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是法庭审判的重要内容。庭审过程是合议庭听取各方意见,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作出正确判决的诉讼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调查和辩论不能完全分开。例如,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和被害人可以陈述起诉书中指控的罪行。同时,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公诉人、被害人、原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被告人提问;证人作证、鉴定人出具鉴定结论后,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提出质询,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言笔录发表意见,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作为证据的文件;对于在法庭上出示的物证,当事人应当鉴定并表达其鉴定意见,在鉴定意见中可以进行辩论。从某种意义上说,辩论是一种调查方式。它们不能完全分开。否则,很容易使法庭辩论流于形式。因此,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围绕能否认定犯罪事实、被告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行为等问题进行辩论,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在充分表达他们对整个犯罪事实、情节和每一证据的证明力的意见的基础上,双方将进一步讨论双方争论的焦点。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请求对辩论发表意见时,应当提出申请,经审判长同意后,方可发言。在审判中,双方都有平等的辩论机会。庭审结束前,审判长应当征求各方当事人的新意见。各方均无新意见后,由审判长宣布辩论结束。主审法官宣布辩论结束后,被告有权发表最后陈述。如果在辩论中发现证据有疑问,合议庭可以休庭,并决定推迟审理,以调查和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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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进行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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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是如何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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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应当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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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的进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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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诉讼中进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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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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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应当如何进行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12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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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后的调解应如何进行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8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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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三)法庭辩论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05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争论和反驳的一种诉讼活动。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公诉人发言;(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3)被告人自行辩护;(4)辩护人辩护;(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如果合议庭发现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时,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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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离婚法庭辩论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6根据相关法律,关于如何离婚法庭辩论如下 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自己一方的诉讼请求、反驳对方提出的主张,可以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在法庭上相互进行辩论。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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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应按什么顺序进行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7法庭审判的特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4条,第175条,第176条,和第177条的规定,简易程序法庭审判具有以下特点:(1)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法庭辩论程序简化。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 (3)法庭调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