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的特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9:22:52 432 人看过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只有依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其自由权,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行为会产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

五、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非法拘禁罪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只有依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其自由权,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

4、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行为会产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自由相关文章
  • 杠杆租赁融资模式的特点体现在哪几方面
    杠杆租赁刺激租赁公司购租某些租赁物过于昂贵,租赁公司不愿或无力独自购买并将其出租,杠杆租赁往往是这些物品唯一可行的租赁方式。杠杆租赁减少出租人租赁成本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规定,出租人所购用于租赁的资产,无论是靠自由资金购入的还是靠借入资金购入的,均可按资产的全部价值享受各种减税、免税待遇。因此,杠杆租赁中出租人仅出一小部分租金却能按租赁资产价值的100%享受折旧及其他减税免税待遇,这大大减少了出租人的租赁成本。杠杆租赁租赁物租金相对较低在正常条件下,杠杆租赁的出租人一般愿意将上述利益以低租金的方式转让给承租人一部分,从而使杠杆租赁的租金低于一般融资租赁的租金。杠杆租赁对出租人相对有利在杠杆租赁中,贷款参与人对出租人无追索权,因此,它较一般信贷对出租人有利,而贷款参与人的资金也能在租赁物上得到可靠保证,比一般信贷安全。杠杆租赁的对象大多是金额巨大的物品,如民航客机等。杠杆租赁的条件1.具
    2023-06-15
    258人看过
  • 非法拘禁的特征,非法拘禁罪最新量刑标准?
    一、非法拘禁的特征非法拘禁的特征如下:1.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2.行为人是故意实施的此行为。3.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4.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二、非法拘禁罪最新量刑标准?非法拘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非法拘禁罪的量刑进一步细化,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的起点。第一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第二致一人重伤的,可以治在3到5年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第三致一人
    2023-04-24
    158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比较研究:背景、特点及立法现状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区别:1、主观要件不同: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不同: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别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别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对别人身体实施强制力拘束,也包括间接拘束,使别人不能或者明显难以离开、逃离;而绑架罪要求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者以实力控制他人,绑架的行为应当具有强制性;3、法定性不同: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适用死刑,而绑架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可以适用死刑;4、实践中认定不同:行为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别人的,只构成非法拘禁罪,不成立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联系(一)都是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实际上存在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两者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二)都是暴力、胁迫的行为方式而且,绑架罪在客
    2023-07-07
    160人看过
  • 环境污染的特点主一般表现在哪些方面
    1、环境污染损害具有复杂性。首先,由于环境污染的污染源来自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诸多的污染源产生的污染物质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并且这些污染物常常是经过转化、代谢,富集等各种反应后,才导致污染损害。其次,与一般民事违法行为所造成损害不同,污染环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过程非常复杂。2、环境污染损害具潜伏性。环境损害一般具有很长的潜伏期,这是因为环境本身具有消化人类废弃物的机制,但环境的这种自净能力是有限的,如果某种污染物的排放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环境所不能消化掉的那部分污染物就会慢慢地蓄积起来,最终导致损害的发生。3、环境污染损害具有持续性。环境损害常常透过广大的空间和长久的时间,经过多种因素的复合积累后才形成,因此而造成的损害是持续不断的,不因侵权的行为停止而停止。同时,由于受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对一些污染损害缺乏有效的防治方法。因此,环境污染损害并不因为污染物的停止排放而立即消除,具
    2023-03-17
    441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的取证要点
    一、非法拘禁罪的取证要点认定非法拘禁罪需要证明以下情况: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非法拘禁罪怎么判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2-10
    102人看过
  • 税务代理的特点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中的一种委托代理,主要特点表现如如下几个方面:1.公正性。税务代理机构不是税务行政机关,而是征纳双方的中介结构,因而只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客观地评价代理人的经济行为;同时代理人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为被代理人办理税收事宜,独立、公正地执行业务。既维护国家利益,又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2.资源性。税务代理的选择一把油单向选择和双向选择,无论哪种选择都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税务代理人实施税务代理行为,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资源选择为前提。3.有偿性。税务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他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因此,同其他企事业单位一样要自负盈亏,有幸有偿服务,通过代理取得收入并抵补费用,获得利润。4.独立性。税务代理机构与国家行政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等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既不受税务行政部门的干预,又不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左右,独立代办税务事宜。5.确
    2023-05-04
    497人看过
  • 《办法》主要体现哪些特点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一是体现了功能监管原则。《办法》将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以及市场上以艺术品、红酒等为投资对象的其他种类私募基金均纳入调整范围,并明确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办法》。同时,考虑到机构监管的特殊要求,《办法》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二是体现了适度监管原则。按照监管转型的要求,《办法》在市场准入环节,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进行前置审批,而是基于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信息,进行事后行业信息统计、风险监测和必要的检查;在基金托管环节,未强制要求基金财产进行托管;在信息披露环节,未要求进行公开信息披露,仅对需要向投资者披露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规定,其他事项均由相关当事人在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
    2023-06-06
    363人看过
  • 职务犯罪误区体现在哪些方面?
