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8 20:22:03 379 人看过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二、医院是否有权强行指定医患一方或者双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应当没有强行指定医患一方或者双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权利。医疗事故鉴定,只是诸多证据当中的一种。是否提供该证据,提供何种证据,其选择权应属于当事人。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事故鉴定是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医疗事故之诉与医疗人身损害之诉也并无法律上熟先熟后的顺序之分。法律赋予了当事人以选择权,究竟以何种法律关系进行诉讼,应当由当事人(原告)进行选择和确定。如果争议双方都没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原告也选择了医疗人身损害赔偿之诉,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就不应当强行要求或指定一方或双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只有在经鉴定已经确认为医疗事故,而原告仍坚持医疗人身损害赔偿之诉的情况下,法院才应行使释明权,并以结案时查明的事实为依据,依职权确定正确的法律关系。

三、医疗纠纷的案由怎么确定?

医疗纠纷案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另一类是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即医疗事故之诉与医疗人身损害之诉。虽然这两类案件都与医疗行为有关,但前者是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而后者则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它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与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无论是法律适用、鉴定类别、赔偿项目,还是计算方法和赔偿数额上,两者都有很大的不同。一般的说,以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向法院起诉,无论是从诉讼策略,还是从利益权衡上讲,都对患者更为有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鉴定相关文章
  • 医学会能否鉴定医疗过错,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办
    一、医学会能否鉴定医疗过错医疗过错通常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
    2023-04-18
    458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起诉后还可以鉴定吗
    可以的。可以在起诉前进行,也可以在起诉后进行。起诉前的鉴定可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实施,也可以由医患一方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鉴定。而起诉后,则只能由受诉法院委托。起诉前进行鉴定的好处是,可以减小诉讼风险,避免盲目诉讼。但其巨大风险是提交鉴定的病历未经法庭质证,可能导致结论不公正。另外如果医院的过错十分明显,就没有必要在起诉前鉴定,直接交法庭委托鉴定,可以大大节约诉讼时间。至于经两次医学会的鉴定后,能否再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就医疗过错进行鉴定,各地规定不一,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未作出规定。笔者观点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如果原、被告任何一方有足够证据表明,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依据不足或程序不当,法院应当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委托重新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
    2023-02-11
    446人看过
  • 出现医疗纠纷患者要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一、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1、双方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这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2、单方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意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书面申请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单方申请的要求,而且对于书面申请的内容也做了相关的规定,不再是简单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体为对鉴定事实的叙述和鉴定结果的请求、理由等等。
    2023-06-04
    457人看过
  • 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医疗纠纷必须进行的一步吗
    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由医患双方自愿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或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委托医学会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之间的区别(1)从鉴定的启动次序上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先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只有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才可以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2)从鉴定的委托形式上看,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委托当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再次鉴定只能委托所属省的省级医学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及层级性。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各鉴定机构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3)从鉴定程序上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医学会应当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
    2023-06-02
    62人看过
  • 医疗法律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是一样的吗?
    医疗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不一样。二者的启动程序不同,鉴定人员组成也不同。医疗事故中的技术鉴定是由属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启动鉴定程序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启动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是独立于行政鉴定和自行鉴定之外的一种鉴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由法官启动。一、医疗事故如何认定下面呢我将针对医疗事故的认定问题,为大家做简单分析: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是一种行政责任的承担问题。目前我国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进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以后呢,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
    2023-06-28
    161人看过
  • 一起经鉴定后明白的医疗纠纷
    [案情]死者陶××,女,48岁,南京人,干部。自诉近一年半来反复中上腹痛,伴黑便。经胃肠钡透检查,诊断为胃炎,先后四次信南京市××区医院治疗。1985年4月9日因大便隐血强阳性一天又住院治疗。入院检查:T36.7℃,R20次/分,P84次/分,BP120/90mmHg.神志清楚,发育正常,面色较苍白。心肺无异常。腹软,中上腹部压痛,肝脾未及。入院后给予补液、止血等治疗。胃镜检查诊断为十二指肠球溃汤出血,故于4月15日转入外科治疗,在外科先行支持治疗和手术前的准备。1995年5月10日由马医师主刀,对陶施行胃大部切除术。手术记录载明:手术时发现十二指肠后壁有一溃疡疤痕。切除十二指肠溃疡病灶,将十二指肠残端缝合。在距屈氏韧带16公分处将空肠提出,切除70%胃,作空肠近端对大弯的胃空肠吻合术,即毕氏Ⅱ式术。术后第10天(5月20日)始,每进食后病者出现呕吐,经临床病情分析,认为此系近端空肠综合症
    2023-06-08
    427人看过
