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原则能区分有经济补偿功能的保险合同与纯投机的赌博行为,决定保险合同主体资格,并影响保险合同的内容与效力。但过于“严格”的观点也确实会限制正常贸易运作,而使得可以通过正当保险而转移风险的人们受到不应有的限制。
保险利益的界定经历了从占有货物到所有权转移到风险承担的历程。在海盗与劫船横行的时代,货物的占有是法律焦点;欧洲的海盗与劫船逐渐消失以后,19世纪末开始出现CIF买卖合同,货物交易可凭单据进行,海上货物可再三转售,法律要件渐变到所有权转移上。但是主张以“严格的权利”即拥有货物所有权作为保险利益的基础,不把承担的贸易风险作为保险利益的因素,与当今国际货物贸易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原则不符。20世纪初叶以来,在各种国际贸易条款下,何时完成买卖程序,谁负担损失的风险成为关键所在,法律重心不再是货物所有权或占有,而变为货物的风险承担。
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1、保险利益原则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发生道德危险。此处道德危险是指投保方为获保险赔偿而故意促使保险事故发生或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放任损失扩大。在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下,由于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制约,投保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一种经济保障,一般不会诱发道德风险。
2、坚持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实务中,为当事人双方规范了最高赔付限额。保险赔偿的最高额以保险金为限,保险金额是以保险利益为基础的。因此规定了保险利益,就为保险人确定赔偿金额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从而保障保险双方的合法利益。
3、坚持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有效的根本保证。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都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只有这样保险合同才能成为有效合同,更好地确定合同的法律效力。
4、防止和遏制投机行为的发生(逆选择)。保险制度因其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的职能而具有积极意义,并得以继续和发展,任何人均布应通过保险而获得无损失的利益或者超过损失的利益。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价值亦在于能有效地防止将保险作为赌博的工具。
保险利益原则之创设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发生道德危险,坚持保险利益原则,无损失则不赔偿,损失多少赔偿多少,有效地防止了为获得不当利益而发生道德危险。在保险实务中,保险赔偿的最高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是以保险利益为基础的。这体现了保险的补偿性,从而史好地实现保险分散危险,补偿损失的职能道通过保险利益原则来设置屏障防止发生道德危险,并限制保险赔偿的额度,从而保障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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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的作用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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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原则的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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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险利益原则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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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损害或丧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及因保险事故的不发生使保险标的安全而受益。 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存在上述利害关系,则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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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内容、意义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2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1、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保险利益作为一项原则,要求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时或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保险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二、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1、限制损害补偿的程度(防止从保险中获利)2、避免将保险变为赌博3、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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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1、保险利益原则在一般财产保险中的规定一般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则是最严格的。在一般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原则要求投保人对其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所对应的保险标的应具有保险利益,而且所约定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该保险利益额度。一般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从保险合同订立到损失发生的全过程都存在。一般财产保险的保单转让一定要事先征得保险人同意并由其签字。否则,转让无效。2、保险利益原则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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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原则的条件、限制及适用范围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0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即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和依据。 具体构成需满足三个条件: 1、合法性:具备法律上承认并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2、确定性: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利害关系,必须是已经确定或者可以确定的,才能构成具有保险利益。 3、可计算性:具备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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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保险利益采取什么原则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1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其本质内容是要求投保人必须对投保的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人以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保险人可单方面宣布保险合同无效;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不属于保险利益限度内的额外利益。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由两层具体含义: 1、只有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投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