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阳新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暂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07 10:57:44 232 人看过

发布部门: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金阳新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十日

金阳新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金阳新区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金阳新区征地拆迁和安置扶助被征地农民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养老保障是指按照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共同负担,被征地农民个人和村集体投入、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筹集专项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年老时基本生活待遇支付的一项保障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和对象为本市金阳新区内,经批准“村改居”的原建制村居民、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全部或大部分被征用的人员。

第四条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管金阳新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负责养老保障资金的统筹管理。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的养老保障经办机构具体经办养老保障业务。

金阳新区和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第二章养老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第五条养老保障资金按照被征地农民个人和村集体投入、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筹集。其中被征地农民个人承担60%,村集体补助10%,金阳新区和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各补助15%。

被征地农民个人投入资金来源为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或农民自有积累。财政资金来源为土地出让金收益,村集体资金来源为土地补偿费用和集体经济积累等。

第六条建立养老保障风险资金,作为养老保障资金不足支付时的储备和补充。风险资金来源为在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行政划拨时,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列为土地出让成本,由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代收取;自2006年起,金阳新区和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各自安排财政收入的2%的资金。上述资金要及时统一划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风险资金财政专户,该财政专户设立在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第七条养老保障资金(包括养老保障费收入、养老保障风险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纳入财政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养老保障经办机构设养老保障待遇支出专户,资金存量按保证两个月正常支付所需金额,由财政专户划拨。

第八条养老保障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资金全部用于参加养老保障的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养老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

第九条养老保障经办机构建立健全养老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和统计报表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定期将养老保障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向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十条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同级财政部门对养老保障资金实施监管,完善审核拨付程序和审计稽核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第三章养老保障参保登记和缴费

第十一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被征地人员按自愿原则,并以建制村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单位参加养老保障。个人向所在建制村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参保申请,建制村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并收取相关资料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后,办理参加养老保障手续和缴纳养老保障费。足额缴纳养老保障费的,由养老保障经办机构发放《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手册》。

第十二条养老保障费分3个缴费档次,由参保个人在参保时自行选择,一经选定,不再变动,享受养老保障待遇与缴费档次相对应。(养老保障缴费标准见附表。)

第十三条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障费应一次性缴清。个别经济确有困难的,经乡镇政府批准可分次缴纳。分次缴费人员,首次缴费应不低于缴费总额的50%,以后应每年连续缴费,每次缴费额按不低于缴费总额的10%并加上同期利息(按一年期储蓄率)之和确定。

第十四条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和金阳新区建设的实际,结合养老保障待遇水平调整和银行利率变动等因素,养老保障缴费标准适时进行调整。由市财政局会同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金阳新区管委会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新参保人员按新公布的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障费。

第四章养老保障待遇的标准及支付

第十五条按本办法规定参加养老保障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障费的被征地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时,按以下规定享受养老保障待遇:

(一)按1档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障费的,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为200元。

(二)按2档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障费的,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为180元。

(三)按3档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障费的,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为160元。

第十六条参保人员达到本办法规定的享受养老保障待遇的年龄时,由养老保障经办机构核定其按月享受的养老保障待遇标准,当月办理享受养老保障待遇手续。从办理手续次月起享受规定的养老保障待遇,直至死亡。

第十七条养老保障经办机构每月将养老保障待遇发放金额存入指定的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参保人员通过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存折直接领取。

第十八条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应在30天内通知养老保障经办机构并办理终止养老保障手续。其尚未领取或领取后剩余的养老保障费个人缴纳部分,发给参保人员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

第十九条养老保障待遇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状况适时调整。由市财政局会同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金阳新区管委会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参保人员按新调整的标准享受养老保障待遇。

第五章养老保障缴费台帐管理和罚则

第二十条被征地农民个人、村集体、金阳新区和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部门按本办法规定比例缴纳的养老保障费,实行缴费台帐管理。

第二十一条缴费台帐按参保个人建立。村集体、金阳新区和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部门为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障费与个人缴费一并记入缴费台帐。养老保障待遇先由缴费台帐资金支付,不足支付时,由养老保障风险资金支付。

