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装备盗窃为何构成盗窃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9:51:44 164 人看过

盗窃网络游戏装备构成盗窃罪的原因如下:

1、网络游戏装备具有法律财产属性,法律所指的财产是广义的,网络游戏装备作为虚拟财产是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其交易和其他商品交易没区别,都是用货币交换,要想获得这些虚拟财产,都必须支付真实财产,这些虚拟财产可以给业主带来物质利益,因此,将网络游戏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纳入盗窃罪的财产对象,符合法律精神;

2、网络游戏装备具有物权属性,网络游戏装备作为虚拟财产属于玩家本人;

3、网络游戏装备作为虚拟财产的价值可以认定,根据玩家在网上投入的成本、购买时的价格、罪犯销售赃物的价格,计算评估物品的价值,作为认定犯罪数额的标准,可作为盗窃罪的量刑参照。

偷走孩子构成盗窃罪吗

1、以出卖为目的偷小孩,一般构成拐卖儿童罪。

首先,如果是怀着出卖该小孩的目的去偷盗婴幼儿的,则应以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

此时偷盗小孩只是拐卖儿童的行为之一,同样是侵犯了孩子的人身自由,导致孩子离开父母,而偷盗婴幼儿更是比拐卖有独立意识的孩童更加行为恶劣,因此行为人受到的刑法处罚也会更重。

2、以抚养为目的偷小孩,一般构成拐骗儿童罪。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若仅仅以抚养为目的,从而偷盗婴幼儿的,以拐骗儿童罪定罪处罚。

此时偷盗小孩也只是拐骗儿童罪的方式而已,想要把该小孩偷回家自己抚养或者让亲人帮忙抚养。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一般构成绑架罪。

构成绑架罪要件如下:

(1)行为人实施了偷盗行为,将小孩置于实力支配之下;

(2)侵犯了小孩的人身安全和自由;

