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公益诉讼撤诉是否合法?
税收公益诉讼撤诉是不合法。因为我们国家对这类型的案件是不准许撤诉来进行处理的。税务行政诉讼与税务行政复议的主要区别:
①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
②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
③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和辩论制度;而税务复议机关审查税务复议案件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必要时才采取其他方式),且实行一级复议制度。
④效力不同。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对裁决和裁定不服只能进行申诉,且申诉不影响法院裁决的执行力;税务行政复议则不同,除国务院所作的裁决外,其他复议机关所作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具有终局性,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税收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注意: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注意: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
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前提。行政管理相对方提出复议申请是因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的活动。
简单来说: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与要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都有对其合法权益保护的救济功能。但两者有着区别,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也被称作“司法最终救济”原则。两者比较而言。
在现实生活当中涉及到税收方面的一些公益诉讼,可以由相对应的一些机关提出来,并且由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一定的处理,同时需要告知大家的是对于这类型的案件由于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撤诉的。
-
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税收是否为公益诉讼?
298人看过
-
行政公益诉讼税收行政公益是什么
446人看过
-
税收类公益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吗
380人看过
-
如何撤回公益诉讼上诉,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289人看过
-
税收公益诉讼有哪些法律特征?
128人看过
-
不合法的税收公益诉讼有立案标准吗
280人看过
-
公益诉讼是不是公益性诉讼?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141、不是的,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 2、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
-
怎么区别什么是公益诉讼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
-
撤诉后是否还有法律效益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3撤诉,又叫诉的撤回,或者撤回诉讼,包括一审撤回起诉,也包括二审撤回上诉等。其涵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案件立案受理后至法院宣判前这一期间内,撤回起诉或者上诉,从而终结审判程序的一种诉讼行为,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另外,根据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故中途退庭的,亦按撤诉处理。
-
公益诉讼是诉讼担当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41、不是的,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 2、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
-
公益诉讼适用范围公益诉讼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3一是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只有在损害公共利益时,才可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起公益诉讼。如果针对污染环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直接请求保护个体利益,则不属于本条公益诉讼的范围,而属于一般普通民事诉讼即私益诉讼。公共利益的核心在于公共性,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尽管代表人诉讼涉及众多当事人,但受害人可以确定,诉讼目的是为维护个人利益,故仍然属于私益诉讼。 二是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