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20:16:12 376 人看过

一、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法律规定

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法律规定:

1.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且验收合格;

2.商品房符合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

3.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期交付房屋;

4.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屋的所有人可以申请续期,请求继续使用土地及房屋。一般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以外,申请续期的请求会被批准,但申请人需要订立合同,并依法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商品房的特点有哪些

商品房的特点有:

1.商品房拥有完整的产权,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2.商品房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

3.一般商品房按套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按建筑面积计价三种计价方式。计价方式用于确定商品房销售的总价款,但产权登记仍需按建筑面积方式计算。但同时影响商品房价格因素也很多,比如地段、配套设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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