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可以公证哪些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3:19:30 241 人看过

一、公证处可以公证哪些事项

公证处可以公证下列事项:

1.证明合同、协议;

2.证明委托、遗嘱、继承、赠与、财产分割;

3.证明收养、亲属关系、婚姻状况;

4.证明身份、学历、经历、受过或未受刑事处分;

5.证明出生、生存、死亡、居住;

6.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日期等属实;

7.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8.证明企业资信和经营情况、公司章程、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9.对招标、拍卖、股东大会、财产清点、估损、开奖、物品封存和销毁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并予以公证;

10.证据保全;

11.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12.制作票据拒绝证书和违反行为记录;

13.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法律规定、国际惯例办理其他事项的公证;

14.提存;

15.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登记事务;

16.清点、保管遗产和其他财产;

17.代书、保管遗嘱和其他非诉讼法律文书;

18.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公证处公证委托书怎么收费

公证处公证委托书怎么收费,具体情况如下:

公证处委托书公证的费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标准。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以广东为例,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委托、声明、保证民事法律行为,收费标准为430元/件。

三、公证处需要带什么证件

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2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证处公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公证处公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办理公证前可先咨询主办或公证处相关人员,明确办理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2.办理公证时需带齐与公证相关的一切资料,并携带公证所需费用。3.需要加急出公证书的,需提前明确告知公证人员。4.根据当事人真实需求及意愿办理公证事项并提供真实证件资料。5.凡垫资类业务必须按照公司提供标准委托书模版的委托公证业务,需使用公司标准模版,如需修订,须与主办沟通确认后再办理相关公证。二、公证的效力有哪些公证书的效力如下:1.证据上的效力。一切公证书都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2.执行上的效力。对于追偿一定数额的金钱或物品的债权文书,经审查该项债权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双方对债权本身无争议,债务人应履行、能履行而不履行时,公证机关可以给予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证明;3.法律上的效力。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是该项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之一。如没有履行公证,该项
    2023-11-19
    423人看过
  • 遗嘱公证可以由哪地公证处管辖
    一、遗嘱公证可以由哪地公证处管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根据《遗嘱公证细则》关于遗嘱公证由什么公证处管辖的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因此,遗嘱公证应向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二、遗嘱公证的具体要求(一)两名公证人员在场,其中一人必须是执业公证员(必须是具有公证员资格的人员,而非助理人员),公证书上盖该公证员印章。(二)要求立遗嘱人以外的人回避,公证员询问立遗嘱人时要求家属等有利害关系的人回避,另外办理遗嘱的房间一般也是隔音性能很好,最好是具有录音录像设备的。(三)立遗
    2023-05-06
    325人看过
  • 公证机构需要处理哪些公证事务?
    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强制执行公证由哪个公证机构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四、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有给付内容的合同等;3、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4、其他有关材料。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能力证明;要
    2023-07-16
    95人看过
  • 哪些公证机构可以提供公证服务?
    可以向居住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如房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既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任一公证机构提出,也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必须到公证机构立遗嘱吗不是,立遗嘱的方式是很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
    2023-07-16
    188人看过
  • 公证事项到何处办理?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收养公证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的收养公证的管辖,依照司法部有关规定确定。住所地不同的若干个当事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必须共同到其中一名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除不得委托的公证事项外,可以委托一名当事人代为办理。
    2023-06-06
    268人看过
  • 公证处公证的债务可以吗
    个人债务不属于《公证法》规定的不予公证的情形,可以办理公证。如果后续债务履行发生纠纷,公证文件可以作为确定债务事实的依据,除非有相反的证据推翻公证。公证时可以在债权债务文件中注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当的,债权人可以凭公证文件直接向有关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处公证流程是什么办理公证的流程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征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任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
    2023-08-06
    315人看过
  • 没房产证去公证处公证可以吗
    不可以的。根据相关规定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公证机构、公证员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应当按照“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的原则,告知当事人委托抵押、解押、出售、代收房款等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不得办理一次性授权全部重要事项的委托公证,不得在公证书中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等内容,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公证机构、公证员应严格审查公证申请人的身份,未经证件视读、单独谈话、交叉印证、身份证识别仪核验等程序,不得办理公证。一、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依据公证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公证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买卖合同、房产证原件等的材料。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
    2023-03-21
    450人看过
  • 借名买房公证处可不可以公证
