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寿光某化妆品公司担任产品销售员,公司与他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以李某没有完成当期的销售任务为由,将他辞退。在李某与公司交涉时,公司拿出当初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有一条约定了当销售业绩不佳时,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李某感到这样规定不合理,遂向寿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委经审理认为,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以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可以就试用期、培训、保密事项、补充保险等事项进行自由约定,但这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的任何条款都可以自由的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的约定上,《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都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6种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可见除了以上这些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他终止条件。张某所在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销售业绩不好就终止劳动合同,显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的终止情形,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相关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仲裁委裁决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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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得随意终止怎么补偿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9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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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因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劳动合同期满,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终止的条件,当这些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也即行终止。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因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是,根据1986年国务院颁发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及1991年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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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随意随意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3用人单位无违法行为,需提前30日(试用期3日)书面通知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可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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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2该条款无效,但您的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09年8月27日公布)》 33、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用人单位以双方约定为依据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不应予以支持。确因劳动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