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20:00:38 320 人看过

1.破产费用: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

2.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一、劳动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劳动债权主要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所欠税款。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三条第二款: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

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由于没有上述优越条件,所以应当列入破产债权。

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也可能因种种原因放弃自己的优先受偿权,这种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担保债权应当纳入破产债权的范围,在清偿顺序上,与无担保的破产债权一样,按照破产程序得到等比例受偿。

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债权人依照法律程序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后,财产担保以及法定优先权担保不足部分,或经变卖担保财产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可直接取得破产债权的地位。

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设定了保证的债权,如果债务企业因破产而不能清偿,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清偿,因此这种有担保的债权不属于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保证人代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所享有的代位求偿权,则应列入破产债权。

5.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由此产生的债权如果不能作为破产债权,付款人或承兑人便会受到损失。为避免此种情况发生,付款人或承兑人便要对票据进行严格的审查,这必然造成票据支付的延误,从而影响其流通性,这样将给经济造成很大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因此将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债权作为破产债权,是为了维护票据作为无因证券的地位,保障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0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费用相关文章
  • 债务破产后,共益债务和破产债务的债权申报方式
    破产债务和共益债务是否需要申报,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债权人认为自己有共同利益债权的,应当申报。如果管理人有异议,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确认共同利益债权的数额,以便在破产程序中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进行补充分配。破产债务和共益债务需不需要申报债权对于共益债权是否申报,破产法没有规定。债权人认为其享有共益债权的,同样要申报,如果管理人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确认共益债权的数额,从而在破产程序中清偿。破产法对于普通债权要求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职工的劳动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公示,即采取直接确定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应当
    2023-07-01
    369人看过
  • 怎么认定破产共益债务
    1、民法典对破产共益债务如何认定没有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共益债务包括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
    2023-04-02
    181人看过
  • 共益债务在破产程序中的作用
    共益债务,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负担的非程序性债务。而普通债权一般是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前发生的,而且不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负担的。依照法律规定,共益债务具体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的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担保财产如何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三条
    2023-07-06
    274人看过
  • 破产清偿中关于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偿付问题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破产清算的顺序,首先应该给的是破产费用,其次才是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的原则进行清偿。破产清偿债务的顺序破产清偿债务的顺序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法律规定的顺序为:1、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2、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相关税款;3、普通破产的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的,按照比例分配。
    2023-08-17
    266人看过
  •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规定情况的介绍
    破产费用是进行破产程序所必须支付的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1条的规定,破产费用有三项:(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第(1)项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支付,与破产管理人的主观努力没有关系。但后两项费用数额的多少并非固定不变的,与破产管理人的主观努力程度有很大关系。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3条的规定,破产费用由债务人的财产随时清偿。从表面上看,破产费用是用债务人的财产偿还,实际上是用债权人的财产偿还,因为债务人的财产最终是要向债权人分配的。既然这些费用(诉讼费用除外)是用债权人的财产支付,债权人当然有权参与协商决定其具体数额。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1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只有审查权而无决定权、变更权,债权人作为出钱者,对出钱的数额却没有决定权,这明显不合理,极易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共益债务
    2023-06-04
    181人看过
  • 破产法中规定的共益债务
    依据我国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一、共益债权包括哪些?共益债务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1)因继续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双务合同而产生的债务。破产管理人基于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的考虑,有权决定继续履行在破产程序开始前已经订立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因此,继续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双务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2)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第三人行为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时,
    2023-04-12
    311人看过
  • 破产共益债务分为哪几种
    1、清算组因双务合同产生的债务2、清算组履行职责而侵害他人利益而生的债务,如清算组使用的车辆肇事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3、他人为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而为无因管理,由此所生之债。4、清算组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第九十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第九十一条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
    2023-04-16
    374人看过
  •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责任清偿的先后顺序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按照下列原则进行: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4、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有什么关系所谓破产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后,为保障破产程序(包括、重整、和解)的顺利进行而支付的费用法。商《企业》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法。所谓共益债务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由债务人财产及其管理人行为而产生的债务法。商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
    2023-07-22
    135人看过
  • 共益债务包含哪些内容与破产费用的关系