(3)行为人已满16周岁,是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4)行为人是故意的,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17: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盗窃他人游戏装备是否属于盗窃罪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是玩家投入了一定的上网时间、脑力劳动所得,有价值性;网游中的虚拟货币、装备等都是通过支付真实货币取得,本质上与传统财产并无区别,因此盗窃虚拟财产也应以盗窃罪论处。汪某和蔡某是四川老乡,通过玩一款网络游戏而熟识。两人长期没有正式工作,便将网络游戏作为自己的唯一谋生工具,天天上网打游戏。手头紧的时候,就出售自己修炼的等级较高的技能或游戏人物来维持生计。在游戏里待久了,两人发现有一个人经常会在游戏里喊话“要收售各类游戏内的装备”。汪某发现此人的装备都很不错,便萌生邪念,与蔡某商量盗取这些装备。很快,汪某就和对方交流了起来,获知了对方为马某,并顺利套出了对方的基本信息。通过一段时间观察下来,汪某初步确定马某的QQ帐户即为马某的游戏登陆账号。2013年3月,汪某和蔡某专程赶到苏州,利用获取的马某个人信息,设法盗取了马某的QQ帐户。并以此登陆,果然顺利进入游戏,很快两人就将马某游戏
    2023-05-05
    344人看过
  • 盗取游戏装备行为构成何罪
    1、构成盗窃罪。2、游戏装备属于虚拟财产的一种,受法律保护。3、盗窃游戏装备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盗窃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4、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下:(1)、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一、如何认定虚拟财产的价值1、虚拟财产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包括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于目前网络游戏的盛行,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拥有的各种装备等等,这些虚拟财产在一定条
    2023-04-11
    482人看过
  • 盗窃网络游戏的装备是否构成犯罪浅析/许建民
    盗窃网络游戏的装备是否构成犯罪浅析许建民网络游戏问世以来,在世界各地发展迅速,已成为一个新兴的产业,它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十分明显,如韩国网络游戏创造的产值已超过汽车制造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我国的网络游戏从起步至今短短几年,已经成为全球网络游戏产业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网络游戏在中国从无到有,再到拥有4000万在线玩家,显示出中国游戏出版业市场的巨大潜力。据统计2004年网络游戏的市场规模达24.7亿人民币,预计2005年可达70亿人民币,同时带动电信服务、IT设备制造等关联行业大幅增长。网络游戏对我国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有着不可估量的前景。但在它高速发展的同时,一些嗅觉灵敏的不法之徒,也把黑手伸向了这块蛋糕,他们利用一些技术手段,侵入计算机系统,盗窃玩家的虚拟财产销赃牟利,给玩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精神上的痛苦。网络虚拟财产其典型主要体现为游戏装备、钱币,有统计数字称大约有61%的玩家有
    2023-06-11
    184人看过
  • 网络游戏物品被盗窃是否构成犯罪?
    盗窃“网络游戏装备”价值数额在一千元至两千元以上的,构成了盗窃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四个方面:(一)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二)侵犯的客体: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三)主观要件: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四)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2023-07-06
    357人看过
  • “盗窃”游戏币能否认定为盗窃罪?
    【案例介绍】被告人杨灿强于2013年6月至10月间,在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东园一小区内,利用北京新娱兄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娱公司)的51wan游戏充值平台漏洞,自主编写充值平台接口程序,多次生成虚假支付反馈信息,获取新娱公司运营的《神仙道》游戏虚拟货币元宝110余万个,致使新娱公司向该游戏的联合运营公司结算充值收益分成共计人民币33984元。被告人杨灿强后于2014年4月25日被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杨灿强的亲属代为退赔了新娱公司的上述结算损失,取得了新娱公司的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杨灿强的犯罪对象为游戏虚拟财产,该对象缺乏现实财物的一般属性,不符合公众认知的一般意义上的公私财物,而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实为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杨灿强通过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而获取游戏虚拟财产,实质上属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行为,因此,公诉机关指控犯盗窃罪罪名有误,法院予以纠正。鉴于被告人杨灿强
    2023-06-11
    133人看过
  • 盗窃游戏币等网络虚拟财产,可以认定为盗窃罪吗
    一、网络虚拟财产不具有盗窃罪中财物的法律属性在目前司法环境下,网络虚拟财产不宜纳入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中财物的范畴,盗窃网络虚拟财产不认定为盗窃罪,构成其他犯罪的,依其他犯罪处罚,如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从我国刑法来看,作为盗窃罪的财物不仅限于有体物,还包括无形财物,如电力、燃气等。不论是有体物还是无形物,都存在共同的特征,即一般社会公众均认同其具有价值,且价值能够被客观衡量。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含义,2009年6月4日施行的《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通知》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作出了界定: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用于兑换发行企业所提供的指定范围、指定时间内的网络游戏服务,表现为网络游
    2023-04-01
    33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盗窃网络游戏装备会构成盗窃罪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4
      网络游戏装备作为虚拟财产其价值是可以认定的。在刑法上,要构成盗窃罪需要到达一定的数额标准。
    • 盗窃“网络游戏装备”是否构成盗窃罪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02
      一、“网络游戏装备”具有法律上的财产属性。我国刑法中所指的财产应是广义上的物,“网络游戏装备”作为虚拟财产应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这些虚拟财产的交易和其它商品的交易没有什么区别,都用货币来交换,任何玩家要获得这些虚拟财产就得付出真实财物,这些虚拟财产可以为拥有者带来物质利益。因此,将“网络游戏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归入盗窃罪的财产客体,是符合刑事立法精神的。 二、“网络游戏装备”具有物权属性 。要认
    • 盗窃网络游戏装备等行为会构成盗窃罪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3
      网络游戏装备作为虚拟财产其价值是可以认定的。在刑法上,要构成盗窃罪需要到达一定的数额标准。
    • 盗窃外网游戏装备是否构成盗窃罪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03
      “网络游戏装备”作为虚拟财产其价值是可以认定的。在刑法上,要构成盗窃罪需要到达一定的数额标准。
    • 网络游戏盗号构成盗窃罪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4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