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主体工程分包应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7:03:56 121 人看过

一、总承包主体工程分包应承担什么责任

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

(1)对应的主体不同。

工程分包发生在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

而劳务分包则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

(2)对象指向不同。

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

而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施工中涉及人的劳务部分。

(3)合同效力不同。

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

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

(4)法律后果不同。

工程分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而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按照规定总承包主体工程分包应承担连带责任的,当发生问题的时候分包单位需要负责,作为总承包方也有一定的责任,不可推脱,对于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也有一定的区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分包相关文章
  • 施工总承包需要将主体分包吗
    施工总承包不能将主体分包。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一、分包合同和总包合同约定不一致怎么样办分包合同和总包合同约定不一致怎么办?我们先了解一下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含义。将施工承包合同中的部分工程分包出去,为保障这种行为的履行,签订的合同叫分包合同,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负责。总承包合同是施工承包合同的一种形式、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完成的一种行为,承包人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向发包人负责,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分包合同必须服从于施工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人就分包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总承包企业将承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承包合同为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参照使用国家
    2023-06-27
    244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的连带责任怎么确定
    对比合法分包中发包人就工程质量追究责任时的情况,可以看出,发包人的权益保护机制几乎是相同的,因为在合法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同样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民法典》第791条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两种连带责任的法理依据不同:合法分包中,由于总承包方签订分包合同时,须经发包方同意,故分包合同的签订可视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的授权与分包人签订的,故分包合同就分包工程的规定应为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三方共同的合意,如果施工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即总承包人与
    2023-08-18
    98人看过
  • 工程违法分包发生工伤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将承接的装饰工程违法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包工头,包工头招用人员在除渣时不慎摔伤,被认定为工伤要求公司担责是否支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该起行政确认案作出二审判决,确认行政认定工伤合法。重庆某建设公司将其承接的样板房装饰工程分包给自然人陶某。陶某招用曾某到该工地从事杂工工作。2012年7月8日8时40分许,曾某在工作时被石头击伤左眼,于当日住院治疗。出院后,曾某提起工伤认定申请。2013年6月14日,渝中区人社局认定,曾某属于工伤。2013年10月13日,建设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建设公司称,其将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了包工头陶某,按承包合同的约定向陶某支付工程款。陶某自行在外招用杂工曾某并发工资给曾某,与己无关。曾某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人社局将曾某认定为工伤错误。法院审理认为,建设公司是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其将承接的某样板房装饰
    2023-06-10
    396人看过
  • 非法发包由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近日,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原告重庆夔门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袁成高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并一审判决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原告重庆夔门安装公司系35kv三康线新建线路工程的施工单位。2009年4月26日,原告与陈先玉签订《临时劳务承包协议》,将该线路工程中的工具、机器设备、物资等转运劳务项目发包给陈先玉。陈先玉便招收并组织被告袁成高等民工于同年5月4日施工。5月5日,被告在施工过程中受伤。后原、被告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被告向奉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9年12月30日,奉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双方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原告不服仲裁裁决,于2010年1月20日诉至本院,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之间事实劳动关系不成立。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之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
    2023-06-07
    423人看过
  • 用工主体承包方承担用工主体
    北京某装饰公司承包了北京某大厦的装修工程,其中部分工程承包给了李某,后李某雇佣了王某为其进行装修,2008年4月1日,王某在装修过程中,不慎从高梯上摔下来,导致右大腿骨折,住院期间,李某为王某缴纳了住院押金,但某装饰公司以王某不是其公司员工为由,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后,王某在北京市海淀区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确认某装饰公司与其直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该委裁决确认,装饰公司与王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后装饰公司不服裁决,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确认其与王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庭审中,装饰公司虽否认其与王某存在劳动关系,但双方均认可装饰公司将工程承包给李某,王某为李某雇佣的人员的事实,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李某与王某形成雇佣关系,还是王某与装饰公司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的规定,建筑企业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
    2023-06-09
    335人看过
  • 分包单位出安全事故总包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分包单位出安全事故总包单位承担什么责任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如果分包单位没有合法资质的话,总包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就是劳务作业分包,在分包工程中,难免会出现伤亡情况,一旦出现伤亡,就会出现责任分担的问题。一、如何确认非法分包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一)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二)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三)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五)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六)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七)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
