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案例
父亲为经营企业向他人借得巨额资金后不到一年便遭遇车祸意外去世,债权人为保护自己债权将借款人的五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判令五继承人代为偿还被继承人欠款。日前,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基于五被告放弃遗产继承权的事实依法对该案做出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清偿欠款的诉讼请求。
被告李某华、李某君、李某轩、李某垚、李某轩系借款人李某桥之女。2004年6月,被告李某华在祁东县工商局注册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祁东县**营养米粉厂。2008年3月,李某华离开该厂外出打工,该厂由李某桥负责经营管理。同年9月26,李某桥将该厂更名为“**兴旺营养米粉有限公司”,李某桥将五被告及唐某红登记为公司股东,被告李某华为法定代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李某桥。唐某红与李某桥于2009年11月1日向原告付某德借款220,000元,约定月利息壹分,并出具了欠条,写了借款保证书,保证以“兴旺营养米粉厂”的所有财产担保,从2009年11月起每月底还款20,000元。2010年1月1日,被告唐某红与李某桥还款22,000元,2010年3月1日,被告唐某红与李某桥还款22,000元,下欠原告付某德借款180,000元。2010年3月13日,李某桥因办厂缺资金再次向原告借款85,000元,约定还款期限为一个月。2010年4月10日李某桥因车祸死亡。原告遂于同日向祁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六被告偿还欠款本息。诉讼中,被告李某华、李某君、李某轩、李某垚、李某轩作为借款人李某桥的法定继承人,放弃对李某桥遗产的继承。
祁东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付某德与被告唐某红及李某桥之间的借贷关系明确,合法有效。因借款人李某桥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李某华、李某君、李某轩、李某垚、李某轩应为本案适格的被告,但五被告已书面表示放弃对其父李某桥的遗产继承,故对李某桥所欠原告付某德的借款五被告不承担清偿义务。李某桥所欠原告借款应以其遗产进行清偿,被告唐某红与李某桥系共同借款人,应承担该欠款连带清偿责任。遂在判令以李某桥遗产清偿债务和被告唐某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同时,依法驳回原告付某德要求被告李某华、李某君、李某轩、李某垚、李某轩清偿欠款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放弃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
353人看过
-
放弃继承被继承人债务
446人看过
-
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如何处理债务,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公证吗
98人看过
-
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还需要偿还债务吗
130人看过
-
放弃继承遗产债务还用偿还吗
241人看过
-
你承认吗放弃继承的债务如果清偿有什么区别?
174人看过
-
没有继承权可以放弃债务继承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2继承人承担偿还责任的法律规范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从该规定看,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这里的“继承”,是指诉讼时已经发生并经证明存在的继承
-
做出了放弃遗产继承权了,继承法放弃继承债务还需要承担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2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继承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继承人可以接受继承,也可以放弃继承,并且放弃继承权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公民在行使这种民事权利时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即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继承人能否放弃继承财产,而避免自己对外承担债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
-
放弃财产继承去了,放弃财产继承可以放弃债务偿还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6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继承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继承人可以接受继承,也可以放弃继承,并且放弃继承权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公民在行使这种民事权利时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即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继承人能否放弃继承财产,而避免自己对外承担债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
-
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债务清偿的情形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31部分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债务清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没有清偿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侄子准备放弃继承,那么放弃继承承担债务还需要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4继承遗产同时须继承债务,但不是全部。《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