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不动产登记证明需要提供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9:31:45 104 人看过

办不动产登记证明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房屋不动产证的流程如下:

1、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

2、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领取测绘图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证的区别在哪

不动产权证书,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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