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怎样调查收集证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08:40:36 348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怎样调查收集证据

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申请进行调查取证的,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二、成为民事案件证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民事诉讼证据,它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事实,需要满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1、客观性

是指证据必须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

2、关联性

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在的联系。

3、合法性

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为法律禁止,即具有合法性。合法性包括收集证据的合法性、证据形式的合法性和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

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是任何一件民事证据必须同时具备的属性,三者缺一不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明对象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机制之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律师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以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律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熟练的诉讼技巧,能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为当事人作出适当的选择。一般说来,律师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方便得多,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这一点不仅在立法上有所体现,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也会对律师另眼相待、提供更多的方便。调查取证中应当注意的问题:1、客观性问题:不管采取那种方法收集证据,都要以客观性为前提,千万不能篡改、伪造证据。实务中存在不少这样的案例,本来具有一定证明力的证据因此而出现了不应有的疑点,最终导致败诉。比如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更多的损害赔偿金而自伤脸部,有的当事人私自添加合同内容,有的当事人故意剪切视听资料,还有的当事人和证人恶意串通伪造证据。这样做不仅不能增强证据的证明力,反而因证据上的疑点使证据失去了客观性的基础,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有的甚至构成了犯罪。2、必要性问题
    2023-06-06
    30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法院能否派出人员进行调查
    一、民事诉讼中法院能否派出人员进行调查1、人民法院可以派出人员进行调查。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二、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
    2023-06-04
    402人看过
  • 法律对民事诉讼法院审查证据
    一、民事诉讼法院审查证据的规定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第六十七条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
    2023-06-21
    42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法院能否委托外地法院调查
    一、民事诉讼中法院能否委托外地法院调查1、可以委托。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补充调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补充调查。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院。二、委托执行程序在委托执行中,委托法院应当向受委托法院出具委托函并附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副本。委托函应当提出明确的执行要求。在接到委托函后,委托执行开始并应当遵守下列程序:1.受托人民法院在接到委托函后,无权对委托执行的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执行中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有错误的,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民法院反映。2.受托法院应当严格按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和委托法
    2023-05-06
    426人看过
  •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调查令实施细则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调查令实施规则莆中法[2006]162号第一条为提高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及时查清案件事实,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法[2006]38号”通知第三条等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民事证据调查令(简称调查令),是指由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申请执行人委托的案件代理律师申请并经人民法院审查签发,准许其向对方当事人或被执行人以外的有关单位调查收集特定证据的法律文书。第三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申请执行人委托的案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本案诉讼或案件执行所需的相关证据的,可以向受案人民法院申领调查令。案件代理律师申领调查令,须经民事诉讼当事人或申请执行人同意,并一次性地向受案人民法院的相关业务庭提出申请。第四条民事诉讼证据调查令申请的提出,不得迟于举
    2023-06-03
    133人看过
  • 民诉中法院能依职权收集证据吗
    民诉中法院可以依职权收集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调取,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可以自行决定调取。这些情形主要包括:①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②涉及身份关系的。③涉及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④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⑤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该条实际上是对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在举证上的作用分担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对于何谓“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仅仅凭籍“认为审理案件需要
    2023-06-13
    254人看过
  •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民事诉讼中的法律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第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
    2023-07-07
    39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法院进行调查的方法有哪些?
    在民事诉讼法庭调查中,程序分为五个环节。首先,当事人需要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事实。其次,法院需要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并让他们作证。第三,法院需要出示相关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第四,法院需要宣读鉴定意见。最后,法院需要宣读勘验笔录。以上程序将确保民事诉讼的公正公开审理。在民事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法院会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以确保审理过程的公正公开。其中有一个程序环节是民事诉讼法庭调查,那么在民事诉讼法庭调查中,具体包含哪些程序呢,在这个环节中,双方当事人具体需要做哪些准备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民 事 诉 讼 法 庭 调 查 中 当 事 人 需 准 备 的 事 项根据素材
    2023-09-16
    322人看过
  •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的收集方法有什么?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的收集方法有什么?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的收集方法有询问、讯问、辨认、勘验、检查等等。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讯问的对象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讯问的主体限于执法机关,不包括律师。(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二)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讯问的对象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讯问的主体限于执法机关,不包括律师。(三)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辨认的主体可以是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证人,辨认的对象可以是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
    2023-04-16
    484人看过
  • 人民法院如何向行政诉讼当事人调取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一、什么情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①原告对起诉期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要么案件被裁定不予受理,要么被裁定驳回起诉。人民法院在案件立案受理时和案件审理过程中,都要依职权主动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进行审查,而不必基于被告的抗辩。原告必须对此起诉符合起诉期限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举证不能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②法定起诉
    2023-06-22
    220人看过
  • 怎样理解《民事诉讼法》中的新证据
    一、《证据规定》关于“新的证据”的范围界定《证据规定》第41条:“《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证据规定》第43条第二款又规定:“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对于当事人申请再审时“新的证据”的界定,《证据规定》第44条解释为:“《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提供“新的
    2023-06-03
    481人看过
  • 如何在行政诉讼中调取证据:人民法院的做法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刑事当事人有权调取证据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没有权调取证据的,但刑事案件的辩护人有权向法院、检察院申请调取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第四十三条
    2023-07-05
    381人看过
  • 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收集视听证据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视听证据不同于原始文件和证人证言。为了使现场录音,制作一次录音,视频很容易,但是做一个简的录音和视听证据并不容易。特别是为了还原事实而在事后制作的录音中发挥证据效力,有很多地方需要特别注意。录音作为证据,最好选择录音效果好的录音笔,语音清晰,才能真正起到证明的作用。录音各方的身份应体现在录音中。录音时间也要体现在录音中。引导对方说有用。录音的目的是纠正不足的证据或事实,所以录音前要整理好对方应该说什么,承认什么,答辩什么,必要时书面列出,以免遗漏。根据这个目标制定适当的问题,向对方提问,引导对方进入正题,得到你需要的答案;让对方多说话,少说话。录音的原件要保存好,切勿修改、剪辑和移动存储。若将录制的音频文件移动到计算机硬盘、光盘等存储设备上,则不是原件,即使再次移动,也不能变回原件。使整个录音证据失效。在民事诉讼中提交证据的相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当事
    2023-08-09
    42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哪些证据材料
    在行政程序过程中,已经筛选过的证据如果没有重大的瑕疵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获得的这些证据,通常情况下是作为可接受的证据来加以使用的。法律咨询:行政诉讼中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哪些证据材料律师回答:(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3)确有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三十二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第三十三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2023-06-06
    49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证明对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实体法事实指对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被告人的身份、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等。程序法事实则包括关于回避的事实、影响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事实等... 更多>

    #证明对象
    相关咨询
    • 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向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
    • 哪些证据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1
      民事诉讼法及证据规定,都做出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5条规定,所谓“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①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②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
    • 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可依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在此,“客观原因”是个极具弹性的概念,法院在操作上很难把握,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为了克服该种弊端,《证据规定》第十七条作出了“列举加概括”式规定,对客观原因作出了列举性解释,规定了人民法院可依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况和范围:(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
    • 民事诉讼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调查收集证据?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现代民事诉讼的理念是,法官纯粹地居中裁判,不参与证据的收集。但是,对一些特殊情况,当事人无法或者不便收集,没院可以进行收集。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当
    • 当事人应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