    2023-06-26
    179人看过
  • 工程总承包能分包施工吗
    可以施工分包,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电力工程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区别在哪总承包与专业承包有以下四个不同之处:1、承包范围不同总承包资质企业,能够承接总承包工程,也可以参与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工程承包。并且,获得总承包工
    2023-08-02
    269人看过
  • 给包工头打工致伤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2009年5月,临沭县青云镇孙某经人介绍到某建筑公司从事木工工作,每月工资45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7月12日,该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高某承包了建筑公司的一个工程,并将木工活分包给陈某,陈某安排孙某在该工程施工。孙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胸第6、7椎体压缩性粉碎性骨折。孙某要求建筑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并支付其工伤待遇。但该建筑公司认为,孙某系陈某聘请的人员,工资是由陈某负责结算,故公司与陈某之间只存在雇佣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孙某不服,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保障部《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
    2023-04-25
    402人看过
  • 总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哪些连带责任
    法律咨询: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吗?律师回答: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第十七条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
    2023-06-15
    155人看过
  • 承包商与业主责任分担比例
    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可知,包工头没有资质承包业务,房主未尽审查包工头资质的义务,包工头和房主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担责任的比例是由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决定的。装修工人受伤包工头和业主谁负责一、装修工人受伤包工头和业主谁负责1、装修工人受伤包工头和业主谁负责,要看装修工人和业主之间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分别是:(1)如果业主家里装修找的是有资质的装修公司,那么业主和装修工人之间的关系就是承揽关系,那么装修工人在施工期间受伤,业主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装修工人是属于工伤,所以这个是由装修公司来负责的;(2)如果业主家里装修找的是有资质的施工队,那么装修工人受伤业主也是不用负责的,由包工头承担责任和赔偿。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2023-07-12
    183人看过
  •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别需要承担哪些质量责任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认可,总承包单位可以对其总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项目实行分包,与其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订立分包合同,将这部分工程项目交由分包单位完成。总承包单位,是指承包一个建设单位全部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接受工程总承包单位发包分包工程的单位。在这种总包与分包相结合的承包形式中,总承包人应当对总承包合同项下的全部工程任务的质量负责,即使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经建设单位认可,将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部分工程任务分包给他人的,总承包单位也得对分包的工程任务的质量负责。对于分包工程的质量,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都要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对分包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为连带责任。也就是
    2023-06-15
    343人看过
  • 总承包能否分包专业工程
    可以,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均可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也可以进行专门合法的转包与分包。《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023-04-15
    131人看过
  • 雇主是否承担包工不包料工伤责任?
    包工包料没主体资格,出了事故,雇主和包工头一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工人受伤包工头和公司谁负责工人与包工头的关系是雇用关系,工人受包工头的雇佣在工地工作时出现事故应该找包工头承担责任,而不是找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在建筑工程中,工地工人是受包工头雇佣的,实则就是工人的雇主,工人受伤时依据上述法律,可以要求包工头赔偿相应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
    2023-08-09
    318人看过
  • 承包人在建设工程中承担责任是什么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场地的平整、施工必备的水、电、道路的畅通等。二、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三、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
    2023-08-17
    24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行为,发包后,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而是与承包人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更多>

    #工程分包
    相关咨询
    • 工程总承包可否将分包中的主体分包到主体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3
      工程总承包不可以将主体分包。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 主体工程可以分包给总承包人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05
      总承包人是不可以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的。 一、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
    • 什么是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不能分包的包括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04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不得分包。对于其他分项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但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设
    • 总包和分包方对承包工程质量存在缺陷,发包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19
      一、如果总包方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人员,其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 二、工程出了质量问题,发包方和施工方对外负连带责任。 三、发包方和施工方按照过错程度对工程质量负责。各自的质量责任如下: 1.发包人的质量责任 从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层面看,由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的主要情形有: (1)发包方提供有缺陷的设计文件、勘察数据、施工图纸以及说明书等资料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出现缺陷是由于勘察、设计所提供的
    • 建筑工程中承包单位应当承担哪些责任?主体工程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0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在主体结构工程施工中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二)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本单位的管理人员;(三)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管理;(四)自行采购、供应主体结构工程的主要材料;(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在总承包合同中对分包工程、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供应方式等内容予以明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