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算是房屋质量问题
在收房过程中若察觉到物业未完全遵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规定、存在严重质量瑕疵或者无法满足入住需求等情况,业主有权即时要求更换房屋。
具体来说,如开发商未经事先告知或经过房主同意就擅自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业主所购房屋的面积误差超过了3%这个绝对上限;以及房屋质量达不到合同所约定的标准等诸如此类的情况,都被视为可以提出换房申请的合理理由。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怎么举报房屋质量问题
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
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门机构负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工程质量的投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样算是房屋质量问题”,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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