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第三人主动加入履行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5:40:59 158 人看过

1、第三人主动加入履行债务,是指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而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有上述情形的,债权人就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一、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有哪些区别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

1、性质不同。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次生性债务关系;而债务的转移中间依然只有一种债务关系,那就是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

2、生效的要件不同。第三人的代为履行不须债权人同意;而债务转让使得原债务人免责,因而生效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3、法律后果不同。债务转让在债务人转移义务后,第三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在第三人替代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履行有瑕疵的,债权人只能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2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因第三人不能履行债务
    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履行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是经过债务转让后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则在转让之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转让行为无效。如果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一、债务能转让吗债务转让即将自己负担的债务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能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后由第三人承担还款义务,原债务人不再履行还款义务。债务能转让,但是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第二是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第三是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第四是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二、合同第三人履行的相关法条有哪些(一)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民法典》第5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
    2023-03-13
    345人看过
  • 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后,能否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第三人代为履行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了第三人,第三人可向债务人主张相应债权,要求债务人履行相应的义务。一、债权转让与第三人代为清偿有哪些不同点债权转让与第三人代为清偿有以下不同点:1、债务履行主体不同,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原合同债务人仍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由第三人代为债务人清偿;2、债权享有主体不同,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第三人或者原债权人享有债权;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由第三人向原合同关系的债权人履行;3、第三人的主体地位不同,在债权转让中,第三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债权全部转让的,第三人将完全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原债权人将退出合同关系。即使部分转让,第三人也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权人。第三人代为偿还的,第三人只是债务人的履行助理,而不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4、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不同,在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应当对第三人或者新债权人承担责任;第三人不能清偿的,
    2023-02-28
    213人看过
  • 第三人债务加入,原债务人能否免责?
    按照第三人加入债务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债务加入与并存债务加入。所谓免责债务加入,又称免责债务承担或债务转移,是指债权人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承担,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所谓并存债务加入,又称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在原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的情形下,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中,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认为,免责债务加入因涉及原债务人免责问题,因此,应当强调当事人要以明示方式作出,即债权人和第三人必须明确表示免除原债务人的责任,否则,应一律推定为并存债务加入,原债务人不能免责。
    2023-06-08
    385人看过
  • 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
    债权人应当经过债务人的同意,成立契约,并且第三人也接受。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这种合同的主体不变,仍然是原合同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第三人只是作为接受债权的人,因此,第三人不为合同当事人。(2)合同的当事人合意由第三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这种合同往往是基于债权人方面的各种原因,所以,债权人应当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向第三人履行的约定而生效力。(3)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不能产生履行的效力。(4)向第三人履行原则上不能增加履行难度和履行费用,如果增加履行费用,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而是债权人的原因所致,债务人并无过错,故从公平和诚实信用的角度讲,应当由债权人承担增加的费用。怎么区分债权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1、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
    2023-06-18
    376人看过
  • 第三人代为承担和债务加入
    根据当事人的不同,并存的债务承担一般可以分为两种形式:(1)由承担人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这种契约一旦成立,无须征得债务人同意,即产生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效力;(2)由承担人与债务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并存的债务承担属于契约的一种,因而必须具备关于契约成立生效的一般要件。2.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债务的有效并存为前提。原债务如果自始无效或在承担契约成立时已归于消灭,则契约不生效力。原债务如果有得撤销或解除的原因,承担人仍不得代替债务人主动行使撤销权或者解除权,在撤销或解除之前,债务承担契约仍可有效成立。3.并存的债务承担,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不得超过原债务的限度。一、债务转让怎么就生效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
    2023-03-06
    441人看过
  • 向第三人履行的债务违约
    由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合同是指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由合同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情况外,根据合同自治(自愿)和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和不增加债权人合同履行成本的情况下,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此类合同:1、不发生债务转移。虽然合同双方约定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但并不表示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了改变,债务不因此而转移给第三人;2、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特别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3、在这类合同中第三人只是合同的履行主体,而不是合同当事人;4、第三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的债务虽然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在出现违约情况时,债务人并不因第三人的存在而免除违反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一、合同的履行方式1、正确履行: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1)履行主
    2023-03-06
    218人看过
  • 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2000年8月,原告王某因搬家与被告(某搬家公司)达成协议,双方约定由搬家公司派人将其两间房中的家具、书籍、衣物等搬走,原告支付搬家费500元。合同订立后的第二天,搬家公司派其新雇佣的两个临时工李某和张某前往原告家搬家。李某在搬运原告的一件贵重的家具时,走下楼梯,至转弯处因不慎刮坏一处油漆。原告王某极为不满,遂与李某发生口角。张某上前推搡原告,因用力过猛而使原告摔下楼梯,造成脸部多处受伤,花去医药费500元。原告王某找到搬家公司,要求其赔偿医药费及家具的损失,搬家公司提出该公司已将李某、张某解雇,张某动手推人造成原告受伤,完全应由其个人负责。原告因索赔未果,遂到法院起诉,要求搬家公司赔偿其损失。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订立了搬家合同以后,被告应当负有及时安全地将原告的家具等物搬运至目的地的义务,而原告负有支付搬家费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对其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承
