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工伤缴费比例
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不同,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职业,对应的缴费比例如下。
一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0.2%×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二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0.4%×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三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0.7%×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四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0.9%×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五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1.1%×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六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1.3%×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七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1.6%×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八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1.9%×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例如,成都市2017年的市月均工资为5425元,假设一类职工2017年的月均工资为3000元,处于成都市上年度月均工资的50%-150%之间,则单位应为该职工缴纳的工伤保费=0.2%×3000=6元。
二、成都工伤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实行浮动制,上限可至成都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0%、150%;下限可至成都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80%,根据职业工伤风险程度的而定。
三、成都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工伤保险费用;
2.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
-
四川成都最新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法律规定2023
265人看过
-
成都工伤缴费比例规定是怎样的2023
441人看过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
四川成都工伤护理费的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7政策规定:《成都市工伤保险条例》《成都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4〕3号)《关于将老工伤人员工作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74号):单位经理或个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携带上述资料到成都市社保局办理。
-
202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最新法律规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4-09-2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
甲类缴费比例和缴费比例是多少啊,要最新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8提取等情况。注意事项: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的了解很重要,缴纳人员需要根据缴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
-
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30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 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
-
2024四川成都社保缴费最低标准香港在线咨询 2024-08-31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