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如何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年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0:54:57 363 人看过

计算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的确定,以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具体作以下分析。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

一、“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

二、按照《劳动法》及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因此在计算“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时,不应扣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

三、在计算医疗期、经济补偿时,“本单位工作年限”与“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为同一概念,也不应扣除劳动者此前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

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对此规定,司法实践中的处理为:劳动者先后供职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如果各用人单位在存续时间上具备前后连续或基本延续的特征,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人员完全或基本相同,且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用缴纳亦呈连续状态,应认定上述用人单位为关联单位。如之前的关联单位未对劳动者进行过经济补偿,现工作单位因法定事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且应将劳动者在上述关联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以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防范部分用人单位利用单位变更的事实少算漏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变相损害劳动者利益。

综上所述,经济补偿金年限的确定,以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其中包括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此外,劳动者先后供职两个以上有关联单位,应将劳动者在关联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以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防范部分用人单位利用单位变更的事实少算漏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变相损害劳动者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组织调动、企业分立、合并后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解答: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33号)中第4条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由于成建制调动、组织调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是否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在行业直属企业间成建制调动或组织调动等,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规定,其他调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规定”。对企业改制改组中已经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职工被改制改组后企业重新录用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在改制前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不计算为改制后单位的工作年限。
    2023-06-10
    389人看过
  • 计算经济补偿金时试用期也属于工作年限内
    小张于2008年2月经招聘进入单位,与单位签订了二年期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两个月。今年8月,单位与小张协调解除劳动合同,小张表示同意,但单位提出小张的工作年限仅为转正后的2008年4月至2009年8月即一年零五个月,单位仅须支付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小张问:“单位的说法合法吗?”不合法。计算经济补偿金时,试用期应计算在工作年限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工作年限内,小张在单位工作的时间为一年零七个月,故单位应依《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向小张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2023-06-10
    277人看过
  • 什么时候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如何算
    一、何时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形:(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
    2023-02-26
    223人看过
  • 经济补偿以劳动者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李某于1996年到苍山县某公司工作,2009年7月双方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7月合同到期后,公司与李某解除合同。李某因经济补偿计算问题与单位发生争议,遂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经庭审查明,李某工资由基本工资900元+岗位津贴200元+住房补贴100元组成。自2009年7月开始,因为李某在公司有欠款,故公司每月在发放工资时扣减欠款300元、电费30元,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70元,实际每月发放800元工资。李某要求按照1200元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而公司只打算按照800元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双方由此发生争议。仲裁委认为,工资是一个总额的概念,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2023-04-25
    205人看过
  • 能否协商确定经济补偿金额,经济补偿金应该如何计算
    虽然就劳动合同的是否解除,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具体哪天解除,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但就经济补偿的标准,双方的意思自治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双方就经济补偿可以法定标准之上协商确定,但是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如果低于最低标准的,也是无效的,必须按照最低标准执行。经济补偿其实跟最低工资一样,均属于劳动基准的范畴,就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一样,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也不得低于最低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即使是劳动者同意,也是无效的。经济补偿金应该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
    2023-06-18
    246人看过
  • 在何种情况下单位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应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其中,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及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经济补偿金的
    2023-06-10
    375人看过
  • 劳动者提出辞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年限问题
    一、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辞职。从08年后直算。且仅仅社保缴费基数有误时,不支持经济补偿金(按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内部文件);二、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且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辞职的。从08年后起算;三、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合同无效理由辞职的。从08年后起算;四、以拖欠工资或拖欠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辞职的。从08年前起算。五、以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辞职的,从08年前起算;六、以用人单位有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为由辞职的,从08年前起算。即前三种理由只从08年后起算,后三种理由从08年前起算。法律依据是什么呢?08年后当然是《劳动合同法》,08年前则是2001年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也就是说,上述四、五、六的情况下,08年前与08年后的法律均支持经济补偿金,而上述一、二、三的情况下,只有《劳动合同法》支持经济补偿金,因而只能从08年后
    2023-03-25
    450人看过
  •  离职后如何确定职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离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依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离职经济补偿金基数的方法是依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依据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有多种,其中按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是其中一种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而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违约金等,应当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有关因素相适应。因此,按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按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可能存在一
    2023-08-28
    98人看过
  • 个税计算规定对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影响
    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是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公式是怎样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公式(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
    2023-07-06
    80人看过
  • 教你计算劳动经济补偿金!
    企业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2023-06-10
    85人看过
  • 解读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及经济补偿的取舍
    员工的工作年限累计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经济补偿计算问题在企业收购、派遣员工转正式员工等过程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根据实务中的不同情况,可能并不必然适用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本文仅就涉及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况作简要分析。《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根据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的规定,如用人单位选择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累计计算员工工作年限的,则:优势在于:用人单位不需要一次性支付济补偿金,从而可以缓
    2023-04-22
    150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计算:职工辞职如何获得经济补偿?
    工伤认定后,需要员工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才能下达赔偿金。工伤流程如下:1、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2、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3、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4、工伤待遇审核。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5、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待遇如下: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2、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
    2023-07-08
    195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是否有上限经济补偿金如何算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造成了损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劳动者进行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赔偿标准如何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2023-06-23
    128人看过
  • 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为多少年?
    劳动者经济补偿年限为十二年。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对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的规定是多少年支付经济补偿金年限: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
    2023-08-18
    34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工伤后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按劳动者在工作中经济补偿金计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0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金的范围应该如何确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根据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乘以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1、对工资的范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都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
    • 经济补偿金年限的计算工作多久才能有补偿金?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劳动者主动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如何计算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2
      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建议不要主动辞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
    • 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如何计算,计算补偿金要注意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2
      一、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如何计算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