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的认定是否需要法院审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9:43:11 89 人看过

以下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1、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

2、放弃有财产担保的优先受偿权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金额超过担保价款,未清偿部分;

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

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被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被列为破产债权。

代位诉讼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依照这一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

破产债权是指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破产债权基于破产程序开始前的原因成立,其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无财产担保的不享受优先受偿的请求权。破产债权必须依法申报和确认,并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按比例受偿。

代位权人对行使代位权取得清偿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裁判执行之前,主债务人因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的,代位权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可以继续强制执行。同时,代位权人也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申报破产债权,但应当扣除已经从次债务人处得到清偿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0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债权相关文章
  • 破产案件债权审核认定指引
    申报的程序与审核: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一、债权通知书什么意思?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
    2023-03-05
    131人看过
  • 法院诉讼费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一、法院诉讼费是否属于破产债权诉讼费用并非破产债权范畴之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破产债权主要涵盖了破产费用以及公益债务这两大部分;此外还包括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以及抚恤金等与员工福利相关的款项;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所欠应当计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向员工支付的补偿金;所拖欠的税款;以及普通破产债权等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
    2024-04-22
    366人看过
  • 向法院提起确认破产债权的条件
    一、向法院提起确认破产债权的条件1、债权人应依法申报其债权,否则不得行使诉讼权利,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除外。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1款、第56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权利。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主要是指《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的职工劳动债权和公法意义上的税收债权。2、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已完成审查程序,并编制了债权表,或者对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完成了调查公示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立法,法律赋予了管理人对债权的审查和调查核实的职权,所有债权必须先由管理人审查核实后才能予以确认或不确认。在管理人未完成债权审查核实和公示程序之前,任何人不得提起债权确认之诉。如债权尚处于待审查确定状态,提起相关诉讼只是徒增纷扰,绝无实益。3、对管理人审查编制并予公示
    2023-04-24
    315人看过
  • 破产确定债权债务要审理么
    要审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一、企业破产法更改规定是什么企业破产法更改规定是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
    2023-02-04
    117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的债权要法院认定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债务人有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原本与债权人的利益无关,但是债务人为逃避债务,恶意低价处分,就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如果受让人对债务人低价处分财产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构成恶意,因此,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债务人与受让人的低价处分行为,保存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
    2024-07-30
    250人看过
  • 破产申请是否涉及债权的认领?
    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债权人仍然可以就破产债权进行申报,但该债权能否实现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确定。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破产申请书(债权人用)破产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目的:被申请人,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破产,以维护申请人等的合法权益。申请的事实和理由:(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基本情况,包括债权的产生、数额、履行期限、有无担保等。(2)说明债权人已向债务人追讨债务,其债权未能得到偿还;(3)如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如资不抵债等,应予说明;如了解其他债权人追讨债务以及债务人不能偿付的情况,也应说明。(4)提出申请的法律依据,即破产法第七条。此致人民法院附:1、物证(名称和件数)2、书证(名称和件数)申请人: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
    2023-07-06
    483人看过
  • 公司破产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
    破产只要达到一定条件就可以破产,不需要债权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一百三十五条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
    2023-08-16
    136人看过
  • 破产企业债权认定是如何的
    破产企业债权的概念破产企业债权是破产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企业依法享有的债权和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至破产宣告前,企业依法取得的债权。在审判实践中,我深深感到,破产企业债权在破产财产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多的能占到二分之一以上,最少的也能达到四分之一以上。由于破产企业债权是破产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破产债权的实现程度,直接影响到债权的分配比例。如果破产企业能够实现大部分债权,那么债权的人分配比例将有可能提高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百分点。但在实际中,由于债权形成的原因是复杂多样,时间长短不一,分布远近不同,致使破产企业债权清收难问题一直困拢着审判人员和清算组工作人员。如何解决破产企业债权清收难问题,确实值得探讨。破产债权的成因总体上说,破产企业的债权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由于生产经营形势所迫,先发货,后付款,赊欠运营的情况很普遍。大多数企业都这样赊欠运营,唯有你一家现金交易,恐
    2023-03-07
    418人看过
  • 法院审查债权人破产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
    2023-06-14
    95人看过
  •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是否需要法院认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债权人委员会的选任程序债权人委员会的设立是新破产法的一大创新与突破。从条文的规定上可以看出,债权人委员会是代表债权人会议、为实现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设立的常设机构。它的设立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其一,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超越各利害关系人之上,在一定的权限内进行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等活动,但因为其自身的利益或能力等因素,其行为有可能不当或不法,从而伤害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必须接受相应的监督。其二,人民法院虽然担负着对
    2023-03-07
    71人看过
  • 企业破产认定债权
    企业破产清算后的债务由清算组进行清算首先,公司破产清算指的是公司在人民法院宣布破产之后,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成立清算组,公平清理债权债务,旨在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其次,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再次,企业破产清算后的债务按照以下顺序进行。(一)破产费用(二)共益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三)普通破产债权。最后,企业破产清算后的债务,如果有侵权人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清算中,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行为人具有破产法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
    2023-03-05
    304人看过
  • 法院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实质审查吗
    法院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是应当进行实质审查的,实质审查的内容包括有:审查破产企业是否具备破产资格;审查破产企业是否达到破产界限破产界限等。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一、个体户可以申请破产吗个体户不可以申请破产。可以申请破产的主体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而个体户不是企业法人,所以不能申请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公司破产,债务人要承担吗不需要,应当由公司资产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023-06-25
    424人看过
  • 债权是否是破产财产
    法律综合知识
    债权是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2024-05-15
    211人看过
  • 破产债权审核的主要内容
    清算组在破产债权的清理中主要的工作是对其进行审核主要有:1、破产债权申报的期限。2、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3、破产债权的形成依据。4、破产债权的计算。5、对破产债权的重复申报的审核。6、编制破产债权申报一览表。还有对担保债权的审核,全部审核完毕后,一般出具破产债权审核报告和破产债权确认报告。一、破产逾期申报债权应该怎么处理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重整与和解程序中,法律均明确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与和解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或者和解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或者和解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或者和解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在破产清算程序
    2023-04-05
    346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破产债权
    相关咨询
    • 如果法院宣判破产, 债权债务应当审查是否要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31
      破产确定的债权债务应当受理。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确定和审查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 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是不是要分别判定债权债务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4
      债权债务的破产确定要审理。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中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新破产法中的破产债权的审查确认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4
      新破产法的颁布实施,打破了债权会议在破产债权审查确认上的“一枝独秀”,将整个破产债权审查确认程序进行了分解,共设定了三个相互衔接的多主体、多层次的复合式审查确认程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 破产债权的审核认定实务关于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05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等。
    • 破产债务债权是否需要一起分配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7
      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三条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在担保物权消灭或者实现担保物权后的剩余部分,在破产程序中可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其他破产债权。对这条进行反对解释,即:实现担保物权之前,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用没有设定担保的债务人财产进行清偿,有担保的债务人财产不得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最终的效果是,有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财产足以清偿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