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纠纷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7:12:05 310 人看过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赠与是否可以任意撤销,可将赠与合同分为:

1、可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

2、不得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的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另一种是经过公证的赠与。

一、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1、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

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2、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a、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二、是否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对于尚未实际交付赠与物的情况完全可以随时撤销(法定不准情况除外),并不违约。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另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章玉蓉赠与合同纠纷案
    76岁的原告章玉蓉独自生活在杭州,是94岁的被告沈宝凤(早年丧夫)九个子女中的大女儿;所居房屋杭州市复兴北苑13幢2单元102室是本案的争议标的,是原属被告的拆迁安置房,在拆迁过程中,其余八个子女均未过问其老母的回迁安置问题,只有原告为该房在房改过程花费了较多精力,并支付了所有房款,原告在自身亦年老多病的情况下,还与被告生活在一起,细致地照顾年迈体弱的老母,故被告曾多次争得其他众子女同意订立遗嘱,众子女均在遗嘱上签名,欲将共同居住的该房由原告继承。1999年,被告为避免今后众多子女对此房产发生争执,故决定瞒着其他子女将房屋赠与原告。并于同年11月2日,原被告共同携带证件,至杭州市上城区公证处,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办理了赠与公证,并还依此共同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事隔数年后的2005年,被告的其他子女,即原告的亲兄妹们知晓了房产赠与之事,于是,此事便风声水起,一家更是不得安宁,兄妹间猜疑不断,
    2023-06-09
    71人看过
  • 进口合同纠纷中的信用保险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信用保险合同纠纷的概念信用保险合同以信用风险作为保险标的,又称为商业信用保险合同,是一种分散信用风险的财产保险业务,其原理是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在实务上,信用保险合同主要有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合同和投资信用保险合同三种。进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进出口贸易,保障进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等而制定的政策性保险。进出日信用保险合同是以进出口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合同,因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产生的纠纷为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常用法律条文《关于组建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通知》(国发〔2001〕9号2001年5月29日)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是从事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其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通过政府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
    2023-04-27
    61人看过
  • 离婚引发赠与合同纠纷
    【案件回顾】原告赵某与被告李某、被告王某是岳母与女婿、女儿的关系。被告李某于2006年8月与原告女儿王某登记结婚。2006年4月,原告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了婚房,并于10月份与被告李某签订了《房屋所有权赠与协议书》,约定将该房屋赠给被告李某所有。但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载明:以后婚姻如有变故,房产权愿归还原主。备注中亦写明:女儿结婚,愿将房屋赠与女儿女婿。因女儿没有工作,不能承担取暖费用,因此房屋所有权改为女婿李某名下。该《房屋所有权赠与协议书》有原告与被告李某的签名。该《房屋所有权赠与协议书》经过了公证机关的公证。公证处人员给被告李某做了谈话笔录,询问被告李某对赠与协议是否有不明确的地方,被告李某表示没有不明确的地方。原告与二被告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将公证赠与的房屋登记在被告李某名下,与被告王某共同所有。后被告李某与王某于2012年离婚。现原告赵某要求解除赠与合同,二被告返还房屋。【以案说
    2023-04-23
    355人看过
  • 信用保险合同纠纷在进口合同纠纷中是什么意思
    信用保险合同纠纷的概念信用保险合同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又称商业信用保险合同。它是一种分散信用风险的财产保险业务。其原则是将债务人的担保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实践中,信用保险合同有三种: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合同和投资信用保险合同。进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促进本国进出口贸易,保障进出口企业收款安全而制定的政策性保险。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是以进出口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发生的争议,属于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争议。一般法律规定关于设立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通知(国发[2001]9号,2001年5月29日)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是一家从事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其主要任务是: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出口,特别是高技术、高附加值机电产品和其他资本品出口,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企业提供外汇风险保障,并根据国
    2023-05-31
    445人看过
  • 著作权纠纷质押合同是什么意思
    著作权质押合同是指享有作者财产权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债权人就作者财产权质押达成的合意。一、公民的著作权可以继承吗,公民的作品著作权如何确定著作权包含了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财产权是可以继承的,人身权一般不能继承,但是由继承人保护。著作权属于作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作者包括创作作品的自然人,以及被依法视为作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二、著作权继承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著作权继承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如下:1、继承仅限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2、著作权在继承时一般不宜分割;3、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一般不能继承,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4、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5、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
    2023-03-29
    271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是否可仲裁
    一、赠与合同纠纷是什么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赠与是否可以任意撤销,可将赠与合同分为:1、可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2、不得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的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另一种是经过公证的赠与。二、赠与合同纠纷是否可仲裁赠与合同有约定仲裁的,可以仲裁。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
    2023-03-27
    488人看过
  • 赠与纠纷合同律师的作用
    律师是精通法律,能够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经过系统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条文的学习,通过了国家举办的律师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持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律师执业证书。因此,当事人在寻求法律帮助时,一定要找准持有上述两证的真律师,不要被无证而自称“律师”的人蒙骗,否则你的案子就很可能“身处险境”了。律师既然经过专业和系统的法律学习,加上处理案件积累的经验,律师就能为实现当事人的请求找到一条合法而快捷的途径。许多当事人无从下手或多方求助无门的案子,来找律师后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有的甚至达到了一个非常理想的结果。因此,建议当事人在有法律问题时,能多多寻求律师的帮助。那么,当事人打官司要不要请律师呢?本人建议,除非当事人经济确实很困难,否则应考虑请律师。当事人打官司没有委托律师的原因很多,大多数人都是为了想省一笔律师费。殊不知,这一“节省”,反而使当事人付出更多。一、农村房屋无
    2023-04-05
    483人看过
