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怎么参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20:21:14 355 人看过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可分为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进行人事管理和不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进行人事管理两大类。前者执行与国家机关相同的办法;对于后者的工伤保险问题,则比较难以处理。这些事业单位主要分布在基础科研、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数量多,所从事的工作范围广,各单位之间在层次、规模、能力等方面的差异较大,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国家仍需对其实行特殊政策,这类单位是实行工伤保险还是实行福利保障,还有待于在下一步的改革中逐步予以明确。基于以上考虑,《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不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制定。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一个较新的法律主体概念。根据国务院1998年10月公布施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交通、信息咨询、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社会福利事业、经济监督等领域,在性质和工伤风险等方面与不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比较接近。为体现市场主体待遇平等的理念,《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与不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同的工伤保险等办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2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长沙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小工伤处理办法
    长人社发〔2013〕75号关于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小工伤”快速处理的通知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事故处理效率,更好地服务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和因工受到伤害的职工,针对医疗费用较少且无伤残等级的“小工伤”事故,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对“小工伤”实行快速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授权委托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受理并做出“小工伤”快速处理确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快速处理的“小工伤”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伤害事故发生时用人单位及其受伤害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二)伤害事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情形;(三)职工所受伤害程度较轻,伤情稳定后,达不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规定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四)治疗终结后其医疗费用总额在2000元及以下;(五)用人单位和受伤害职
    2023-05-30
    271人看过
  • 用人单位如何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新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提供参保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和法人代码证及复印件,并填报《单位参保农民工花名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工伤费率后,即可在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从缴费次日起就可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2023-12-24
    112人看过
  •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
    【事项名称】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缴费标准】缴费工资基数:参保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以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比例:企业缴费比例按照2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法律依据】《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2005]17号文件
    2023-12-11
    446人看过
  • 企业工伤保险单位要赔偿吗
    工伤保险不由企业赔偿,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
    2023-03-22
    253人看过
  • 西安企业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参保
    参保对象:新设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备注:新设立单位应在设立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凡属于实施范围内的单位,未按规定和要求及时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保险机构可依照有关规定通过执法或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单位领导责任。办理材料:(1)《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2)立户申请;(3)市人社局工资处同意设立养老保险账户的审批文件(原件);(4)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文(原件及复印件);(5)西安市财政局同意参保单位纳入财政统保的批文(仅限财政供养单位);(6)参保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7)参保单位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单位负责人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1)根据保险机构主管领导审批后的单位申报登记表,由保险机构在软件系统中录入该单位基本信息,根据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为每个单位设立养老保险代码;(2)新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凭Uk
    2023-05-10
    410人看过
  • 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缴费单位办理登记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事项之日起30日内,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和有关部门批准和变更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到原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工伤保险登记。一、《社会保险法》对于社保缴纳的规定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
    2023-06-21
    308人看过
  • 南宁市事业单位可参加工伤保险
    7月19日,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宁市于7月18日正式启动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涉及全市约9.5万名事业单位职工。根据南宁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宁市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0.5%,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并且与本单位参加其他社会保险险种缴费基数一致。参保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事业单位参保后,工伤认定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及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执行。劳动能力鉴定申报程序按照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及支付办法按照国家人社部有关规定执行。从7月18日起,南宁市事业单位可到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后,因工受伤的职工医疗、伤残津贴等待遇问题将得到解决。
    2023-06-09
    314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建设】
    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解释】本条是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的规定。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不同于企业,在许多方面有其特殊性,例如国家机关的经费完全由财政拨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概率较低,因此,世界上建立起工伤保险制度的国家,也大多建立单独的国家机关工伤保险体系。1996年劳动部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参照了世界上的通行做法,不要求国家机关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国家机关
    2023-06-05
    458人看过
  • 农民工发生工伤,参保单位不去申请怎么办
    一、农民工工伤,参保单位不去申请工伤如何处理依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为农民工申报工伤认定的,受伤农民工或者其家属可以自己申请工伤的认定。《工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
    2024-04-03
    159人看过
  • 企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业务流程
    一、提供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参保职工身份证、劳动合同(原始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保职工照片两张。二、参保单位提供有关材料到三号窗口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领取有关表格,进行测算。三、到二号窗口缴纳建档费、养老保险手册工本费等有关费用。四、到办公室领取养老保险手册等有关材料。五、到五十米大道地税局社会保险费缴费大厅缴纳保险费。六、参保企业(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好养老保险手册、缴费登记卡后,到社保局办公室盖钢印。
    2023-05-10
    471人看过
  • 天津市参加工伤保险单位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按照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的参保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原用人单位在册不在岗的职工到现用人单位从事临时劳动,现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也应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023-05-29
    257人看过
  • 失业保险是否覆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对社会团体实行登记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及公民个人和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即民办事业单位,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科研机构等。这两类组织应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但目前,这两类组织机构不够规范,人员的工资福利的管理不稳定,各地差别很大;《失业保险条例》对这两类组织是否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
    2023-06-09
    195人看过
  •  企业单位不参保生育保险,如何补救?
    该段内容讲述了如果企业没有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劳动者可以催促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并可以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社保经办机构会向企业发出限期改正的通知,要求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并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如果企业没有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劳动者可以催促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如果企业拖欠这笔费用,劳动者可以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由社保经办机构向企业发出限期改正的通知,要求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并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 生育保险滞纳金如何缴纳?生育保险滞纳金是指在生育保险参保人未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情况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征收的滞纳金。对于如何缴纳生育保险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保人应当自应当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30日内办理缴费申报,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参保人未能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从而产生了生育保险滞纳金。对
    2023-08-26
    96人看过
  • 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如何处理工伤事件?
    第一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期限:1、职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30日内,由单位申请工伤认定。2、职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申请工伤认定。办理期限:社保经办机构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中,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第二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对象: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皆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办理期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第三步: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后,一般由用人单位持《认定工伤决定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包括工伤
    2023-07-13
    6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单位能否参加工伤保险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9
      一、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是对在特定的条件下,为发生伤害的职工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条件主要从几个方面考虑:尽可能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与国际惯例接轨;适合我国基本国情。 以这三个方面为基本点,确定认定工伤范围,具体表述为: (一)在工作时是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里、在规定的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
    • 非企业单位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7
      民营非企业公司的处理条件如下:1、经业务主管公司审查同意,有正式文件批准2、有规范的名称,名称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的《民营非企业公司名称管理暂行规定》3、必要的组织机构4、有适合其业务活动的员工5、有适合其业务活动的合法财产,其合法财产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开设资金必须达到本行(事)所规定的最低限额
    • 行政单位与企业交的工伤保险怎么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1、行政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是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行业风险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核定的费率来确定的。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
    •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5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