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第一就是住院期间所有的医学材料,包括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急诊病例、ct片、核磁片及报告单。其中住院病历是在出院之后去医院调取,通常是在病案室调取。第二需要带着本次交通事故由交通队出局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伤残评定表。第三需要携带伤者本人身份证。
伤残鉴定标准种类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于2013年8月30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146-1996)同时废止。
2、《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3、《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4、《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5、《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6、《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7、《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15499-1995);
8、《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
9、《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10、《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04年4月14日实施);
11、《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2、《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13、《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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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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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的残疾分类有几种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41、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他疗法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成共他活动。 2、听力残疾。是指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1年以上不愈者)。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促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 3、言语残疾。指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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