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取刑事案件的物证,提取刑事案件物证要注意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7:50:32 149 人看过

怎样提取刑事案件的物证

1、勘验、检查

勘验是司法人员在诉讼的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以发现、收集、核实证据的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一107条规定了侦查人员勘验现场的程序和方法。检查是执法人员检查人身或者在特定场所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检查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检查人员不能少于两人,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人员必须出示证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拒绝接受检查的,侦查人员可以依法强制检查,检查要制作检查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人员签名或盖章,等等。

2、搜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但是,由于搜查是一种极为严肃的法律行为,它关系到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利益,特别是刑事诉讼中的搜查,涉及到人权保障的问题,因此,一要严格控制适用,二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特别要严格批准程序,搜查时要依法制作笔录,搜查中的扣押要开列清单,等等。

3、扣押

扣押通常是结合勘验、检查、搜查等同时进行,它是执法机关依法暂时扣留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一种专门调查活动。物证的扣押,主要适用于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协助执法中,扣押通常只是一种执行措施。由于刑事诉讼中的扣押,关系到公民的物权问题,因此,必须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特别是对于扣押的各种物品,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一旦查明与案件无关,必须在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

提取刑事案件物证要注意什么

1、事故物证的提取工作,应在事故痕迹勘验工作完成之后实施,以免影响事故痕迹的勘查和鉴定。

2、为了保证事故物证检验鉴定结果的准确可靠,在勘查和提取物证的过程中,要防止所提取的物证被污染。

(1)提取物证之前,切勿在物证部位及附近用粉笔、圆珠笔或蜡笔等勾画。

(2)提取物证所用的各种工具、包装物、容器等必须干净。

(3)用同一工具提取不同部位的物证时,每提取一次,都必须把工具擦拭干净。

(4)提取各种物证。特别是提取油脂、血迹、人体组织等,切勿用手直接接触物证。

3、所提取的物证样品,要随时注明提取部位和名称,以免混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8: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盗窃案中物证提取,同犯指证与案件关键
    只有同犯的指证没有物证,一般不可以判盗窃罪。同犯的指证属于被告人供述,而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但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则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共同犯罪中是否可以只有主犯共同犯罪中可以只有主犯。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罪犯。构成主犯的,一般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是由两个以上的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的,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犯罪分子才会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有主犯、从犯等的区别。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为:1、共同犯罪的主体,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2、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共同犯罪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共同故意;3、共同犯罪的客观方面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的形式为了以下四种类型:1、首先是任意共同犯罪,以及必要共同犯罪;2、事前的
    2023-08-16
    51人看过
  • 刑事案件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刑事案件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刑事案件的判决本身并不直接影响公积金的提取权。1.申请人可通过单位经办人或自行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相应的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公积金卡、判决书等。2.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的流程将资金划转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需要注意的是,在刑事案件中,若申请人因被判刑而无法亲自办理提取手续,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二、判刑后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判刑后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与普通人并无二致,主要取决于个人是否满足公积金提取的法定情形,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离休、退休;4.出境定居;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对于被判刑的个人而言,若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充足,且符合上述任一提取条件,均可依法向公积金管理
    2024-08-15
    438人看过
  • 刑事案件物证如何处理
    刑事案件中不宜扣押的物证应当拍照入卷保存。属于违禁品直接没收,办案机关没有办法保管。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委托有关部门变卖、拍卖,变卖、拍卖的价款暂予保存,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理。一、二封能否申请法院拍卖呢可以的,找法院申请执行拍卖程序。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查封财产。我国法律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二、什么是行政诉讼的证据保全?在行政诉讼中进行的证据保全行为主要指人民法院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音、录像、提取并保管有关证据等措施使证据价值保存下来的一种诉讼行为。法律
    2023-06-26
    245人看过
  • 2024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应注意什么事项?