  • 起诉医疗纠纷不鉴定行吗
    可以。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医疗纠纷的案由怎么确定医疗纠纷案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另一类是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即医疗事故之诉与医疗人身损害之诉。虽然这两类案件都与医疗行为有关,但前者是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而后者则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它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与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无论是法律适用、鉴定类别、赔偿项目,还是计算方法和赔偿数额上,两者都有
    2023-03-28
    313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
    医务工作者在工作中对患者的生命漠不关心,不采取及时的救治措施,严重违反救治规定。在就诊过程中出现后,拒不改正的,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身体严重损伤的,可以构成医疗事故罪,应该追究医疗事故责任。医务人员的以下几种情况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1、对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漠不关心,不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的;2、严重违反救治规定的;3、就诊错误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因上述几种情况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生命健康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的本罪是因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造成严重损害,如果是因为医务人员救治中因失误、就诊错误等造成就诊人员的伤亡的,属于是医疗事故,不构成医疗事故罪。反之因为医务人员存在上述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但是没有危害到就诊人员的生命健康,或者情况不严重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由于医疗事故罪属于刑事案件中的公诉案件,经由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鉴定后,如果符合医疗事故罪
    2023-02-18
    391人看过
  • 发生医疗纠纷应该做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后做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1、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医学会进行,医学会是由当地各医院的专家组成,难免行业保护之嫌;司法鉴定是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相对中立、公正。2、《民法典》生效后,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只需做司法鉴定,不再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一、启动程序不同医疗技术鉴定是由属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启动鉴定程序,解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是否赔偿调解问题。医疗技术鉴定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启动鉴定程序,给双方当事人一个“说法”,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鉴定属于自行鉴定。司法鉴定是独立于行政鉴定和自行鉴定之外的一种鉴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由法官启动。二、鉴定人员组成不同医疗鉴定人员由属地省级医学会组建省级医学专家库,地市级医学会组建属地的市级医学专家库,鉴定人员是医学专家。司法鉴定人员是由司法机构的法医主持鉴定,聘请临床医学专家参与。三、鉴定的组织者不同医疗鉴定由属地的
    2023-06-13
    91人看过
  • 医疗纠纷是否要先申请医疗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后,并不一定要先申请医疗鉴定的,卫生部门接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才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一、出现医疗事故怎么处理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当事人自愿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
    2023-03-01
    291人看过
  • 医疗纠纷做医疗鉴定要哪些材料
    一、医疗纠纷做医疗鉴定要哪些材料按照司法鉴定规则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这就是我们在前文提到的现场。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这是我们在前文提到的病历资料、视听资料等等。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准备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通常情况下,受理鉴定申请的鉴定机构会有专门的表格,将鉴定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证据,逐一清点、标注、装订、编号,列在一张清单上,由提交人
    2023-06-16
    147人看过
  • 医疗纠纷怎么写医疗经过
    医疗经过就是就医诊治的经过吧,这个需要如实写。首先因为什么原因去就诊,医生给予了什么检查检验,如何诊断,后给了怎样的治疗,效果如何,而后如果还有再次至其他医疗机构诊治,就继续这样写治疗过程,其实就是如实记录看病过程。一、医疗纠纷处理需要经过哪些流程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
    2023-02-11
    166人看过
  • 事故医疗是否需要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只有需要鉴定的时候才进行鉴定。一、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各级地方医学会及中华医学会。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由于是分级鉴定的,鉴定后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分别是XX市XX区医疗事故鉴定书,或者是XX市、XX县医疗事故鉴定书。2、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
    2023-02-28
    216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卫健委负责鉴定吗?
    1、医疗事故纠纷发生后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
    2023-08-12
    20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一定要经过医疗纠纷诉讼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1、医疗纠纷诉讼不是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
    • 医疗纠纷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有何不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1
      处理医疗纠纷程序,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 纠纷如何做医疗过错或者医疗事故鉴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对受伤者角度来说,做医疗过错鉴定是正确的。对医院角度来说,做医疗事故鉴定是正道。你认为应该选哪一种
    • 医疗纠纷诉讼要经过吗,案由怎么确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不一定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规操作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但如果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有过错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做医疗过错鉴定。具体的案由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才能确定。
    • 医疗过失一定是医疗事故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5
      1、医疗过失不是医疗事故。二者的主观方面不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损害。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