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中级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邯郸市公安局关于非法集资的通知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收取代理费、福利费、回扣费、佣金的客户经理或者其他人员的意见,现将各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佣金及其他费用公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个人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或者给储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客户经理或者其他人员协助他人非法吸收社会资金或者变相吸收社会资金,收取代理费、福利费、回扣费、佣金、佣金等费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起诉标准,是非法集资共同犯罪
第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上述人员在2014年9月30日前可以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案件侦查,并退还代理费、福利费、返利费、佣金及佣金等费用,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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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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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非法集资怎样处理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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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非法集资处理是如何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非法集资问题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解决非法集资问题是当前全市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各工作组要高度重视,把握形势,站在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牢牢把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抓在手上,集中精力,强力攻坚,务求取得更大突破。要坚持分工负责,全力做好各领域涉非案件处置工作。各工作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调度,研究问题,制定方案,统筹解决。 会议强调,要坚持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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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罪法律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1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一般比较容易理解和识别。如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紧张,以宣称将给与高额利息或其他回报的方式直接向公众借款,就属于比较典型的非法吸收存款行为。而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由于其形式多样,并且经常花样翻新,有意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相对较难以被识别。如以发展会员、特许加盟店、专卖店、代理店等为名,许诺以高额回报,非法吸收资金;以出售返租产权式商铺的名义,宣称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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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诈骗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15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以上二十五万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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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8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认定为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