    一、借名买房公证处可不可以公证借名买房的协议是不可不可以公证的。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的,由于私下签订的协议效力难以确定,即使做了这类公证,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如果双方因为借名买房产生纠纷的,可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利害关系人可向记名产权人请求协助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对方同意更正,则问题通过私力救济得以解决。如不同意,则利害关系人可不可以寻求公力救济。2.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不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据此可知,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即行使确认物权请求权。3.可依据法院确认其为所有权人的判决请求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如法院最终确认利害关系人为所有权人,该判决则属于“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变更登记。《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2024-01-31
    442人看过
  • 不能代办的公证事项有哪些
    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事项如下: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本人亲自表达意思,如遗嘱、委托、声明、保证、赠与等;2、与人身密切相关,需要看到本人才能确认的事实,如生存状况、身份证、证明照片与本人公证;3、涉及人身关系的重要变更或财产的免费转让,需要准确了解参与者的真实意图,如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认领亲子、赠与合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委托律师时注意事项有哪些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在聘请律师时,首先要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应有各级司法厅(局)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对于面临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来说,律师的执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异常重要。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023-07-04
    162人看过
  • 公证员应回避的事项有哪些?
    公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近亲属”的范围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办理公证事项的结果与公证人员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响。3、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上述情形不仅适用于公证人员(包括公证员、公证员助理等),而且也适用于接触该公证事项的翻译、鉴定人等有关人员。在出现上述情形后,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在公证书作成前提出。公证员的工作条件公证员是指符合《公证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经法定任职程序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在公证处专门行使国家证明权,独立办理公证事务的业务人员。通过司法考试后,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后,由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司法部门报省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任命,并由
    2023-08-17
    109人看过
  • 公证遗嘱具体有哪些内容,公证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公证遗嘱具体有哪些内容公证遗嘱具体有以下内容: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二、公证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公证遗嘱的注意事项有: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三、公证遗嘱
    2023-06-08
    249人看过
  • 提存公证处有哪些情形可终止公证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证处无法工作期间,不计入上述工作期限。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处应当终止公证:(一)因当事人原因致使在六个月内不能办结的;(二)公证书生效前当事人撤回申请的;(三)因当事人死亡(法人终止)不能继续办理或继续办理已无意义的。第四十六条终止公证的,承办公证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终止公证的决定应通知当事人。第四十七条对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事实和文书,公证处应拒绝公证。拒绝公证的,承办公证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拒绝公证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对拒绝公证不服的申诉程序。第四十八条公证处对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责令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予以改正,并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当事人弄虚作假、提供伪证或阻挠、妨害公证处查证工
    2023-06-13
    411人看过
  • 哪些公证业务可以在公证机构办理?
    公证机构办理以下公证事项:1、合同;2、继承;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4、财产分割;5、招标拍卖;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8、公司章程;9、保存证据;10、文件上的签名、印章、日期、副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哪些公证事项不能委托他人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事项主要分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需要行为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如遗嘱、委托、声明、保证、赠与;比如遗嘱公证,就是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证明。第二类是与人身有密切关系,需要见到本人才能确认的事实,如生存状况、身份证、证明相片与本人同一的公证;第三类是涉及人身关系
    2023-07-03
    132人看过
  • 公证处公证可以上门服务吗
    一般来说公证处是应该有这项服务的,但具体还要以当地机构的实际情况为准。一、隔离人员费用是自费吗在我们国家对于隔离人员费用问题,要分为政府要求强制隔离还是自己强制去隔离。我国由于在各地的规定和正常都是不一样,有的地方是不需要缴纳隔离费的,有的却是需要自费隔离,价格也都不一样,一般是在两三百元之间如果是政府强制隔离的话,很多地方的酒店是会提供有补贴或税收减免的隔离服务,并鼓励酒店以低于每日价格的标准收取隔离费。当然,有些地区政府已经完全承担了这一期间的费用,并以当地法规为准。如果是自己强行隔离,一般来说,这段时间的费用由自己支付。当然,自我孤立不需要任何金钱。在当前的特殊时期,我们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有关安排,努力尽快战胜疫情,恢复正常生活。二、先和中介签合同然后退单能被拒吗?当中介公司出现违约行为时可以退单。一般来说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合同之后想要退单的话,可以首先与中介公司协商中介费的退还,如
    2023-03-20
    24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事项可以办理公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6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 继承事项可以公证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01
      继承相关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
    • 公证亲属关系证明应当公证哪些事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0
      (一)亲属关系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所以你需要去你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 (二)公证处证明亲属关系所需费用为50—80元。 (三)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详见证明信参考样本。 3、当事人的亲属在境外,则还需提供境外亲属的来信。证明信参考样本中“域外亲属关系”一栏要求
    • 哪些事可以进行公证?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7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 意定监护公证协议有哪些公证事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