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第21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6:16:24 191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经济补偿月工资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条文注释]

本条对经济补偿的计发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1.经济补偿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按照我国的统计口径,工资一般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包括计件超额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其他工资。

2.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分段计算。目前,可以明确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

第一,经济补偿应当分段计算;

第二,分段计算的时间划分分别是2007年12月31日和2008年1月1日,前者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计算经济补偿的时间段,后者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计算经济补偿的时间段;

第三,分段计算经济补偿的依据分别是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货币相关文章
  • 新版江苏劳动合同条例劳动节实施
    目前,由于《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劳动合同中止的情形,一些用人单位随意借中止之名,变相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严重侵害了劳动者权益。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状况,致使没有劳动过程,但是劳动合同关系仍继续保持的状态。中止就是暂停,区别于终止。新条例规定了在四种情形下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即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劳动合同因不可抗力暂时不能履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劳动合同中止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中止期间不计算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另外,新条例明确,除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的外,中止情形消失,劳动合同应当恢复履行。劳务派遣作为一种补充用工方式,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部分用工单位不依法缴纳社
    2023-06-09
    414人看过
  • 江苏省劳动合同实施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依法成立的基金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属于前款所称的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安全健康和获取劳动
    2023-05-01
    44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经济补偿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不能兼得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经济补偿与赔偿金是否同时适用,社会上有不同的理解:一种意见认为,为了有效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支付了相当于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后,还应当再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另一种意见认为,已经支付赔偿金的,不应当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此进行了明确,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上海服务有限公司隶属于嘉定区职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是一家专业致力于整合国内外智慧资源,为企业传递智慧、培养适用人才,辅导经营运作的教育培训、咨询机构。二、经济补偿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可以兼得
    2023-04-12
    40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有超40条要修改
    2008年5月8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在网上公布,并于5月20日前公开征求民众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日前做客凤凰卫视《问答神州》时透露,从收集的意见来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的45条内容,有超过40条都要修改。草案内容共45条,有近1/3的条款集中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草案一出,立即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在接受调查的12000名网民中,有超过64%的网民认为草案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本意。对此,尹蔚民表示,这是大家的一种误解,《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它只是贯彻《劳动合同法》的一个具体的一个实施的一个细则,它不会改变任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原则,它不能与法相抵触。尹蔚民解释,当时在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个方面在《实施条例》里面规定了14种例外,也就是说14种情况下,可以不签这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是在《劳动合同法》全部规定当中都有,无
    2023-06-10
    44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依据的三个原则
    2008年9月27日15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邱小平和法规司副司长芮立新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网友在线交流。[邱小平]在19号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国务院法制办领导专门做了说明。在起草条例过程中主要依据三个原则,第一个是一致性原则,即实施条例必须维护劳动合同法的权威性,与劳动合同法的制度相一致,也就是下位法必须坚决的贯彻上位法的立法精神和法律制度。第二是协调性原则,在条例起草过程中,比较注重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的关系、妥善处理好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妥善处理好保护职工利益长远目标与现阶段目标的关系,准确的体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努力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的协调。当然,在处理这几个关系时,不能违背前面讲的一致性原则,即不能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个是前提。第三个原则是可操作性
    2023-06-10
    205人看过
  •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解释
    相关信息可以上百度百科等网站上了解。《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是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第26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服务期与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2023-07-10
    125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九条释义
    劳动仲裁法的实施条例主要包括调解和仲裁,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一、单位纠缠员工怎么办若是劳动争议,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不属于劳动争议,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
    2023-03-05
    7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解说/武志国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解说文/武志国woo_eye@qq.com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说明】本条显然规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据。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说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是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等组织的职责,现实中这种职工苍白得让人汗颜。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说明】澄清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避免争论这些机构就是否属于用人单位,避免争论这些用人单位与受聘的员工是否形成劳动关系争议,此条让那些不给其所聘职工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觉得很不好意思。第二章劳
