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是如何组成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通过仲裁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它独立行使劳动争议仲裁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设在政府内,具有行政机关的属性,依据我国的法制原则,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仲裁活动,其生效的仲裁决定书和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方面三方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也可以聘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的或者兼职的仲裁员。其中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公务时享有同等权利。
工会法也明确规定了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是公正合理地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环节,工会代表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听取各方面意见,正确行使仲裁权,解决劳动争议。
进行劳动争议仲裁首先要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这是进行仲裁的前提。根据《劳动法》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这是必须的、法定的。而在自治区、直辖市、省一级是否设立仲裁委员会则由其人民政府决定。这一规定具有强制性、排它性和行政性。强制性指县、市、市辖区都必须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排它性指劳动争议案件只能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另一方面在一个县、市、市辖区的范围内,只能设立一个仲裁委员会;行政性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是按行政区划分别设立的,另外在其组成人员和办事机构设置上也表现出其行政性。
按行政区划设立的仲裁委员会并不具有行政性隶属关系,因为劳动争议仲裁为一裁二审制,不存在一级仲裁与二级仲裁的关系。县、市、市辖区或省一级仲裁委员会各自管辖范围不同,有明确的分工,各自完全独立。
鉴于仲裁委员会由三方代表组成,三方代表权利义务相同,仲裁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故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而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办事机构也设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具体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主任没有对仲裁的最后决定权,只是依法行使职权组织仲裁工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置和组成决定了其性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设立的,因此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代表国家行使仲裁权的国家仲裁机构。
就仲裁委员会依行政区划设立,办事机构设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担任,其具有行政性。但就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看,工会代表的参加使其具有群众性、社会性,工会是基于国家授权参加仲裁,行使仲裁权的,因此不改变仲裁委员会国家仲裁机构的性质。就仲裁程序的非选择性及仲裁裁决的可强制执行而言,仲裁具有国家强制性即属国家仲裁,仲裁委员会为国家仲裁机构。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成立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生效裁决实施的,处理劳动争议的三方联合的、准司法性的国家仲裁机构。
-
劳动争议仲裁的性质是什么
44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的性质是什么?
22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
45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
156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如何
336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有
310人看过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
劳动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13条具有什么性质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9处理下列争议案件应当由三名员组成仲裁庭,设首席仲裁员:(一)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案件;(二)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案件;(三)有重大影响或者疑难复杂的争议案件;(四)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庭处理的其他争议案件。简单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
劳动争议仲裁庭如何组成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8劳动争议仲裁庭的组成:对于普通的案件,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设首席仲裁员;而对于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则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在立案起的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
劳动争议仲裁庭如何组成?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劳动争议仲裁庭的组成:对于普通的案件,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设首席仲裁员;而对于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则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在立案起的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如何处理劳动争议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3(1)劳动合同中规定企业应向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费而拒不交纳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教育企业行政领导,督促企业履行义务,并裁定企业行政负担由此产生的其他义务。 (2)劳动合同中未规定企业应向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指明劳动合同的不完善之处、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及由此而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并裁定企业应在一定期间内向社会保险机构补交养老费和滞纳金。 (3)企业以谈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是如何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调解和解决劳动争议,居中裁断的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其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