第二十二条参保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由养老保障经办机构收回《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手册》。未领取养老保障待遇的,其养老保障缴费台帐中个人缴费本息退还本人,终止养老保障关系。已领取养老保障待遇的,其养老保障缴费台帐中个人缴费的剩余部分退还本人,终止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第二十三条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养老保障经办机构收回《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手册》,未领取养老保障待遇的,其养老保障缴费台帐中个人缴费本息退还本人,已领取养老保障待遇的,其养老保障台帐中个人缴费的剩余部分退还本人,终止养老保障关系和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一)出国(境)定居或户籍迁移至本市行政区域外,本人要求终止养老保障关系的。

(二)因其他特殊情况本人要求终止养老保障关系,经养老保障经办机构批准的。

第二十四条参保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诈手段骗取养老保障待遇的,由养老保障经办机构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养老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养老保障资金损失、养老保障待遇正常发放受到影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暂行办法由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实施,金阳新区管委会参与。

第二十七条本暂行办法由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4: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通告
    为保障本市民用航空安全,防止劫持、破坏民航飞机和破坏民用航空设施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一、凡乘坐国际、国内民航班机的中外旅客,都必须按规定购买机票,办理乘机手续。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除经特别准许者外,在登机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检查;也可以进行人身检查和开箱检查。拒绝检查者,不准登机。所有接近飞机的人员,必须接受监护人员或警卫的管理和检查。二、严禁旅客携带枪支、弹药、凶器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以及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危险品进入机场和乘坐飞机。严禁未经安全技术检查的人员、物品进入候机室隔离区。三、严禁攀越和破坏机场围墙、界沟、铁丝网、跑道灯光、电缆等设施。严禁在机场范围内打猎、鸣枪、射击、跳场和在飞行地带放牧、割草、铲草皮、烧灰。四、严禁无关车辆和人员靠近停机坪和客机坪。因公到机场办事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听从执勤人员指挥,严格遵守机场
    2023-06-08
    206人看过
  • 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厅、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中型企业,各人民团体:《阳泉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劳动模范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杰出代表,是党和国家的政治优势,是民族的精英、国家的脊梁、社会的中坚、人民的楷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重视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关心劳动模范的工作、生活和学习,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弘扬劳动模范的时代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使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激励和带动全市人民积极投身我市赶超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大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阳泉老工业基地的改造振兴的伟大实践中,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诚信阳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厅阳泉市人
    2023-06-09
    481人看过
  • 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区旅游促销奖励暂
    发文单位: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衡政办发(2008)7号发布日期:2008-3-20执行日期:2008-3-20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衡阳市城区旅游促销奖励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衡阳市城区旅游促销奖励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拓展我市旅游客源市场,提高旅游业经营者积极性,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来衡阳观光旅游,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国内旅游奖励旅行社从衡阳市以外组织境内客人成团来衡阳旅游,游览城区景点达到2个(其中一个景点门票挂牌价30元以上)且住宿1晚以上的(含1晚,住宿地点必须是市城区星级或经济型旅游定点接待酒店,下同),单个旅行社全年累计接或送客量在500人以上的,按5元/人给予奖励。二、入境旅游奖励旅行社组织境外(含港、澳、台,下同)客人成团来衡阳旅游,游览城区景点达2个(其中一个景点门票挂牌价30元以上)且住宿1晚
    2023-06-07
    329人看过
  •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筑府办发〔2008〕113号发布日期:2008-7-6执行日期:2008-7-6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七月六日贵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工作方案为提高我市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质量,适应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贵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为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要求,成立贵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贵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组长:徐恒(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莫惹(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成员:班午林(市城管局局长)秦建军(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周翔(市发改委常务副主任)闫春姮(市经贸委总
    2023-04-22
    317人看过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陕西省人民政府重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理顺关系,明确分工,稳步推进。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供参加。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去年以来,特别是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我省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1992〕69号)及兴平试点经验交流会议之后,各地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引起了重视。有8个地市召开了农村
    2023-06-09
    229人看过
  •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市规划控制区建设用地征用土地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市各企事业单位,驻咸各部门:《咸阳市城市规划控制区建设用地征用土地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二○○三年二月十一日咸阳市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建设用地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征地工作中各项补偿费用的标准,保证建设用地征用土地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实施征地,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征地补偿应当坚持依法公开、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第四条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管理,分级负责实施的制度。(一)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市辖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工作。(二)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2023-06-10
    95人看过
  •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昭阳区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四城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现将《昭通市昭阳区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三年七月二十一日昭通市昭阳区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第一章节总则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用地是指农村干部(含城镇)居民个人以合法手续取得建造住宅的土地,不包括独立的畜圈、院落和烤房等用地。第三条昭阳区国土资源局主管全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工作,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本辖区农村宅基地用地的具体管理工作。第四条,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依法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第五条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
