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20:11:39 195 人看过

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如下:

1.前期工作。包括来信的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2.受理登记。包括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3.分类办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进行办理。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的办理情况,采取实地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汇报督办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

二、纪检监察机关撤案的情形有哪些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的方式

来信请寄:xx市xx区xx号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中心邮编:xxxx

来访请到:xx市xx区xx号

举报电话:(010)12388

网上举报:www.xxxxx.cn

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信访举报:

1.信息反映,对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通过一定载体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2.直接核实,即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问题进行核实。

3.信访监督,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党组织、党员或者行政监察对象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了解核实、警示教育或提出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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