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谁承担保证人死亡的保证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08:22:25 390 人看过

由继承人承担保证人死亡的保证责任:1、如果债务到期或主债务人违约,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之后,保证人死亡的,遗产应当用来承担保证责任。2、如果债务未到期或主债务人存在违约前保证人死亡的,由于债务是否会得到清偿无法确定,保证人还不必承担保证责任,遗产无需承担保证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口头保证的保证人需承担保证责任吗

保证是担保的一种形式,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其明确肯定了保证合同应为要式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的保证合同通常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7: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责任相关文章
  • 劳务分包工人的死亡责任应由谁承担
    一、对于劳务分包工人的死亡责任应由谁承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行业进行劳务分包的,无论发包单位、分包单位都有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要签订分包合同时,要在合同中载明双方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二、怎样解决劳务分包的争议1.当事人进行协商;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调解;3.当事人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4.没有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
    2023-08-17
    253人看过
  • 死亡债务的承担责任应由谁来负
    一、死亡债务的承担责任应由谁来负欠债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承担,继承人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人的债务,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该债务的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二、欠债被起诉没有财产可执行怎么办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把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一旦债务人有高消费,就可以监控追踪。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1.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2.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3.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
    2023-08-18
    391人看过
  • 担保人死亡归谁来承担担保?
    律师解答:继承人。在担保人死亡之后,如果说担保人留下遗产的话,那么他的继承人是需要,在继承的份额之内承担担保责任的,这个担保合同仍然是需要继续履行完毕的,如果说没有继承人的话,这个担保人就不需要再进行担保,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024-05-01
    248人看过
  • 抢劫未成年人死亡责任由谁来承担
    未成年人持刀抢劫致死的,如果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绑架未遂判几年?行为人绑架未遂的,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或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如果犯罪人是未成年人,不适用绑架罪致人死亡的死刑。二、未成年打劫拘留几年呢?看情况。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抢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抢劫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过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严重情节行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未成年人犯入室盗窃判几年未成年人犯入室盗窃判几年,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1、如果是
    2023-03-13
    373人看过
  • 保全保证的担保费应由谁承担
    保全的担保费由申请人负担。如果申请人向法院起诉的,可以将保全的担保费列入诉讼请求,请求对方当事人承担。但是在申请保全时,申请人需要预交保全的担保费。一、如何做车辆保全案?车辆被保全的原因是法院对肇事车辆或者是己方车辆违反了相关规定进行查封。那么车辆被保全后,如果我们想重新提取车辆的话就需要向查封我们想要提取车辆的法院提供担保,之后提车即可。值得注意的事,一定要实现协商好关于担保费用的问题,通常车主不应该也不会自行承担,会交给对方来承担担保费用的问题。二、诉前必须做财产保全吗诉前不是必须要做财产保全的,这一般适用于情况紧急的情形,如还未起诉时就发现对方要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财产保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财产保全后提起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
    2023-04-10
    172人看过
  • 施工工地2人死亡的安全责任由谁承担
    施工工地2人死亡的,用工安全责任由用工单位承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
    2023-03-21
    324人看过
  • 贷款人死亡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死亡后的责任为:如果担保人由继承人,且继承人继承了担保人的财产,那么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一、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讨要债务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着债务就此消灭,债权人仍旧可以追讨债务。1、向债务人的配偶讨债的情形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2、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讨债的情形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3、向保证人讨债的情形债务有担保人,明确约定为连带保证责任,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债主死亡债务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死亡,如果债务人留有财产和债务,由其继承人继承财产和债务。继承人应当先缴纳继承的税款和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及债务的话,债务人生前的欠款是不需
    2023-02-22
    340人看过
  • 非书面约定的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保证必须是以书面形式确定的。一、对保证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
    2023-03-15
    71人看过
  • 孩子监护人死亡后由谁承担监护责任?
    孩子监护人死了由谁承担监护责任:(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一、父母离婚,监护人是谁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依然是其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二、谁是未成年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
    2023-06-21
    235人看过
  • 小偷死亡事件,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追小偷致其死亡,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该责任不仅指刑事责任,还包括民事责任。追小偷是为了追回自己被偷窃的财物,不属于违法行为,一般构成正当防卫,是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若超出防卫限度,追小偷的行为可能需要承担超出限度部分的责任。正当防卫过当要认定,需要综合多个因素确定。业主家中被盗,物业该不该承担责任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物业公司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全履行管理服务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在进行物业服务时,在保安措施和防范工作方面不存在疏忽和过失,尽到了管理、保障义务,物业公司就不应承担案外人犯罪行为所致的损害结果的民事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理解为是对小区内的公共秩序的维持和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进行管理,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特殊约定的,物业公司也
    2023-07-01
    267人看过
  • 房屋保修责任由谁承担
    房屋保修责任由谁承担?从开发、到施工、到交付使用,商品房要经过开发商、建设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公司才到购房者手上。但是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是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因此,对购房者来说,房屋保修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施工单位的保修范围、期限、责任等按其承包合同约定解决。建设项目发生项目转让、施工单位仍继续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对受让的建设项目所有人承担保修责任。因此,开发商在销售商品住宅时,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想=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一、商品
    2023-03-25
    101人看过
  • 借款人意外死亡保险公司承担还贷保证保险责任
    韩先生酒后与人发生纠纷被殴打致死,留下119万元巨额购房借款债务和一对尚未成年的双胞胎女儿,妻子金女士依据韩先生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一份“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合同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还贷保证保险责任。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保险公司以原告的名义,支付被保险人所欠贷款银行的借款人民币119.4万余元。2005年4月,韩先生因购买住房向银行借款129万元,同时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约定在20年保险期内,如韩先生遭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公司就出险时韩先生的借款余额承担全部还贷责任。韩先生向保险公司支付了13700余元保险费。去年1月的一个深夜,韩先生接受案外人董某宴请时饮酒过量,因感觉董某招待不周心生不满,在董某送他回旅馆时,用带有底盘的钢质广告架将董某轿车的右后视镜砸坏,并拉开车门殴打董某。在两人互相扭打中韩先生倒地,董某继续殴打并致韩先生死
    2023-06-09
    237人看过
  • 借款人死亡的担保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情形下,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连带责任的保证特征如下:1、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
    2023-06-15
    156人看过
  • 喜酒喝死人,该由谁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己负责。但在以下情况下,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1、因饮酒诱发疾病、伤残甚至死亡;2、强迫性劝酒;3、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4、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饭店去喝酒喝死人饭店有责任吗当事人在饭店喝酒喝死了饭店若没有尽到保障义务则是有责任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07-03
    31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采取保证的这种担保方式的情况比较常见,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贷款时,既... 更多>

    #保证责任
    相关咨询
    • 没有约定担保责任的保证的由谁承担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6
      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 担保人死亡应由谁来承担担保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5
      担保人死亡后,担保人留有遗产的,则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 保姆在雇主家死亡责任该由谁承担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3-05
      保姆在雇主家死亡责任该由谁承担根据实际情况而定:1、如果自身疾病雇主没有过错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2、雇员在履行雇佣活动过程中因自身疾病伤残或者死亡的,应当适用无过错原则,由雇主给予雇员适当的经济补偿。3、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 保证人变更的债务由保证人承担责任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2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第六百九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
    • 民法典保证期间经过担保责任由谁承担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08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向债务人行使权利,或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在保证期间经过之后,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