    一、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应注意什么事项?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二、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l)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3类案件,如被害人按该条第3项规定起诉时,还必须符合该法第86条、第145条规定,提供有关部门不立案、不起诉或维持不起诉决定等有关材料。(2)属于本法院管辖的。(3)被害人告诉的。(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
    2024-01-19
    14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一、刑事案件中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在刑事案件中,关于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的问题,需严格依据法律及善意取得的要件进行判断,赃物适用善意取得需满足五个核心要件:1.受让人必须基于善意取得,即受让人在受让时不知或不应知让与人无处分权;2.受让必须基于公开、合法且有偿的交易行为,如通过拍卖、公开市场或正规商人处购得;3.让与人必须已被判决有罪且对所转让的财物无处分权;4.标的物必须为动产,因动产交易中的占有公信力较强;5.受让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在交易时确实出于善意。不满足这些要件的,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二、赃款赃物如何追缴和退赔关于赃款赃物的追缴和退赔,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2.对于犯罪分子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财物,无论其是否已转移或挥霍,公安、检察院、司法机关都有权进行追缴。3.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4.追缴的财
    2024-07-27
    202人看过
  • 物证有哪些,提取与送验物证时应注意什么
    一、物证有哪些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痕迹,叫作物证(materialevidence).因此,凡作为犯罪使用的工具,保留有犯罪痕迹的物品,以及其他一切能揭露罪行和证实犯罪的资料,均为物证。大体可分为六类:1.人体组织器官的一部分或其分泌物、排泄物、如血液(血痕)、精液(斑),阴道液(斑),唾液(斑)、粪便、尿,胎便、胎垢,羊水、恶露,乳汗、呕吐物,胃肠内容物、皮肤、毛发、指甲、骨骼、脏器碎片等。2.凶器、工具、被损害的物品(如门框上的撬压痕迹)。3.衣着、日常用品及其附着物。如衣服、钮扣、帽子,手帕,毛巾、鞋袜、书包、拐杖、雨伞、尘埃、轮胎印痕、砂土、炭粉、染料、纸片等。4.药品、毒物、生药。5.指纹、掌纹、足纹、足迹、鞋印。6.印鉴、票证、笔迹、信件、遗书。物证是一种客观证据,在、审判上有重要意义。某一物品成了案件的物证,是因为它的存在,所处的位置和它的形状、特性,特殊标志,
    2023-06-11
    273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只有人证没有物证
    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是不能定罪和量刑的;没有口供,但有其他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并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也可以定罪量刑。一、单方面口供可以定罪吗口供是指违法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承认违法犯罪事实是自己所为的供述。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是不能定罪和量刑的;没有口供,但有其他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并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也可以定罪量刑。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合议庭应当充分听取被告人对事实的供述和辩解。对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的,或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才能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并据此定罪量刑。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定罪
    2023-06-20
    119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缓刑怎样争取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一、缓刑期间注意哪些问题?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
    2023-02-16
    194人看过
  • 刑事案件能否先取证后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可以的得出,立案的条件是: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3、有管辖权。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一、立案前做询问笔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对某个涉嫌违法的行为
    2023-03-27
    451人看过
  • 刑事案件物证实际有哪些
    刑事案件物证:(1)犯罪时的工具,如杀人用的刀、盗窃时撬压保险柜用的铁棒;(2)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物质对象,如被盗的彩电、抢劫到的现金、贪污的赃款、受贿的小轿车;(3)表现犯罪行为社会危害后果的物品,如被破坏的机器设备、被烧毁的建筑物、被盗割的电信线;(4)犯罪行为所产生的非法物品,如毒品、假币、制造的霰弹枪支、弹药等;(5)犯罪行为产生的痕迹,如撬门所留痕迹;(6)在犯罪过程中,作案现场留下的能反映作案人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时穿戴的衣服、强奸时被害人扯掉在现场的犯罪嫌疑人的头发、作案人在现场留下的指纹、脚印等;(7)犯罪嫌疑人对抗侦查而伪造的各种物品和物质痕迹,如某甲作案后,将某乙的衣服留在现场,为转移视线而伪造的第二杀人现场等;(8)能够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物品或痕迹,如在宾馆登记使用的居民身份证确系犯罪嫌疑人以前丢失的证据;(9)其他可供查明案情真实情况的物品或痕迹。一、盗窃
    2023-04-12
    179人看过
  • 婚姻案件调查取证注意事项
    我们反对离婚,也不希望这事发生在每一个朋友身上,毕竟有碍和谐社会的发展,不过有些事情不是自己能把握全局的,已经发展到不得不离婚的程度,那么我们也要果断使用法律武器,本文内容非常落地实用,有人爱有人恨,角度不同,结果不同,最后说一句:请珍惜您的枕边人。在婚姻调查取证的时候不能盲目的根据自己的思想,而是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合法取证。那么在婚姻调查取证中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本文介绍婚姻调查取证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关婚姻调查取证的属性、婚姻调查取证的目的、婚姻调查取证的功能、婚姻调查取证的方法、婚姻调查取证的分类、外遇证据调查的作用、偷拍外遇证据的效力、重婚证据收集的机率等内容。一、婚姻调查取证的目的。据统计,婚姻调查的委托客户中,约占三分之二的是出于维护家庭挽救婚姻的目的,这其中约一半人完全是为了挽救婚姻,另一半人基本是为了挽救婚姻,但也想收集一些证据以备离婚时资证。只有约三分之一的人,才是真正为了想
    2023-05-06
    140人看过
  •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对物证怎样处理
