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地调查权。根据工作需要进入用人单位和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2)询问权。劳动监察员有权下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样式附后),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向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询问有关情况。
(3)书面调查权。劳动监察员有权下达《劳动监察指令书》(样式附后),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限定的期限内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解释和说明,即劳动监察人员在必要时,可按照规定向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下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劳动监察指令书》,并要求其在收到该通知书或指令书之日起十日内据实向劳动行政部门作出书面答复。
(4)查阅或复制资料权。劳动监察员认为必要时,有权查阅、复制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资料,如职工花名册、用工登记本、职工考勤本、工资发放表、内部规章制度等。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劳动者权利包括工人有权选择职业。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和爱好的职业。工人有权自由选择职业;获得报酬的权利;劳动者按照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给予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有权休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休息,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休养设施,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工人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2、劳动者义务包括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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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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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30水行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有关情况作出说明;(三)进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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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有哪些义务?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8条规定,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的主要义务是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法律之所以要求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是因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当事人享有辩认执法人员身份的权利,即当事人有权确认对自己进行监督检查的人员是否具备法定资格。因此,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主动向有关当事人出示监督检查证件;如果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不出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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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员对公务员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权利怎么处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1节约用水监督检查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现场开展检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节约用水有关问题作出说明;(三)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并有权复制;(四)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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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方法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4土地管理法第6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2)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3)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4)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