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农民还有土地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5:13:03 100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农民仅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用土地,农民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被征地后,农民对该土地的使用权消灭。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

1、征用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必须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才能有保障。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使用,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所以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征地补偿款是由国家对失地农民和集体进行补偿。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国家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是按照年产值等标准进行的,一般控制在几万元以内。

二、土地确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和他项权利的确定、确认,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土地确权是当前乡村土地变革与流转的重点,展开确认土地权限注销,明确农户土地承包运营权十分重要。土地确权之后,过去农村土地的两权将变成三权,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其中经营权可以流转和抵押贷款,给农民更多的财产权益。

三、土地承包分配可以是按什么按什么分分的

属于按生产要素[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方式。我国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所谓的多种分配方式,事实上,除了按劳分配之外,其他分配方式可以统称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享有的合法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法律允许,目前甚至是提倡鼓励的,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得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农民流转的表面上是土地,但实质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农村承包地上,我国实行的三权分立并存的制度,这三权是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权(属于各农户)和经营权(也属于各农户,但可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主要有互换、承包、租赁、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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