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协议是哪个部门出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17:11:38 154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和解协议是由双方当事人私下协商签订的,所以协议书应该由双方共同起草,不是由其他部门出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执行和解协议,并向人民法院提交变更后的协议,或者由执行人员将变更后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民诉法执行措施

1、冻结。这是对被执行人在金融储蓄机构的存款所使用的手段。

2、划拨。这是将被执行款项从存款机构帐户内划出,并直接划入执行机关所指定帐户的强制执行措施。这种措施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行政机关均可适用。

3、扣留、提取。是对劳动收入直接从发放或存放处扣留与提取的执行措施。

4、强制交付。这是以强制方法实际交付特定物给申请人的措施。一般来说,须是特定物才有交付的必要。交付的形式可以是当事人双方当面交付,也可以是由执行机关转交。

5、强制迁出或强制退出。对于占有房屋的被执行人,则适用强制退出的措施。

6、强行拆除。是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予以拆除的一种执行措施。主要用于:对违章建筑的拆除,以及在开发建设中对逾期拒不搬迁人也经常适用。

7、强行销毁。这种执行措施是将物品予以损毁,使其丧失使用价值与功能的方法,如用火焚烧、用机器破碎等。

8、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和收购。查封,是对执行的财物进行清核后张贴封条、原装封存的措施。扣押,是将被执行财物强制押管的措施,扣押所需保管费用由被执行财物所有人负担。变卖,是对查封、扣押物,在义务人仍拒不履行义务时,将其按商品进行出售的执行措施,所卖款项用于支付义务人应付之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和解相关文章
  •  执行确权任务的是哪个部门?
    这段内容讲述了土地确权的具体流程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土地确权是指确认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权力,由土地确权机关和主管负责。确权机关是指依法具有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权力的行政机关,而主管则是指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并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上报。土地确权由土地确权机关和主管负责。确权机关是指依法具有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权力的行政机关。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确 权 由 哪 个 部 门 负 责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自记载于动产物权登记簿时发生效力;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确权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土地确权工
    2023-09-10
    403人看过
  • 强拆是属于哪个部门执行的
    一、强拆是属于哪个部门执行的(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局;(三)乡、镇人民政府;(四)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二、强拆行政诉讼期限强拆确认违法诉讼时效是三个月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所以,行政强拆的诉讼时效是三个月,如遇到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三、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的区别是什么性质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
    2023-06-16
    153人看过
  • 拘留证由哪个部门签发?执行拘留证的部门是哪个?
    拘留证是由公安机关签发并执行的。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证是由什么签发什么执行监拘留证是由公安机关签发,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
    2023-08-14
    245人看过
  • 强制执行的法院是哪个部门管
    一、强制执行的法院是哪个部门管强制执行的法院是执行局部门管。人民法院也是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机关。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与方式,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宣判后被告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法院就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行为。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法院强制执行的收费标准是以下几点: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三、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多长时间才能开始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并无对执行期限的规定,要么被执
    2023-05-22
    141人看过
  • 批捕是哪个部门批捕里执行的
    批捕是当地的公安机关执行的一项权利。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一、诈骗罪被批捕意味什么意味着行为涉嫌诈骗罪,要移交法院审判,然后执行判决的刑罚。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会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刑。二、批捕后侦查期间提审合法吗批捕后侦查期间提审是合法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提审嫌疑人。批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三、审查批捕阶段的审批时间有哪些规定?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
    2023-03-12
    340人看过
  • 工伤鉴定部门具体是哪个部门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一、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二、工伤鉴定的程序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
    2023-06-10
    228人看过
  • 法院能否超出和解协议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不能超出执行和解协议的范围采取执行措施,要按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如果超范围执行的,被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申请执行要提交的材料(一)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
    2023-06-13
    279人看过
  • 拆迁协议是与哪个部门签订?
    一、拆迁协议是与哪个部门签订?拆迁协议是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已签字的房屋拆迁协议能够反悔吗已签字的房屋拆迁协议一般不可以反悔。依法成立的拆迁协议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显示公平的情形,否则不可一方临时反悔。三、拆迁分配的房子多久能拿到房产证拆迁分配的房子交房后三个月内可以办妥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由出卖人和购买人共同办理。因此法律没有也不能规定由开发商为他人办理产权证书。就目前的拆迁
    2023-04-25
    256人看过
  • 征地协议哪个部门管辖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规划与发展建设需要,甲方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共亩(其中水田亩)作为项目建设用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甲方征收乙方土地位置:(具体祥见征地红线图)1、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合计标准为:水田35000元/亩;旱地28000元/亩;林地17640元/亩;鱼塘35000元/亩;晒场50元/平方米;未利用地7000元/亩。2、青苗补偿费标准为:水稻等谷类作物:1150元/亩;甘蔗1800元/亩;玉米、黄豆、红薯、花生、木薯等作物800元/亩;蔬菜1800元/亩;鱼类4825元/亩;桑树4150元/亩;林地:成熟林地800元/亩;未成熟林地1200元/亩。3、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其他费用: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水田:亩×元/亩=元旱地:亩×元/亩=元鱼塘:亩×元/亩=元小计:元②青苗补偿费:水