    2023-06-10
    267人看过
  •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及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阳泉市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及社会保障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OO三年十一月十日阳泉市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及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工作,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户籍在我市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和人员。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和人员的各项待遇。第四条符合晚婚规定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符合晚育规定的(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
    2023-06-09
    353人看过
  • 关于印发本溪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现将《本溪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发至乡镇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本溪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更好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8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是指政府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后,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和就业等问题所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三条以户为单位,征收的土地面积占原土地面积50%以上、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农民,均纳入本
    2023-06-10
    310人看过
  • 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政策是怎样的
    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具体对象的确定办法(一)按被征地农户实际征地面积的比例来确定保障对象。(二)被征地项目批准后,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的具体对象多于一次性计提的养老保障对象的,按照平均分摊的方法计算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的补贴和发放的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具体分摊方法:1、按实际征地面积的比例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2、分摊限额是以村民小组、家庭户为单位,最高分摊限额不得超过一次性计提的养老保障人数的1倍,但分摊人员要补交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的不足部分。由村(居)委和村民小组负责核实参保对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审核把关。(三)参保对象及时间界定。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对象应为在实际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户籍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人员。(四)不纳入参保范围及对象:1、户籍不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2、非法取得土地者;3、非农人员,非本村户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及现
    2024-01-21
    263人看过
  •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六年九月十三日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3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六年六月六日
    2023-04-22
    409人看过
  •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房屋拆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德阳市房屋拆除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八月八日德阳市房屋拆除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构筑物的拆除管理,规范我市房屋建筑拆除市场,防止房屋建筑拆除施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房屋建筑拆除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房屋建筑拆除安全生产活动有序进行,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范围内进行已建成房屋及附属物、构筑物的拆除活动,均适用本规定。第二条从事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拆除资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房屋拆除活动。非
    2023-04-22
    415人看过
  • 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
    发布部门: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芜政办[2008]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已于2008年3月30日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为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现就进一步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适用对象和范围1990年1月1日以来,市区行政区域内农民集体所有耕地被依法征用、人均剩余耕地不足0.3亩并进行征地登记的人员。(一)本意见下发后征地,征地时男60周岁、女55周岁(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本意见下发前征地,现男60周岁、女55周岁(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统一纳
    2023-04-23
    293人看过
  • 贵阳建失地农民“老有所养”保障体系
    失地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他们成为一个新生群体,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后,生活来源保障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林大珍是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摆郎村一个普通村民,去年由于贵阳市铁路枢纽项目建设被征土地2亩。按照规定,去年2月她参加了南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她给记者算了一下,除一次性补缴1万多元保险费外,每月参保金为207元。今年4月年满55岁的她就能每月领取383元的养老钱咯。由于区位优势,南明区云关乡在近年的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土地被征拨,而靠地吃饭的农民也“洗脚上坎”。征地过程中,农民们最关心的是失去土地后“老来谁养”。早在2008年南明区委、区政府就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向村民征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相关意见,通过挨家挨户的走访调查,区政府决定按征地项目出台相关规定,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只作原则性规定,不搞一刀切。因此,南明区根据农民被征土地、绝地或失地情况,是否仍具有农民身份等实际情况分
    2023-05-03
    2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是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来源主要是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两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统筹基金主要从被征土地收益中筹集,由政府出资、村(组)集体出资和其它资金构成。村(组)集体出资部分从土地补偿安置费中按20%提取交纳。 第二部分:个人帐户基金由被征地农民自愿缴费资金及其利息构成。个人自愿缴费标准分为3600元和6600元两个档次。被征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其中一档,一经选定,不得变动。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的通知第16条是如何规定的是如何规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22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开户银行另行制定。
    • 信阳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的法律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01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
    •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产假休息的通知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2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 岳阳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1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 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