    1、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对物证按以下情形处理:(1)、据以定案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依法应当返还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的,可以拍摄、制作足以反映原物外形和特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2)、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征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3)、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经与原物核对无误、经鉴定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真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三条一、扣押书证,物证的程序是怎样的1、扣押物证、书证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可以在勘验、检查和搜查中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应持有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2、扣押的物证、书证范围仅限于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随意扣押。如果发现是违禁品,无论是否与本案有关,都应先行扣押,
    2023-02-22
    157人看过
  • 刑事案件证据提交人是谁
    一、刑事案件证据提交人是谁1.在刑事案件中,证据的提交人通常是控诉方,也就是负责起诉的机关或个人。2.根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意味着,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控诉方承担。3.控诉方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事实来证明被告人犯罪,并且这种证明必须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4.如果控诉方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被羁押的被告人将被无罪释放。二、举证责任及其影响举证责任在刑事案件中具有重要影响。1.举证责任的存在确保了公平正义原则的实施,因为被告人有罪的主张不是被告人自己提出的,而是由启动者提出的,让被动卷入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是不公平的。2.让被告人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会使每个公民都面临被刑事追诉的风险,这与无罪无需证明的原则相违背。对于公安机关而言,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承担举证责任,但在现代刑事诉讼中,除了自诉案件外,
    2024-04-20
    157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证据提交的注意事项
    起诉离婚提交的证据有:证明当事人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应提交结婚证、户口簿及身份证,结婚证遗失的,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公安机关的证明。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证明由一方扶养子女为宜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起诉离婚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起诉离婚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的,应当提交伤情鉴定、报警记录、图片、聊天记录等证据;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应当提交公安机构出具的处理记录、当事人认错书等证据;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当提交租房合同、分居协议、异地居住证等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2023-07-02
    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提取物证是什么流程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15
      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程序是: 1、勘验、检查 勘验是司法人员在诉讼的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以发现、收集、核实证据的活动。检查是执法人员检查人身或者在特定场所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检查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检查人员不能少于两人,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人员必须出示证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拒绝接受检查的,侦查人员可以依法强制检查,检查要制作检查笔录,由参加检查
    • 刑事案件物证的可提取程序怎么走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0
      刑事案件中,提取物证的程序为: 1、勘验、检查。司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执法人员对人身或者特定场所进行调查; 2、搜查。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3、扣押。执法机关可依法暂时扣留与案件有关的物品。
    • 如何办理刑事案件物证提取手续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4
      刑事案件中,提取物证的程序为: 1、勘验、检查。司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执法人员对人身或者特定场所进行调查; 2、搜查。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3、扣押。执法机关可依法暂时扣留与案件有关的物品。
    • 2022年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的程序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03
      1.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程序: 1、勘验、检查。 勘验是司法人员在诉讼的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以发现、收集、核实证据的活动。 2、搜查。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3、扣押。 扣押通常是结合勘验、检查、搜查等同时进行,它是执法机关依法暂时扣留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一种专门调
    • 刑事案件物证的提取程序和步骤分别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28
      1、勘验、检查 勘验是司法人员在诉讼的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以发现、收集、核实证据的活动。检查是执法人员检查人身或者在特定场所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检查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检查人员不能少于两人,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人员必须出示证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拒绝接受检查的,侦查人员可以依法强制检查,检查要制作检查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人员签名或盖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