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禁忌劳动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35:04 273 人看过

女职工不应从事的工作范围:。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工作范围:(一)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20公斤以上的工作,或间歇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kg的作业

(1)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的第二、三、四级

(2)第二级,《低温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第三、四级低温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规定的第三、四级体力劳动强度

(4)《分级标准》规定的第三、四级高空作业高处作业标准

(1)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二)生产抗癌药、己烯雌酚、接触麻醉气体等;(三)从事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作业的,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应急处置

(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高处作业

(5)《冷水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冷水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低温作业作业

(7)高温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三、四级作业

(8)噪声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三、四级作业

(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规定的三、四级作业劳动强度

(十)在受限空间、高压舱或潜水、强震动作业或经常弯腰、爬、蹲作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女职工相关文章
  •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
    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具体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具体如下:第一条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为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及其子女的正常发育和成长,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三条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矿山井下作业;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第四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第五条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
    2023-04-26
    279人看过
  •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1990年1月18日劳动部劳安字〔1990〕2号)第一条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为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及其子女的正常发育和成长,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三条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矿山井下作业;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第四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第五条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Ⅲ、Ⅳ级的
    2023-04-22
    118人看过
  • 已婚待孕女工的禁忌劳动范围是什么?
    原劳动部门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已废止)规定了已婚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工作范围: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三、四级有毒作业分类标准劳动部、人事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女工保健条例》中女工孕前保健的内容,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规定:1.已婚待孕女职工禁止从事铅、汞、苯、铬等作业场所,属于三、四级有毒作业分类
    2023-05-07
    107人看过
  • 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劳动范围
    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劳动范围: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其他。一、哺乳期可以加班吗哺乳期指的是女员工生育完至婴儿满一周岁的时间段。在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员工在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也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因此哺乳期的女员工有权拒绝加班。二、未满十八岁签的合同是否生效根据什么定未满十八岁签的合同是否生效根据情况定。若是已满16周岁,不从事矿山、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的,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已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
    2023-03-26
    181人看过
  • 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劳动范围
    一、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劳动范围是什么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二、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
    2023-04-13
    329人看过
  • 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是什么?
    (一)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铅、汞、苯、铬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三、四级的作业。(二)积极开展优生宣传和咨询。(三)对女职工应进行妊娠知识的健康教育,使她们在月经超期时主动接受检查。(四)患有射线病、慢性职业中毒、近期内有过急性中毒史及其它有碍于母体和胎儿健康疾病者,暂时不宜妊娠。(五)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一、女职工哺乳期不允许从事哪些工作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
    2023-04-11
    6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职工
    词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女职工
    相关咨询
    • 女职工禁忌劳动的范围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第三条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第四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食品冷冻
    •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二、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0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如下: (一)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三)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
    •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5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矿山井下作业;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 八大禁忌禁忌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2
      女职工禁工从事的劳动范围:矿山地下作业;每小时负荷6次以上,每次负荷20公斤以上,或间歇负荷25公斤以上;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