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种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09:32:31 366 人看过

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和驳回判决。

一、不服上诉法院会判离婚吗

一审判决准予夫妻俩离婚,被告不服可以在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内提出上诉。如果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会以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审是终审。有了二审准予离婚的判决书,离婚当时就生效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撤销判决适用的法定情形

撤销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确认被诉的行政行为全部或部分违法,将全部或部分的行政行为撤销并可责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判决撤销判决包括全部撤销、部分撤销和撤销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三、法院判决房屋份额是否可以执行

法院判决房屋份额可以执行。人民法院对房屋份额作出判决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应当尽快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人民法院在进行强制执行时,会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房屋份额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在法律上是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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