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要侦查机关批准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7 19:38:46 375 人看过

会见需要侦查机关批准的情形为行为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案件。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经侦查机关许可。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在查验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安排律师会见到犯罪嫌疑人,同时通知办案部门。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时,看守所或者监视居住执行机关还应当查验侦查机关的许可决定文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1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侦查机关的侦查阶段
    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反贪局)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就是收集证据来证明犯罪的成立。期限要求:从犯罪嫌疑人逮捕起算侦查期限2个月。一般案件都可以在这个期限内侦查结束。如果在这个期限内不能完成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具备延长条件和办理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再延长三次期限,第一次可以延长1个月,第二次可以延长2个月,第三次可以延长2个月。侦查机关从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开始侦查到侦查阶段结束,最长办案时间是8月零7天。一、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后,要把案件的材料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在这个阶段要审查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期限要求: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一般的案件在一个半月的期限内可以审查完毕。如果检察院在审查中认为案件存在问题,可以提出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仅限两次,每次一个月。每次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期限。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长期限六个半月。二
    2023-03-01
    199人看过
  • 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标准是什么?
    一、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标准是什么?(一)盗窃案个人盗窃数额达到10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均立为刑事案件;惯犯作案或一个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二)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均立为刑事案件。(三)诈骗案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四)敲诈勒索案以恐吓、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均立为刑事案件。(五)侵占案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拒不退还的,立为刑事案件。(六)抢夺案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在500元以上的。(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八)伪造、贩运货币案伪造货币总面
    2023-06-03
    469人看过
  • 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限执行有什么情形要提出纠正意见
    一、检察院认为同级法院一审判决有什么情形应当提出抗诉1、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发现违法情形的,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一条二、人民检察院职能职权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2023-11-26
    339人看过
  • 由公安机关进行的刑事案件侦查情形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跨地区系列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负责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别提示:法律另有规定一是指虽然实体法上列为刑事案件,但在程序法上规定不需要侦查,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就属于这种情况。二是指法律规定应由其他机关或部门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这类案件有:(1)人民检察院依法管辖的自侦案件;(2)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3)军队保卫部门依法立案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案件;(4)监狱依法立案侦查的罪
    2023-04-25
    271人看过
  • 套路贷公安机关可以并案侦查的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套路贷公安机关可以并案侦查的情形包括一人犯数罪的、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等。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依法确定“套路贷”刑事案件管辖11、“套路贷”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为实施“套路贷”所设立的公司所在地、“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签订地、非法讨债行为实施地、为实施“套路贷”而进行诉讼、仲裁、公证的受案法院、仲裁委员会、公证机构所在地,以及“套路贷”行为的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所得财物的支付地、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除犯罪地、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外,其他地方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
    2023-04-21
    428人看过
  •  公安机关在批准逮捕后是否还会继续侦查?
    在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将继续进行侦查工作。侦查是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一般情况下,在逮捕后都会再次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以找出更有力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审判。在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将继续进行侦查工作。一般情况下,在逮捕后都会再次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以找出更有力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审判。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 【审判前准备】批捕后公安机关深挖犯罪细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前准备是确保案件公正、公正审判的重要环节。其中,公安机关的深挖犯罪细节工作是审判前准备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公安机关在深挖犯罪细节时,可以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收集证人证言、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习惯、习惯性用语
    2023-08-28
    169人看过
  •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展开侦查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一)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二)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三)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四)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五)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六)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一、派出所和公安局有什么区别在我国,县一级公安机关是最基层的,包括县级市、县、旗以及有些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局。派出所并不是一级公安机关,它是县级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是该派出公安局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派出所不象各级公安机关一样隶属于同级的人民政府,不是该人民政府的一个直接组成部分。镇
    2023-02-21
    385人看过
  • 侦查机关不予批捕怎么办?
    不批准逮捕是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释放。如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还可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1)不符合本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①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也不能查证属实,无法得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唯一结论,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包括犯罪嫌
    2023-06-23
    460人看过
  • 并案侦查的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并案侦查的情形包括一人犯数罪的、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等。一、合同诈骗能撤案吗合同诈骗是可以撤案的。准确来说任何刑事案件都是可以撤案的,包括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合同诈骗案,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都是可以撤案的。但是如果相关部门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或者共同犯罪案件当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不能构成刑事处罚,就需要对相关的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二、胁迫犯罪是共同犯罪吗是的。被胁迫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被胁迫人构成胁从犯,与强迫者会形成共同犯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三、具有供述同案犯的能力吗供述同案犯不属于立功,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的才属于立
    2023-04-06
    159人看过
  •  关于不批捕意见的具体情形
    本段内容描述了七种可以不起诉的案件,包括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从犯、胁从犯等。这些案件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属于过失犯罪、和解协议自愿合法并履行、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在这些案件中,可以免除起诉,但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从犯、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并确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3.过失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有悔罪表现,并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的案件;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5.已满十四周
    2023-08-31
    94人看过
  • 公安机关侦查不批捕后多久
    不批捕之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是多久法律没有规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侦查的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法律只对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有规定。如果是补充侦查的,则有侦查期限,即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一、补充侦查期限超出期限后如何处理补充侦查的期限超出后的处理: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如果是第一次侦查超期的,可以在第二次侦查当中完成处理,如果第二次超出的,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刑拘证据不足怎么办刑拘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要进行补充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2023-06-24
    394人看过
  • 刑事批捕后公安机关侦查啥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四)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五)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六)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第六条也做了类似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
    2023-08-05
    422人看过
  • 检察机关不准批捕需要补充侦查是什么意思?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但现已取消了审查批捕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程序。逮捕的概念和条件。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可以逮捕。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刑事诉讼法》关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补充侦查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
    2023-05-01
    315人看过
  • 侦查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
    一、侦查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二、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吗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该条虽没有从文字上直接表述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但其规定的“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无论从文义解释还是从立法精神来理解,均应当包括案发过程中和案发之后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侦查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无论是在案发时抓捕嫌犯,还是案发后进行勘查、检验、讯问等侦查活动,均属于“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在必要时均可以出庭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2023-06-17
    5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有哪些情形提供公安机关侦查机关的补充侦查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05
      1.补充侦查的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
    • 侦查阶段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与嫌疑人会见需要侦查机关同时批准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8
      只要辩护律师手续齐全的,看守所就应当安排会见,此罪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许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
    • 侦查机关的批捕是审理什么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2
      1、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逮捕决定的,应当将决定通知公安机关。 3、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批捕后的侦查阶段律师还会见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16
      批捕后的侦查阶段没有规定一般多久见一次嫌疑犯,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工作证和专用介绍信。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
    • 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批准逮捕需要什么手续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7
      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