    2023-04-21
    289人看过
  • 分清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关系
    1.四者的概念区别(1)所谓合同债权转让,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债权移转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中债权人的地位,享有原债权人的债权,原债权人完垒从合同关系中消失,不再享有原合同的债权。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原债务人。(2)债务转让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债务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中债务人的地位,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完全从合同关系中消失,免除对债务承担的义务。债务承担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3)所谓向第三人履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议由债务人将债务向第三人履行,第三人没有因为接受债务而成为合同的当事人。(4)第三人代为履行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并没有因为履行债务而成为合同的当事人。2.四者的关系(1)该四种法律制度都包含三方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2)债权转
    2023-06-28
    91人看过
  • 第三人履行债务通知书怎么写
    ××××人民法院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执×字第××号××××(写明第三人的姓名或名称):本院在执行……(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字号)一案中,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你(单位)享有到期债权,现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执行对你(单位)的到期债权。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第67条的规定,通知书:一、收到本通知十五日内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你(单位)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到期债务××元,并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二、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若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造成财产不能追回的,除在已履行的财产范围内与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外,本院将依法追究你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逾期不履行又不提出异议
    2023-06-13
    177人看过
  • 向第三人履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区别是什么
    向第三人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向第三人履行义务,而由第三人履行是指由第三人向合同当事人履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第五百二十三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023-06-14
    71人看过
  • 第三人不可以直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
    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一、欠担保人的钱还不上怎么办欠担保人钱还不上的,担保人可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需要向人民法院的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担保人可能会承担无法执行的风险。《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2023-06-24
    244人看过
  • 第三人代为履行后债权债务结清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效力:如果第三人履行了部分债务或者全部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第三人已履行部分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消灭,债权人不得请求债务人再次清偿该部分的债务。如果第三人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利未实现,债务人的义务仍未履行,债务人将要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一、法定债务转让的条件是什么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三)形式要件。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四)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023-03-11
    378人看过
  • 债务人可以委托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吗?
    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履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转让后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则需要债权人在转让前同意,否则转让无效。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怎么办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携带好相关证据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债务人表明自己只是暂时无法还款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重新签订还款计划,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如果经过多次催讨,债务人仍然不还款的,债权人应当及时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判决后,如果债务人还是不按照法院的要求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2023-08-07
    472人看过
  • 第三人主动承担债务怎么认定
    第三人主动承担债务有效的,第三人主动承担债务的行为是债务加入,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一、债务转移需要债权人同意吗债务转移需要债权人同意,若是债务人没有经过同意就转移债务的,债务转移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仍然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债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二、债务转让之后会产生什么法律效力债务转让后会发生的法律效力如下:1.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三、民法典中的债务转让和代偿如何区分?代偿和债务转让可以这样区分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
    2023-06-24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第三人加入债务要满足什么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6
      第三人债务加入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 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 4、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因为债务加入的行为并没有给债务人增添负担,所以不必经过原债
    • 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后,能否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6
      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债权人的债权依法律的规定转让给第三人。但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第三人存在恶意的,债务人可以对债权的转让提出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
    •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6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 债务第三个履行主要责任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5
      两者之间存在明显区别。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债权人将和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也就是说,债务转移时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与债权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也就是说,即使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且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也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将加
    • 债务人是否负有第三人的代为履行债务权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6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的区别:债务承担时,债务转移给了第三人,债务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在第三人代替履行的情况下,并没有转让债务,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对第三人的履行不适当的行为,仍由债务人承担债不履行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