    1、特权思想。具有一定职务,掌握一定权力之后,不思如何廉洁奉公,为人民做贡献,而是想着如何利用权力捞取个人好处,如何作威作福。这种人只要有适当机会,便会滥有职权,谋取私利。2、拜金主义一些人视金钱为一切,崇尚“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腐朽论调,成为金钱的奴隶。为了得到金钱,他们利用职权贿赂,贪污、挪用公款或者滥用权力营私舞弊,非法经营、堕落为社会的蛀虫。3、资产阶级腐朽思想追求资产阶级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方式。并由此而产生了强烈的金钱和物质占有欲。为满足自己贪欲,实现不劳而获的寄生生活,便利用职务贪污、挪用公款或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最终蜕变为社会渣滓。4、个人因素担任公职的人员自身素质低下则一般容易为眼前利益所迷惑,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份和权力的性质,从而走向职务犯罪的道路。5、外界的利益诱惑有一些人,为了非法目的,用金钱物质等利益,对其进行诱惑,让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公职人
    2023-03-19
    173人看过
  • 校园贷的违法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1、会在贷款中收取高额的手续费。2、容易诱发学生的侥幸心理和无节制的消费欲望。3、利用高校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弱的劣势,进行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薄利多销”,但实际上不法分子获得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肆意赚取学生的钱。4、一些放贷人进行放贷时会要求提供一定价值的物品进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对学生个人信息十分了解,因此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5、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高利贷”诈骗学生的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
    2023-06-13
    341人看过
  • 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特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1.门槛较低,资金来源较宽松。相比加拿大等国对资产来源的严格要求,美国则相对宽松,只要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即可,继承、赠予等均可;且投资金额只有50万美元,2.居住地不限。通过美国投资移民移居美国后,可以在美国任意地方居住,也可继续在中国居住,只需每183天登陆一次美国即可。3.具有风险性。美国EB-5政策的产生就是基于提振本国经济,增加就业机会,所以它要求区域中心的设立必须是在高失业率地区,而高失业率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偏远贫困地区,另一种是繁华却就业不足的地区。如果是前者,由于一些有着雄厚实力的开发商的缺席,项目更可能出现问题。对一个移民项目来说,能否如期动工,能否按照移民局所需创造就业将直接决定投资人移民是否能成功。4.政策稳定。从EB-5法案于1990年颁布至今,已经有20多年时间,历经多届政府考验,无论政策如何改变,门槛是否提高,将EB-5政策继续下去的决心一直都未曾改变。5.法律及体
    2023-05-09
    486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非法拘禁罪犯罪主体有哪些呢?
    另外,这类案件往往涉及的人员较多。有的是经干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有的是经上级领导同意或默许的;有的是直接策划、指挥者,有的是动手捆绑、奉命看守者。因此,处理时要注意,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是其中的直接责任者和出于陷害、报复和其他卑鄙动机的人员。对其他人员应实行区别对待,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拘禁罪犯罪主体是什么?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7、其他非法拘禁应
    2023-08-09
    349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买卖人体器官非法拘禁获刑
    人体器官买卖是特殊的犯罪类型。近日,上海市金山区首例人体器官买卖案一审宣判。金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房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判处乔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09年6月,被告人房某、杨某某在大海、江涛(另处)等人的组织下,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召集出卖自身器官的人员。2009年10月下旬,被害人许某某、李某某等人被召集至金山区后,由被告人房某带领杨某某、乔某某等人采用扣押身份证、手机和言语威胁等方法,限制上述人员的人身自由于金山区金山卫镇某村和山阳镇某村等地直至2009年12月27日。金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房某、杨某某、乔某某为组织买卖人体器官,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乔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三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2023-06-11
    357人看过
  • 长期护理保险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长期护理保险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长期护理保险保险金的给付期限。长期护理保险保险金的给付期限有1年、数年和终身等几种不同的选择,同时也规定有20天、30天、60天、90天、100天等多种免责期,例如选择20天的免责期,即从被保险人开始接受承保范围内的护理服务之内起,在看护中心接受护理的前20天不属保障范围。免责期越长,保费越低。终身给付保单通常很昂贵。2、长期护理保险的保费。长期护理保险的保费通常为平准式,也有每年或每一期间固定上调保费者,其年交保费因投保年龄、等待期间、保险金额和其他条件的不同而有很大区别。长期护理保险一般有豁免保费保障,即保险人开始履行保险金给付责任的60天、90天或180天起免交保费。3、长期护理保险的保单。所有长期护理保险保单都是保证续保的,可保证对被保险人续保到一个特定年龄如79岁,有的甚至保证对被保险人终身续保。保险人可以在保单更新时提高保险费率,但
    2023-05-09
    359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不同点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都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实践中往往互相牵连,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在于:1、主体要件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只能是国家司法工作人。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一般公民,后者只能是被控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3、犯罪行为表现和目的不同。前者是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后者是对犯罪嫌疑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如果两罪一起发生,互有关联的,一般应按牵连犯罪从一重罪处理。非国家工作人员有类似“刑讯逼供”等关押行为的,不定刑讯逼供罪,可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2023-06-03
    70人看过
换一批
#公民基本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的具体内容: 1、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 更多>

    #人身自由
    相关咨询
    • 刑法规定非法拘禁罪的客观表现有哪些,非法拘禁罪的犯罪表现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07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 非法拘禁侵犯的是公民的什么权利非法拘禁在犯罪客观方面如何表现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1
      非法拘禁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只有依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其自由权,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
    • 非法拘禁罪的客体是什么,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表现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4
      第一、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牵连,通常表现为在非法拘禁过
    • 网络诈骗的特征体现在哪些方面?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28
      1、犯罪工具高科技化,作案过程非接触化. 2、作案目标具有不特定性,资金流向具有复杂性. 3、作案依托网络技术为实施犯罪提供支持,手段呈现智能化. 4、作案过程具有隐蔽性,作案时间短. 5、跨省市、跨区域流动作案,新类型有组织犯罪呈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 刑事中走私犯罪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1
      大多数是属于自然人犯罪,并且走私的对象一般是普通货物品,以间接走私的方式为主。走私犯罪常常多见于共同犯罪。走私犯罪是属于一种经济犯罪。在量刑的时候会根据涉案金额大小,以及情节严重程度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