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的确定,以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具体作以下分析。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
一、“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
二、按照《劳动法》及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因此在计算“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时,不应扣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
三、在计算医疗期、经济补偿时,“本单位工作年限”与“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为同一概念,也不应扣除劳动者此前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
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对此规定,司法实践中的处理为:劳动者先后供职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如果各用人单位在存续时间上具备前后连续或基本延续的特征,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人员完全或基本相同,且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用缴纳亦呈连续状态,应认定上述用人单位为关联单位。如之前的关联单位未对劳动者进行过经济补偿,现工作单位因法定事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且应将劳动者在上述关联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以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防范部分用人单位利用单位变更的事实少算漏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变相损害劳动者利益。
综上所述,经济补偿金年限的确定,以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其中包括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此外,劳动者先后供职两个以上有关联单位,应将劳动者在关联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以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防范部分用人单位利用单位变更的事实少算漏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变相损害劳动者利益。
-
劳动者何时可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90人看过
-
工作年限如何影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327人看过
-
如何计算劳动补偿金,劳动经济补偿金怎样算?
418人看过
-
如何按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赔偿
110人看过
-
本单位工作年限怎么计发经济补偿金?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何上限限制?
271人看过
-
如何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具体是怎样
80人看过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
工伤后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按劳动者在工作中经济补偿金计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0《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金的范围应该如何确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根据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乘以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1、对工资的范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都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
-
经济补偿金年限的计算工作多久才能有补偿金?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2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劳动者主动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如何计算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2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建议不要主动辞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
-
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如何计算,计算补偿金要注意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2一、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如何计算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