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是适用的法律不同;
2、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是签订的形式不同;
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是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
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是缴纳社保不同;
5、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是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同;
6、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是解除时赔偿不同。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1.工作时间约定不同
前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
后者,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合同订立形式不同
前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后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3.工资支付时间不同
前者,按月计薪,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
后者,受其自身特征的限制,以小时计酬为主,且工资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
4.试用期约定
前者,除了以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认为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在非全日制中,当事人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
5.购买社保缴纳的承担者不同
在全日制用工中,无论劳动合同期限长短,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至少是“五险”,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在非全日制用工中,除了企业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外,对其他各项保险费,都由劳动者以个人身份缴纳。
6.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前者,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后者,企业可以随时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却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使得用工更灵活,成本更低。
7.劳动关系的排他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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