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商标无效法条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7:24:29 135 人看过

一、提商标无效法条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

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这类商标权无效的原因在于,申请人将他人享有的权利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这是侵权行为,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2、恶意注册。注册商标人申请注册时违反了诚信原则,恶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恶意注册的具体情形有:

(1)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商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律害的;

(三)注册商标争议

二、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2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刑法中减刑标准的详细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减刑的标准依据是根据不同的处罚和减刑的原因来决定的。如果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减刑的幅度会相对较高。而根据中国人民法院依照本法条第五十条第二条款规定限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通常是不能低于二十五年的。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人,通常是不能低于二十年的。新刑法减刑标准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
    2023-07-01
    386人看过
  • 提存公证规则的详细解释是什么?
    提存公证规则的具体意思是为维护经济流转秩序,预防和减少债务纠纷,保证提存公证质量而制定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存公证规则》规定,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为提存人。提存之债的债权人为提存受领人。最新提存公证规则第一条为维护经济流转秩序,预防和减少债务纠纷,保证提存公证质量,根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第二条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为提存人。提存之债的债权人为提存受领人。第三条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债的
    2023-07-18
    381人看过
  • 不能减刑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第一,针对被判拘役或不满三年的有期徒刑、被实行缓刑的,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适用减刑。第二,对于因为是累犯和因为有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放火、爆炸、投放危害的物质或有团体性质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死刑缓期的人,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决定对这几类人限制减刑。第三,被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犯不可以减刑。无期徒刑不得减刑的依据是什么无期徒刑不得减刑的规定,以贪污罪为例,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款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2023-06-30
    262人看过
  • 详细了解劳动法对绩效的规定
    1、以按劳分配为原则,在公司内实行全员定岗定编、定岗定责、定岗定酬。2、严格按照岗位确定员工的工资,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实行每年一次的岗位竞聘制度,工资随岗位的变动而相应变动。3、根据员工技术高低、责任轻重、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贡献大小等,合理拉开差距,以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同时坚持向在管理、服务、经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岗位和个人倾斜。劳动法对工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
    2023-07-05
    438人看过
  • 2022年离婚法律:详细规定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离婚: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2022年法律是怎么规定汇票追索权的?1、持票人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情形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2、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1)
    2023-07-17
    85人看过
  • 企业工伤认定办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其实我国的工伤认定办法也不仅是各企业需要知道其中详细的规定的,因为工伤认定的这件事情归根到底是和遇到工伤的当事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的。所以遇到工伤以后不要盲目捉急,就算是企业有一个非常积极的处理工伤的态度,员工本人也不能不知道企业工伤认定办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企业工伤认定办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工伤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
    2023-04-28
    292人看过
  • 超载处罚新规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客车超载客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客车超载罚款标准: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货车超载货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货车超载罚款标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2023-03-25
    138人看过
  • 第三人确认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详细解析
    如果该合同的内容侵犯到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利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合同是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该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一方故意以提供虚假的资料等,使人发生错误的认识为目的的行为、采用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国家利益受到损害的;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的行为,损害到任何人的利益;用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的禁止性规定,或者处于法律没有规定的进行掩盖;破坏健康、安全的公共环境等损害到社会利益的;违反我国强制性规定。法律规定谁可以主张合同无效1、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对只涉及当事人之间利益的一般无效合同,主张无效应受主体和时间的限制。主张合同无效,是为了通过确认合同无效,而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或使其承担相应的债务,此时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应当是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欲使因无效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得到法院的保护,亦应有时效限制。这里所谓时间,是指时效。在我国,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法院对
    2023-07-02
    325人看过
  • 未成年工劳动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其实有很多人在看待未成年人的一些问题的时候都有些太过于片面,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单纯的能够用低于18周岁这么简单的就能够概括的。就像是年满16周岁参加工作法律上已经不禁止了,但是考虑到是属于未成年工仍然有着特殊的劳动保护法。可惜,16周岁的未成年工自己却不一定了解未成年工劳动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未成年工劳动法的详细规定的?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
    2023-04-29
    235人看过
  • 详细了解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合同生效的前提如下: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民事行为和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主体不合格的,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当事人不违法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法;4、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所谓形式要件。合同的成立合同的生效。一般情况下,合同先成立,再生效。担保合同的生效有哪些形式一、担保合同的生效有哪些形式担保合同的生效形式有保证合同的生效、抵押的生效、质押的生效,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还是抵押、质押,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
    2023-07-05
    296人看过
  • 法定情形下合同无效的详细解读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合同无效有什么情形合同无效的后果有什么合同无效的后果有:1、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其他部分仍有效;2、不影响部分解决合同纠纷的条款。无效、撤销或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解决争议的条款的效力;3、赔偿损失。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后,应当返还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023-07-04
    126人看过
  • 打架斗殴法律条文的详细规定
    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另一类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
    2023-07-17
    198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细则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2023-06-01
    30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第27条的详细规定
    根据2021年最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如果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到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这一条款强调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及犯罪和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分工和协作,同时规定了案件移送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有助于保障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2021年最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如果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到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依 法 行 政 : 行 政 处 罚 与 刑 事 责 任 的 划 分依法行政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对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的划分。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023-09-05
    97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怎么样申请商标商标无效办理详细步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5
      商标权无效的程序因情况而异。(一)对于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如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缺乏显着性的商标,商标局可依职权主动无效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无效注册商标。(二)对于注册不当的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无效。对于恶意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限制。对于已经批准注册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无效。商标评审
    • 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法律对此是否有详细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2
      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那么,认定无效需要哪些条件呢?请看下文
    • 商标保护的详细说明什么是商标保护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8
      商标保护是指对商标依法进行保护的行为、活动,也是指.对商标进行保护的制度(程序法或实体法)。商标保护是通过商标注册,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人受到保护。商标保护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经济侦查部门主动行使权力对主管辖区内发生的假冒注册商标、商标侵权案件进行依法查处,另一种是由企业、个人向上述两个权力部
    • 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九条的详细解释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2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一)、(三)、(四)、(五)、(六)项,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 商标侵权赔偿标准详细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4
      根据本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以下顺序和方式确定:第一,按“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即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按照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对恶意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