    2023-06-12
    280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征地协议
    征地协议哪个部门管辖?国土局。土地征用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规划开发建设的需要,甲方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共计亩(含水田亩)作为项目建设用地。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甲方向乙方征地地点:(详见征地红线图)。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本办法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外集体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13]45号)的有关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苗木补助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实际土地类型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计算方法、标准和补偿金额如下:1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总标准为:水田3.5万元/亩;旱地2.8万元/亩;林地17640元/亩;鱼塘35000元/亩;太阳农场50元/平方米;闲置土地7000元/亩。2。青苗补偿标准为:水稻等粮食作物1150
    2023-05-08
    185人看过
  • 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
    一、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103条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发行债券乃公司在经营上的重大投资举措,必须由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而董事会只是制订具体方案。因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故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公司法》第66条就此也作了规定。同时,《公司法》第163条第3款还规定,决议或决定作出后,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二、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定程序是什么(一)作出决议或决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二)申请发行公司在作
    2023-04-13
    149人看过
  • 死刑缓期执行是哪个部门管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执行机关是监狱。一、判死刑缓刑二年是指什么判死刑缓刑二年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判死刑缓刑二年是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缓是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简称,是我国相关制度。死缓不是独立刑罚,只是死刑的执行方式,对于缩小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范围,促使罪犯改过自新具有重要意义。二、终身监禁可以减刑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刑法规定,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死刑立即执行只适用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2023-03-27
    375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执行部门是哪个
    1、著作权侵权执行部门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有《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2、著作权侵权行为若是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法律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法律保护。这样,被告当然
    2023-03-02
    491人看过
  • 如何区分执行和解协议和执行外和解
    1、概念内涵不同。构成“执行和解协议”的要件包括双方达成合意和提交法院两点。“执行外和解协议”则是执行过程中达成的但未向法院提交的和解协议。“提交”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提交,也可以是一方提交另一方同意,还可以是双方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条款并记入法院执行笔录。“执行外和解协议”则只满足“合意”一项。2、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执行和解可直接引起本案的执行中止、执行终结后果,对执行程序产生直接影响。“执行外和解协议”,仅产生实体法效果,并不当然引起执行中止、终结的法律后果。3、可诉性不同。执行和解协议具有可诉性,被申请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执行外和解协议”则不直接具有可诉性。因原执行程序并未中止,若被申请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原执行程序继续进行,不存在另行起诉的问题。4、协议中的担保条款的法律效力不同
    2023-03-04
    17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和解是指在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就变更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经执行人员确认后,即按协议履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行为。... 更多>

    #执行和解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执行和解”?和解协议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什么是“执行和解”和解协议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明确: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行为。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角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和解协议要靠当事人自愿自觉履行,不具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
    • 什么是执行和解?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对应的执行中的和解协议效力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经平等协商,就变更执行依据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愿达成协议,从而使原执行程序不再进行的制度。 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问题:执行和解协议不是法定的执行依据,和解协议一旦被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仍是原执行依据,执行和解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被界定为实践性合同。执行中的和解协议不同于通常的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
    • 行政警告是哪个部门执行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11
      一、行政警告是哪个部门执行的 行政警告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负责执行的,该组织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二、关于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
    • 执行协议和解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有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骗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具体是哪一个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4
      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