    2023-06-09
    35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重点法条解读-万文志律师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重点法条解读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解读:这两款对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如何劳动关系以及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有了明确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规定中的“通知终止
    2023-06-09
    414人看过
  • “八项要求”促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9月18日以国务院535号令公布施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出通知,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了八项要求,督促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通知指出,《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在坚持法律确定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制度基础上,对其中一些原则性的问题做了细化规定,对一些社会存有疑义的问题做了明确规定,针对实践中一些规避法律的问题做了补充规定,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劳动合同法顺利施行的重要保证,对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规范劳动用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宣传《条例》与继续宣传劳动合同法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创新宣传方式
    2023-06-10
    48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重订合同工龄合并
    昨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正式出台,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终于有了实施细则。《条例》共有38条,相比5月12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减少了7条。《条例》主要就《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关系、劳务派遣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规定。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在就《条例》答问时表示,《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社会有关方面对该法的一些规定在理解上存在分歧,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终身制;二是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否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是否同时适用。条例解读连续工作满十年自用工之日起算焦点:企业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将职工工龄归零将不再重演在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华为裁员事件当中,华为被指责妄图逃避《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这一事件也引起了专
    2023-06-09
    330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二十四)
    第三十七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释义」本条是关于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支出的扣除规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资金来支撑,无论是固定资产的构建,对外投资,还是材料或商品的采购等,都需要资金。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形式多元化,除了所有者进行投资形成的权益性投资外,通常还会采取借款方式筹借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因而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企业因筹借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是企业取得收入所发生的必要与正常的支出,应允许税前扣除。较之原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本条是新增的原则性规定,可从以下两方面来理解:一、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
    2023-06-06
    208人看过
  • 增值税实施条例释义与实用指南(二)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释义与实用指南]本条规定了增值税的税率。我国增值税实行三种税率:17%的基本税率、13%的低税率和零税率。17%的基本税率适用于绝大多数货物和应税劳务,13%的低税率适用于特殊货物。零税率适用于出口。目前适用13%的低税率的货物包括:(1)粮食。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
    2023-06-07
    36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具体条款是怎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哪些条款存在争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哪些条款存在争议1.变更期限算不算订一次合同规定:规定劳动合同法和条例均未对“协商变更合同期限,算不算订立一次合同”作出说明。反响:劳动法专家谈**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只要员工愿意,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将劳动合同期限进行变更算不算重签合同?如2008年1月签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当事人协商将合同期限延长两年,算不算重新签订一次合同?劳动合同法和条例对此问题未作规定。如果不算重签,那么企业只要与职工不断变更合同期限,就能规避订立两次合同。2.协商不一致,如何处理规定:用人单位在制订、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反响:谈**指出,条例未对其作出进一步解释:什么是平等协商?如何进行平等协商?职工代表如何确
    2023-06-11
    415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货币
    词条

    货币是度量价格的工具、购买货物的媒介、保存财富的手段,是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它反映的是个体与社会的经济协作关系。 货币政策是一种宏观经济政策,是调节社会总需求的政策,也是间接调控经济的政策,其具有长... 更多>

    #货币
    相关咨询
    • 实施条例的劳动合同法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经2008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6章38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签发的行政法令、授权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行政命令或下发的行政操作性文件。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实施条例解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18
      用人单位依照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解读】:本条新增加了用人单位未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未支付赔偿金的,劳动者在仲裁或者诉讼途径外还有行政救济途径,即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释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4
      人犯伙食要与干警食堂分开,单独设灶。应当在规定的标准内,力求调剂改善。食品要清洁卫生,开水要充分供给。伙食帐目每月结算一次。患病的人犯、外国籍人犯,可视情适当提高伙食费标准。
    • 行政许可法实施条例释义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行政许可作为一种行政管理制度,是行政机关在管理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中的一种控制手段,通常称它为“行政审批”。 一.行政许可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管理性的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是对社会实践的外部管理行为。 3.行政许可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产生的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分类 1.普通许可。是指行政机关准予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法人
    • 劳动合同法14条和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几条是相对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2
      《劳动合同法》14条和《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并不冲突。《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