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民自己建房出售房屋的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小产权房
村民自己建房出售,肯定是违法的。房屋是特殊的商品,房屋的建设是有严格的要求的,比如要有土地使用证,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等,只有合法的建设的房屋才能合法的拥有所有权,否则是没有完全所有权的。村民自己建房出售应该是属于小产权的一种了。当然也就不合法了。
2、小产权房低价的奥秘在哪里
之所以小产权房暂时风景这边独好,主要是价格的问题,小产权房价格要比一般的商品房低的较多,现在人们普遍收入偏低,对于商品房价格飞涨的情况,多数的或者说相当一部分人对于目前的商品房只能是望房兴叹,所以这些人将目光瞄准了小产权房。第二的问题就是小产权房的经销者的忽悠使得买房者对于这里存在的风险没有意识,或者说相信了这些经销商的口头的承诺等等。小产权房的价格低的原因很多,比如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建设的质量,配套服务业,环境,物业等等,都不能和商品房相比,所以价格低是由其成本低形成的。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小产权房政策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2011年1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201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
1、确权登记完成逾70%-80%
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说,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加紧进行,去年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力争用三年时间(即2012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
司长表示,截至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到2011年年底应该会有一个更好的结果。
司长在会上透露,自2011年5月6日国土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来,在目前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遭遇了一部分政策问题,确权登记发证进展较为缓慢,为推动确权登记发证顺利进行,近日又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2、小产权房不得发证
《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司长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
朱司长称,目前在全国范围来看,城乡接合部的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做得很好,将为农民合法维权提供依据。
《意见》规定,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以给国家下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后妥善处理该问题提供依据。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宗亚在发布会上表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今年,全国将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小产权房试点清理工作。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国家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目前国家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展,但是对小产权房违法用地不允许发证,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3、试点清理
2012年2月21日,国土部召开发布会,公布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某表示,2012年国土部将联合相关部门,选择小产权房问题相对突出的城市,开展小产权房的试点清理,试点城市名单和试点方案目前正在研究中。
对于试点清理工作,王某说,目前正在稳妥有序地推进启动试点工作。目的是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政策,为启动全面清理小产权房工作做好政策和制度的储备。
目前,北京、上海作为两个试点城市已获批准先行试点。北京市国土局局长表示,目前国土部只批准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的办法,还没有批准试点方案。国土部要求试点封闭运营,结果可控。我们目前正在制订试点方案,完成以后要经过国土部的审批。
据了解,北京此前申报试点包括海淀区唐家岭、昌平区北七家等项目。
4、清理原则
国土部部长徐某于2012年3月11日表示,2012年开始试点的治理小产权房,将为下一步大规模的清理做准备。
徐某坦言,小产权房由来已久,在大中城市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都有,情况比较复杂。对于2012年小产权房的工作,他表示将在调查研究、清理试点和执法监察、严格防范、不让小产权房继续蔓延等方面同步推进。
对于清理的原则,徐绍史透露,清理会严格保护农民的正当权益,但要依法依规行政。
5、社会问题
小产权房主要是四个问题,一个是法,一个是理,一个是权益,一个是利益。
从法上讲,国家法律土地制度规定的非常明确,集体土地它的宅基地包括它的土地转让性质,就是只能在属于农民范畴内运转,城市不能运转。因为这是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在社会保障不健全的情况下,这一条不能动。
第二方面就是理,农民卖小产权房能够致富,为什么不让?城里人买小产权房便宜,为啥不让买?其实,这里涉及的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小产权房就这样卖了,没有把它的土地效益发挥到最大化。
再就是权益问题和利益问题。农民的问题,就是城乡差别,两元结构的问题,以及农民保障问题,在没有解决和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最主要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问题。
农村的宅基地是有限的,如果把大批农村的宅基地叫城市居民买到以后,将来可能出现他们的居住、生活问题。
-
小产权房没有买的价值是为什么呢
137人看过
-
小产权房转正无望低价购房须谨慎
294人看过
-
北京热销小产权房售价仅为商品房价30%
247人看过
-
租售同权小产权房房价有什么影响
296人看过
-
小产权低价卖合同有效吗
103人看过
-
小产权房价格便宜
185人看过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获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 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为农村集体土地,因此无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交易,只能在农村内部进行流通。 由于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的房屋产权证,因此存在较大... 更多>
-
如何降低小产权二手房的价格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16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且按照当前政策,政府通常不支持此类房屋的建设,只有乡级政府和村级机构才能颁发产权证。因此,这些房屋通常被称为“乡产权房”或“小产权房”。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乡产权房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因为它们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此外,购房合同也不会被国土房管局备案。从价格上看,乡产权房通常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
-
-
为什么说商品房低价后发生业主权益,如何维权?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6商品房降价后,业主可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双方应当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和解。和解不成的,可以提请第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提交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为什么要办理小产权房产证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7“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小产权房也是70年的
-
低价倾销行为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8法律分析 低价倾销行为指出口商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明显低于正常水平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积压商品;过季或者临近换季的商品;临近保质期限、有效期限的商品;临近保质期限的鲜活商品可以依法降价处理,不认定为倾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