律规定,在执行必要任务时,国家机关可以在适当的范围内制作、使用和公开犯罪嫌疑人的肖像,无需得到肖像权人的许可。2、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素 材 中 关 于 肖 像 权 的 规 定肖像权是公民对其肖像享有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或者为商业目的拍摄、制作、公开肖像,构成侵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肖像权是公民的人格权之一,受法律保护。素材中关
    2023-09-15
    297人看过
  •  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程序
    本文介绍了批准逮捕的定义和程序。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提出的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的申请。公安机关在侦查认为需要逮捕人犯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提出的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的申请。公安机关在侦查是认为需要逮捕人犯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逮捕犯罪嫌疑人需要经过哪些程序逮捕犯罪嫌疑人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结果。根据我
    2023-08-28
    256人看过
  • 成功押解犯罪嫌疑人的策略
    押解多名犯罪嫌疑人时应注意自身的安全,注意周围环境。押解多名犯罪嫌疑人需注意的事项具体如下:1、押解民警需两人对一名嫌疑人,检查手铐或绳索的安全性,民警的单警装备需齐全;2、对嫌疑人的人身进行检查防止有违禁品;3、对沿途的环境进行提前侦查,复杂地段要进行事先控制;4、对押解车辆进行检查,保证安全;5、制定紧急预案,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6、人员到位,协同作战。要注意公安机关提讯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不得提出看守所,除非指认现场等,提讯人员讯问人犯完毕,应当立即将人犯交给值班看守人员收押,并收回提讯证或者提票。犯罪嫌疑人同时具备哪些条件时应当逮捕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七种。只要有任何一种证据能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即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具体说来,这主
    2023-07-19
    113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期限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关押在看守所的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非常复杂,需要公安机关延长时间才能审查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但前提是必须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还有些案件,因为过早交付审判不利于攻破犯罪集团的案件也可以延长时间,但必须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请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才可以。逮捕期限届满必须移交法院吗逮捕期限届满并不必须移交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
    2023-07-01
    361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区别及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一、犯罪嫌疑人与罪犯的区别犯罪嫌疑人与罪犯的区别主要是二者所处的阶段不同以及是否被确认有罪。犯罪嫌疑人是指未经审判,没有认定有罪,但是经公安机关确认有重大嫌疑的人,包括移送检察机关时也是使用这个称谓。而罪犯是犯罪嫌疑人经法院审判,被确认有做的人。犯罪嫌疑人同时也是是公诉案件在侦查起诉阶段对被追诉对象的称谓。如果该犯罪嫌疑人被起诉,则应称为被告人。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没被判刑的都不能称为罪犯。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犯罪嫌疑人享有如下权利: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3.对相关人员申请回避。4.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5.在接受传唤、拘传、讯问时,有权要求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6.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7.有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8.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
    2023-06-19
    75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捕后经历的办案程序
    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后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四个办案程序:1、在刑事拘留的次日起37天之内,予以取保候审或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2、未批准逮捕而被取保候审的,在1年内出具最终结论;批准逮捕的,进入后续侦查期间,一般2个月;3、逮捕的在后续侦查结束后,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时限1个半月;但是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最多2次、每次1个月,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4、审查起诉结束,不追究的予以取保候审;追究的移送法院审判,法院审判期限在2—3个月之间,但是不包括检察院申请延期审理,最多2次、每次1个月,重新计算法院的审判期限。被抓捕的情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
    2023-08-06
    349人看过
  • 侦查员可不可以扣押犯罪嫌疑人
    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是指侦查人员在勘查、搜查的过程中,对于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依法予以提取、留置、封存的一项侦查措施。扣押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的目的是为了提取和保全证据,以求准确认定案情。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是一种强制性的证据收集行为,一般是建立在证据持有人拒绝交出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当注意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与搜查和刑事证据侦查调取的区别与联系。首先,扣押与搜查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第一,它们都是强制性的侦查措施。搜查是指侦查人员为了发现犯罪人和犯罪证据对有关的场所、物品和人身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而扣押是指侦查机关发现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依法留置和控制的侦查行为。第二,扣押通常发生在搜查的过程中,扣押是搜查的目的。其次,扣押也不同于调取。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调取是侦查机关已经了解到某个单位或者某个公民持有与案件有关的物证、
    2023-03-19
    48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逮捕的时限有何规定?
    犯罪嫌疑人逮捕期限的规定是: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4、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5、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逮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由谁负责逮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
    2023-07-02
    84人看过
  • 给犯罪嫌疑人定罪的人叫什么?
    一、给犯罪嫌疑人定罪的人叫什么一个人是否犯罪,是由法院的法官来定罪的,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法官职责有哪些1、参加合议审判案件或者独任审判案件,法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对案件的审理,以查明案件事实,并适用法律以作出判决,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2、依法审查起诉以决定是否立案,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3、依法
    2023-04-20
    203人看过
  • 详细了解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审讯犯罪嫌疑人主要有以下五条规定:1、侦查人员应当认真的审阅全部材料;2、应由行使侦查权的侦查人员进行;3、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4、讯问未成年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到场;5、不准采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和欺骗的方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针对犯罪案件的事实,对有犯罪嫌疑的人进行审讯的侦查活动。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第十七条第七款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由女检察人员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作为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要注意这些特别规定,以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
    2023-07-02
    46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检察院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或者电子邮件,应该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15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 犯罪嫌疑人办理逮捕能给邮件电报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30
      可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扣押邮件、电报必须是出于侦查案件的需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
    • 公安机关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报、扣押财产的程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1
      第二百三十一条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第二百三十二条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查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
    • 犯罪嫌疑人被抓后怎么向法院申请收押,收押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7
      市第一看守所-收押流程穿过市第一看守所的AB门,正式进入了监区,然后进入看守所的内监区即收押犯罪嫌疑人的收押室。看守所接收犯罪嫌疑人的流程就是从收押室开始的。进入收押室,首先审核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手续,法律手续没问题了,第一步先进行入所体检,了解他的身体健康状况。收押室备有紧急抢救设备以备犯罪嫌疑人出现突发疾病进行紧急抢救。经过体检、收押登记之后,犯罪嫌疑人还要接受照相和采集指纹、财物登记、领取生活
    • 现场传唤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2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