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标准国家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11:31:10 105 人看过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一、新房交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

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一定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期限之日起承担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2、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3、房屋检验。

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

检测房屋面积: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检验房屋质量: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房屋本身的质量。(二)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4、签署房屋交接书要慎重。

验房之前,购房者被要求缴纳相关费用,或者先签署房屋交接书再验房,业主一定要拒绝。因为签了之后,房屋没问题还行,一旦有问题就没有开发商的责任了,业主一定要注意先验房再签交接书。

另外,验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所列的清单需要业主一式两份,加盖开发商印章,业主开发商各执一份保存。

5、产权证办理。

开发商会有代办产权证服务,业主如果要开发商代办,需要交纳相关的服务费。其实产权证完全可以自己办理,还会省去一笔费用。

6、一定要将口头承诺转化成白纸黑字。

二、房屋交付期限应该怎么约定

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1、合同一般约定,以建设方、设计方、勘察方、施工方、监理方等五方验收合格为交付条件,但这种验收不是逐套验收,而是抽查验收,不能保证每套房屋实际上均符合交付条件,因此,应当在合同中加上开发商应当出示本合同项下的单套商品房验收合格的证明的条款。

2、可以延期交房的条件,律师应当提示买受人,如合同条款中有因政府原因导致的停工及因开发商设计变更或开发商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逾期交房可以免责的条款,则应要求取消这一点。另外,合同应明确约定,逾期竣工以后再出现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的,不应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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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2日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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