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1、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
2、放弃有财产担保的优先受偿权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金额超过担保价款,未清偿部分;
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
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被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被列为破产债权。
代位诉讼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依照这一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
破产债权是指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破产债权基于破产程序开始前的原因成立,其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无财产担保的不享受优先受偿的请求权。破产债权必须依法申报和确认,并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按比例受偿。
代位权人对行使代位权取得清偿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裁判执行之前,主债务人因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的,代位权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可以继续强制执行。同时,代位权人也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申报破产债权,但应当扣除已经从次债务人处得到清偿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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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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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宣判破产, 债权债务应当审查是否要审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31破产确定的债权债务应当受理。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确定和审查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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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是不是要分别判定债权债务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4债权债务的破产确定要审理。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中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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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破产法中的破产债权的审查确认程序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4新破产法的颁布实施,打破了债权会议在破产债权审查确认上的“一枝独秀”,将整个破产债权审查确认程序进行了分解,共设定了三个相互衔接的多主体、多层次的复合式审查确认程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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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的审核认定实务关于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05破产债权主要包括: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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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务债权是否需要一起分配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7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三条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在担保物权消灭或者实现担保物权后的剩余部分,在破产程序中可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其他破产债权。对这条进行反对解释,即:实现担保物权之前,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用没有设定担保的债务人财产进行清偿,有担保的债务人财产不得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最终的效果是,有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财产足以清偿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