  • 股权赠与的意思是什么
    股权赠与的意思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从本质上看,股权赠与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无偿性,即受赠的第三人无需为受赠的股权支付任何对价。而优先购买权的目的就是在同等条件下由其他股东优先于第三人购买所转让的股权,以维护公司股东的人合性。一、物业公司转让注意事项(1)转让的股权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未涉及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涉及第三人的权益)。(2)公司其他股东是否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3)股权转让价款是否合理。(4)股权出让方的合法性。即出让方是否合法持有该股权,拥有处理该股权的权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
    2023-06-20
    332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算损失
    合同纠纷一般需要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财物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赠与合同纠纷是如何产生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纠纷是指关于赠与合同内容、履行等发生的纠纷。附义务赠与又称附负担赠与,是指赠与人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在一般的赠与关系中,受赠人仅享有权利,不负担任何义务:附义务赠与,受赠人则按约定必须负担一定的义务,该负担条款是赠与合同的组成内容。《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
    2023-08-01
    303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由哪方承担?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们很多人在生活中会将自己的一些财物等无偿的赠与给他人,在大额财产赠与的时候会签订赠与合同,以防日后在发生赠与合同纠纷的时候没有证据,但是即使我们签订了赠与合同,还是会产生赠与合同纠纷,当发生了赠与合同纠纷,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就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一、赠与合同注意事项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一)、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二)、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三)、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
    2023-04-23
    444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赠与合同纠纷处理如下:1、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2、第三人居中调解;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可以进行仲裁或诉讼;4、起诉人民法院,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事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纠纷什么意思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赠与是否可以任意撤销,可将赠与合同分为:1、可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2、不得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的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另一种是经过公证的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
    2023-07-03
    108人看过
  • 赠予属于什么合同纠纷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赠与合同纠纷。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2024-07-26
    307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有哪些特征?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纠纷反诉特征(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由于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赠与合同纠纷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2)请求具有独立性赠与合同纠纷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起诉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作为独立的案件由法院审理裁判。(3)目的具有对抗性赠与合同纠纷反诉的起诉能使本诉失去意义,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提起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大多关于反诉特征的归纳,没能把反诉的特
    2024-01-28
    105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以及赠与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一、赠与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赠与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根据赠与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确定。赠与合同纠纷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动产的赠与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赠予物为不动产时,管辖法院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赠与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赠与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1.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无须任何第三人介入,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和谐。2.第三人居中调解。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
    2023-06-20
    48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02
      1、不是,主从合同的划分关键在于是否独立存在,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即为主合同,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而成立的即为从合同,比如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就是主从合同关系。而赠与合同时可以独立存在的,故不是从合同。 2、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
    • 赠与合同中“受赠人”的意思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4
      所谓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经他人接受而生效的协议。其中,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当事人成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成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普通赠与合同。例如前文提到的王力与张园之间签订的赠与合同;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例如企业、个人在抗震救灾过程中做出的捐赠;三、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有的赠与合同不仅以书面形
    • 房屋赠与合同要注意什么,房屋赠与纠纷可以用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房屋赠与合同一般应具有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住址; (2)甲方用地依据及房屋坐落位置、面积、特征; (3)附义务的赠与约定; (4)撤销赠与的条件; (5)赠与房屋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及责任人; (6)税费负担; (7)合同生效的条件; (8)解决争议的方法; (9)签约时间及签字人等。若因房屋赠与纠纷,双方最终不得不撕破脸,必须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我们建议最好是在纠纷发生时,就
    •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撤销权是什么意思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03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具体如下:. 1、任意撤销权。在任意撤销权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2、法定撤销权。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
    •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什么意思?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合同的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即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于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当然,对于任意性不加限制,则等同于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