    共益债务包含哪些内容《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这一规定明确了共益债务的开支范围,即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之后,法律赋予管理人请求继续履行双务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管理人可以基于履行合同是否有利于增加债务人财产的考虑,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双务合同。这里所指的双务合同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破产程序开始前已经成立但双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二是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或债务人为保证企业的继续经营,而签订的新的双务合同。对这两类合同进行具体分析,又包括以下情况:一是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成立的合同,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的,则不发生共益债务的问题。二是在债务人没有履行而对方当事人已经全额履行的情况下,或者合同双方均未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则会产生共益债务。三是进入破产
    2023-06-13
    471人看过
  •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权有什么联系
    1、产生的时间都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产生的。2、产生的目的是为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了更好的债务人财产,保护债权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第三人的利益法;。3、依据新法的规定两种费用的支付来源都是债务人的财产,支付方式都是随时支付的法相关知识:破产费用与共益债权区别1、两者所指的范围存在区别,破产费用是在破产程序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支出的常规性、程序性费用法。而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不确定费用。2、清偿顺序不同,当债务人的财产能够完全支付这两种费用的时候,不存在支付顺序问题;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能完全支付所有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时候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当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时候,各破产费用按照比例清偿;当债务人的财产只够清偿破产费用的,共益债务将不予清偿;当债务人的财产清偿完破产费用后所剩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共益债务时,各共益债务按比例清偿法。什么是共
    2023-04-29
    99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中的哪些债务为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一、破产清算企业的清算费用是多少(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应由债务人财产支付的其他诉讼上的费用。破产费用所包括的案件诉讼费用必须是为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个别债权人因其他争议而发生诉讼的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债务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利,
    2023-03-11
    299人看过
  •  房地产破产与共益债务的关系
    本文介绍了破产债权的概念及其特点。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产生的针对破产人及其财产的请求权,可以通过破产程序清偿。与破产财产优先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从破产中收回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的权利以及有担保债权人行使的分居权不同,破产债权是指破产宣告后产生的债权。另外,共同利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破产债权指的是在破产程序中,基于破产宣告而产生的、针对破产人及其财产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就是通过债权人对债权的申报和核实,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破产债权不同于破产财产优先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从破产中收回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的权利以及有担保债权人行使的分居权。共同利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债务。 破 产 费 用 : 共 益 债 务 与 破 产 财 产 的 优 先 受 偿 权破产费用是指在企业破产
    2023-09-01
    425人看过
  •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规定和理解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破产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所发生的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和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破产费用是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时收取的案件受理费用,以及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和程序进行而必需支付的各项费用的总称。是为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及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估价、清理、变卖和分配而必须支付的常规性、程序性费用,需要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拨付。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所发生的债务,包括
    2023-06-22
    356人看过
  • 共益债务对破产清算的影响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
    2023-07-06
    420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费用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费用,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用,管理、处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破产费用清偿顺序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 更多>

    #破产费用
    相关咨询
    •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界定是怎样的,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有什么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3
      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为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及破产财产的管理、估价、变卖和分配等处分而产生的各项费用的总称。中国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二、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从债务人财产的角度作出的界定,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
    •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是什么意思,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是不是一起支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什么是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所发生的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和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破产费用是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时收取的案件受理费用,以及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和程序进行而必需支付的各项费用的总称。是为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及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估价、清理、变卖和分配而必须支付的常规性、程序性费用,需要
    • 如何区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7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破产人)财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财产的保管费用、保养与修缮费用、拍卖或变价变卖费用、变更权属费用、仓储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评估费用、公告及通知债权人受领财产的送达邮寄费用、提存预分配财产费用等。
    • 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的划分怎么鉴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6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是在申请破产以及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破产费用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包括: 1)破产申请费用; 2)破产管理人为收回破产财产提起诉讼或进行其他法律程序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破产管理人以破产企业名义应诉而发生的诉讼费用等; 3)破产案件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证据保全费、调查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送达费、勘验费,以及人民法院认为
    • 破产费用与非破产公益债务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3
      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范围: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管理人或债务人要求对方履行双方未履行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因管理而产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