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工龄怎么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7 20:15:19 475 人看过

一、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工龄怎么认定

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

二、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部第十一局关于刑满留场就业人员工龄问题的答复》

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劳改局:

四川、陕西、青海等省劳改局来函请示就业人员工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公安部(82)公劳就字第465号文中“各地区对过去和今后留在劳改单位的就业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都按此件规定执行”一句是指:留在劳改单位的就业人员转为正式工人后的工龄计算,按国家劳动总局(82)劳险字21号文规定执行。留在劳改单位的就业人员转为正式工人

后,其工龄从刑满留场(厂)就业之日起计算。

《关于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仍留在原单位工作的被告人在缓刑期间是否计算工龄问题的批复》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闽法〔1978〕22号关于判处徒刑缓刑其缓刑期间可否计算工龄问题给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收悉。经我们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我国有关的政策法令的规定和司法工作实践,有期徒刑缓刑只适用于人民群众中犯普通刑事罪、情节不太严重、认罪态度较好、处刑较轻、宣告缓刑后放在社会上没有什么危险、群众又没有意见的被告人。缓刑本身不是一种刑罚,而是对被判刑人的一种考验期限;如果被判刑人在缓刑期限内,未再犯罪,缓刑期满,原判的徒刑就不再执行。国务院1956年12月对前司法部《关于机关干部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在原机关工作的工资问题的请示》的批复中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如果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是可以叙职的。”据此,我们意见,人民群众中犯普通刑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仍在原工作单位留用叙职的,在缓刑期间,可以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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